「地推饿狼」地推ow

博主:adminadmin 2023-04-10 10:14:06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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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草原的文章

张承志《黑骏马》(节选)

黑骏马 第一章(1)

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哟

拴在那门外――那榆木的车上

在远离神圣的古时会盟敖包和母亲湖、锡林河的荒僻草地深处,你能看到一条名叫伯勒根①的明净小河。牧人们笑谑地解释说,也许是哪位大嫂子在这里出了名,所以河水就得到这样有趣的名字。然而我曾经听白发的奶奶亲口说过:伯勒根,远在我们蒙古人的祖先还没有游牧到这儿时,已经是出嫁姑娘“给了”那异姓的婆家,和送行的父母分手的一道小河。

我骑着马哗哗地?着流水,马儿自顾自地停下来,在清澈的中流埋头长饮。我抬起头来,顾盼着四周熟悉又陌生的景色。二十来年啦,伯勒根小河依旧如故。记得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父亲曾按着我的脑袋,吆喝说:“喂,趴下去!小牛犊子。喝几口,这是草原家乡的水呵!”

前不久,我陪同畜牧厅规划处的几位专家来这一带调查仔畜价值问题,当我专程赶到邻旗人民委员会探望父亲时,他不知为什么又对我发了火:“哼!陪专家?当翻译?哼!牛犊子,你别以为现在就可以不挨我的鞭子……你应当滚到伯勒根河的芦苇丛里去,在河水里泡上三天三夜,洗掉你这股大翻译、大干部的臭味儿再来看我!”

父亲,难道你认为,只有你们才对草原怀着诚挚的爱么?别忘了:经历不能替代,人人都在生活……

河湾里和湿润的草地上密密地丛生着绒花雪白的芦荻,大雁在高空鸣叫着,排着变幻不定的队列。穿行在苇墙里的骑手有时简直无法前进;刚刚降落的雁群吵嚷着、欢叫着,用翅膀扑楞楞地拍溅着浪花,芦苇被挤得哗哗乱响。大雁们在忙着安顿一个温暖的窠,它们是不会理睬自然界中那些思虑重重的人的。

我催马踏上了陡峭的河岸,熟悉的景物映入眼帘。这就是我曾生活过的摇篮,我阔别日久的草原。父亲――他一听到我准备来这里看望就熄了怒火,可他根本不理解我重返故乡的心境……哦,故乡,你像梦境里一样青绿迷蒙。你可知道,你给那些弃你远去的人带来过怎样的痛苦么?

左侧山冈上有一群散开的羊在吃草,我远远看见,那牧羊人正歪在草地上晒太阳。我朝他驰去。

“呃,不认识的好朋友,你好?呃……好漂亮的黑马哟!”他乜斜着眼睛,瞟着我的黑马。

“您好。这马么,跑得还不坏――是公社借给我的。”我随口应酬着。

“呃,当然是公社借你的――我认识它。嗯,这是钢嘎?哈拉。错不了,去年它在赛马会上跑第一的时候,我曾经远远地看过它一眼。所以,错不了。公社把最有名的钢嘎?哈拉借给你啦。”

钢嘎?哈拉?!像是一个炸雷在我眼前轰响,我双眼昏眩,骑坐不稳,险些栽下马来。但我还是沉住了气:“您的羊群已经上膘啦,大哥。”我说着下了马,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支烟。

哦,钢嘎?哈拉……我注视着这匹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腱的黑马。阳光下,它的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我的小黑马驹,我的黑骏马!我默默地呼唤着它。我怎么认不出你了呢?这个牧羊人仅仅望过你一眼,就如同刀刻一样把你留在他的记忆里。而我呢,你是知道的,当你作为一个生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许只有我曾对你怀有过那么热烈的希望。是我给你取了这个骄傲的名字:钢嘎?哈拉。你看,十四年过去了。时光像草原上的风,消失在比淡蓝的远山和伯勒根河源更远的大地尽头。它拂面而过,逝而不返,只在人心上留下一丝令人神伤的感触。我一去九年,从牧人变成了畜牧厅的科学工作者;你呢,成了名扬远近的骏马之星。你好吗?我的小伙伴?你在嗅着我,你在舐着我的衣襟。你像这个牧羊人一样眼光敏锐,你认出了我。那么――你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我同她别后就两无音讯,你就是这时光的证明。你该明白我是多么惦念着她。因为我深知她前途的泥泞。你在摇头?你在点头?她――索米娅在哪儿呢?

《狼图腾》 作者:姜戎

第一章(1)

“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

周穆王伐畎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

——《汉书·匈奴传》

当陈阵在雪窝里用单筒望远镜镜头,套住了一头大狼的时候,他看到了蒙古草原狼钢锥一样的目光。陈阵全身的汗毛又像豪猪的毫刺一般竖了起来,几乎将衬衫撑离了皮肉。毕利格老人就在他的身边,陈阵这次已没有灵魂出窍的感觉,但是,身上的冷汗还是顺着竖起的汗毛孔渗了出来。虽然陈阵来到草原已经两年,可他还是惧怕蒙古草原上的巨狼和狼群。在这远离营盘的深山,面对这么大的一群狼,他嘴里呼出的霜气都颤抖起来。陈阵和毕利格老人,这会儿手上没有枪,没有长刀,没有套马杆,甚至连一副马镫这样的铁家伙也没有。他们只有两根马棒,万一狼群嗅出他们的人气,那他俩可能就要提前天葬了。

陈阵又哆哆嗦嗦地吐出半口气,才侧头去看老人。毕利格正用另一只单筒望远镜观察着狼群的包围圈。老人压低声音说:就你这点胆子咋成?跟羊一样。你们汉人就是从骨子里怕狼,要不汉人怎么一到草原就净打败仗。老人见陈阵不吱声,便侧头小声喝道:这会儿可别吓慌了神,弄出点动静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陈阵点了一下头,用手抓了一把雪,雪在他的掌心被捏成了一坨冰。

侧对面的山坡上,大群的黄羊仍在警惕地抢草吃,但似乎还没有发现狼群的阴谋。狼群包围线的一端已越来越靠近俩人的雪窝,陈阵一动也不敢动,他感到自己几乎冻成了一具冰雕……

这是陈阵在草原上第二次遇到大狼群。此刻,第一次与狼群遭遇的惊悸又颤遍他的全身。他相信任何一个汉人经历过那种遭遇,他的胆囊也不可能完好无损。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知青的蒙古包还未发下来,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80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一路上隔上二三十里就有蒙古包,不会有事的。

陈阵一骑上大青马,他的胯下立即感到了上等蒙古马的强劲马力,就有了快马急行的冲动。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皮袍的皮板也已冻硬。陈阵晃动胳膊、皮袍肘部和腰部,就会发出嚓嚓的磨擦声。大青马全身已披上了一层白白的汗霜,马踏厚厚积雪,马步渐渐迟缓。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大青马仍在小跑着,并不显出疲态。它跑起来不颠不晃,尽量让人骑着舒服。陈阵也就松开马嚼子,让它自己掌握体力、速度和方向。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陈阵这还是第一次在雪原上单骑走远道,根本没意识到前面的危险。大青马急急地张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张地改变方向,想绕道而走。但陈阵还是不解马意,他收紧嚼口,拨正马头继续朝前小跑。马步越来越乱,变成了半走半跑半颠,而蹄下却蹬踏有力,随时就可狂奔。陈阵知道在冬季必须爱惜马力,死死地勒住嚼子,不让马奔起来。

大青马见一连串的提醒警告不起作用,便回头猛咬陈阵的毡靴。陈阵突然从大青马恐怖的眼球里看到了隐约的危险。但为时已晚,大青马哆嗦着走进了阴森山谷喇叭形的开口处。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40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离他最近的正好是几头巨狼,大如花豹,足足比他在北京动物园里见的狼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此时,十几条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在那一瞬其实已经失去任何知觉。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发出的那种细微振颤的铮铮声。这一定是他的魂魄被击出天灵盖的抨击声。陈阵觉得自己的生命曾有过几十秒钟的中断,那一刻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灵魂出窍的躯壳,一具虚空的肉身遗体。很久以后陈阵回想那次与狼群的遭遇,内心万分感激毕利格阿爸和他的大青马。陈阵没有栽下马,是因为他骑的不是一般的马,那是一匹在狼阵中长大、身经百战的著名猎马。

事到临头,千钧一发之际,大青马突然异常镇静。它装着没有看见狼群,或是一副无意冲搅狼们聚会的样子,仍然踏着赶路过客的步伐缓缓前行。它挺着胆子,控着蹄子,既不挣扎摆动,也不夺路狂奔,而是极力稳稳地驮正鞍子上的临时主人,像一个头上顶着高耸的玻璃杯叠架盘的杂技高手,在陈阵身下灵敏地调整马步,小心翼翼地控制着陈阵脊椎中轴的垂直,不让他重心倾斜失去平衡,一头栽进狼阵。

可能正是大青马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将陈阵出窍的灵魂追了回来。也可能是陈阵忽然领受到了腾格里(天)的精神抚爱,为他过早走失上天的灵魂,揉进了信心与定力。当陈阵在寒空中游飞了几十秒的灵魂,再次收进他的躯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侥幸复活,并且冷静得出奇。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不由自主地学着大青马,调动并集中剩余的胆气,也装着没有看见狼群,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陈阵觉得刚刚在体内焐热的灵魂又要出窍了。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大青马的耳朵背向身后,紧张关注着那条探子狼。一旦狼探明实情,人马可能正好走到离狼群的最近处。陈阵觉得自己正在穿越一张巨大的狼口,上面锋利的狼牙,下面也是锋利的狼牙,没准他正走到上下狼牙之间,狼口便咔嚓一声合拢了。大青马开始轻轻后蹲聚力,准备最后的拼死一搏。可是,负重的马一启动就得吃亏。

陈阵忽然像草原牧民那样在危急关头心中呼唤起腾格里:长生天,腾格里,请你伸出胳膊,帮我一把吧!他又轻轻呼叫毕利格阿爸。毕利格蒙语的意思是睿智,他希望老阿爸能把蒙古人的草原智慧,快快送抵他的大脑。静静的额仑草原,没有任何回声。他绝望地抬起头,想最后看一眼美丽冰蓝的腾格里。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但老人当初对他说,初学骑马,马镫不大就踩不稳。万一被马尥下来,也容易拖镫,被马踢伤踢死。这副马镫开口宽阔,踏底是圆形的,比普通的浅口方底铁镫,几乎大一倍重两倍。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连那条探狼也放弃任务,迅速折身归队。

陈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可怕庞大的蒙古狼群,居然被两只钢镫所击退。他顿时壮起胆来,一会儿狂击马镫,一会儿又用草原牧民的招唤手势,抡圆了胳膊,向身后的方向大喊大叫:豁勒登!豁勒登!(快!快!)这里的狼,多多的有啦。

可能,蒙古狼听得懂蒙古话,也看得懂蒙古猎人的手势猎语。狼群被它们所怀疑的蒙古猎人的猎圈阵吓得快速撤离。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天光已暗。陈阵还没有完全认好马镫,大青马就弹射了出去,朝它所认识的最近营盘冲刺狂奔。寒风灌进领口袖口,陈阵浑身的冷汗几乎结成了冰。

狼口余生的陈阵,从此也像草原民族那样崇敬起长生天腾格里来了。并且,他从此对蒙古草原狼有一种着了魔的恐惧、敬畏和痴迷。蒙古狼,对他来说,决不是仅仅触及了他的灵魂、而是曾经击出了他灵魂的生物。在草原狼身上,竟然潜伏着、承载着一种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虚无却又坚固的东西,可能就是人们心灵中的崇拜物或原始图腾。陈阵隐隐感到,自己可能已经闯入草原民族的精神领域。虽然他偶然才撞开了一点门缝,但是,他的目光和兴趣已经投了进去。

此后的两年里,陈阵再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大狼群。他白天放羊,有时能远远地见到一两条狼,就是走远道几十里上百里,最多也只能见到三五条狼。但他经常见到被狼或狼群咬死的羊牛马,少则一两只,两三头,三四匹,多则尸横遍野。串门时,也能见到牧民猎人打死狼后剥下的狼皮筒子,高高地悬挂在长杆顶上,像狼旗一样飘扬。

毕利格老人依然一动不动地趴在雪窝里,眯眼紧盯着草坡上的黄羊和越来越近的狼群,对陈阵低声说:再忍一会,哦,学打猎,先要学会忍耐。

有毕利格老人在身边,陈阵心里踏实多了。他揉去眼睫毛上的霜花,冲着老人坦然眨了眨眼,端着望远镜望了望侧对面山坡上的黄羊和狼群包围线,见狼群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自从有过那次大青马与狼群的短兵相接,他早已明白草原上的人,实际上时时刻刻都生活在狼群近距离的包围之中。白天放羊,走出蒙古包不远就能看到雪地上一行行狼的新鲜大爪印,山坡草甸上的狼爪印更多,还有灰白色的新鲜狼粪;在晚上,他几乎夜夜都能见到幽灵一样的狼影,尤其是在寒冬,羊群周围几十米外那些绿莹莹的狼眼睛,少时两三对、五六对,多时十几对。最多的一次,他和毕利格的大儿媳嘎斯迈一起,用手电筒数到过二十五对狼眼。原始游牧如同游击行军,装备一律从简,冬季的羊圈只是用牛车、活动栅栏和大毡子搭成的半圆形挡风墙,只挡风不挡狼。羊圈南面巨大的缺口全靠狗群和下夜的女人来守卫。有时狼冲进羊圈,狼与狗厮杀,狼或狗的身体常常会重重地撞到蒙古包的哈那墙,把包里面贴墙而睡的人撞醒。陈阵就被狼撞醒过两次,如果没有哈那墙,狼就撞进他的怀里来了。处在原始游牧状态下的人们,有时与草原狼的距离还不到两层毡子远。只是陈阵至今尚未得到与狼亲自交手的机会。极擅夜战的蒙古草原狼,绝对比华北的平原游击队还要神出鬼没。在狼群出没频繁的夜晚,陈阵总是强迫自己睡得惊醒一点,并请嘎斯迈在下夜值班的时候,如果遇到狼冲进羊群就喊他的名字,他一定出包帮她一起轰狼打狼。毕利格老人常常捻着山羊胡子微笑,他说他从来没见过对狼有这么大兴头的汉人。老人似乎对北京学生陈阵这种异乎寻常的兴趣很满意。

陈阵终于在来草原第一年隆冬的一个风雪深夜,在手电灯光下,近距离地见到了人狗与狼的恶战……

“陈陈(阵)!”“陈陈(阵)!”

那天深夜,陈阵突然被嘎斯迈急促的呼叫声和狗群的狂吼声惊醒,当他急冲冲穿上毡靴

和皮袍,拿着手电筒和马棒冲出包的时候,他的双腿又剧烈地颤抖起来。透过雪花乱飞的手电光亮,他竟然看到嘎斯迈正拽着一条大狼的长尾巴。这条狼从头到尾差不多有一个成年人的身长,而她居然想把狼从挤得密不透风的羊群里拔出来,狼拼命地想回头咬人,可是吓破胆的傻羊肥羊们既怕狼又怕风,拼命往挡风墙后面的密集羊群那里前扑后拥,把羊身体间的落雪挤成了臊气烘烘的蒸气,也把狼的前身挤得动弹不得。狼只能用爪扒地,向前猛蹿乱咬,与嘎斯迈拼命拔河,企图冲出羊群,回身反击。陈阵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一时不知如何下手。嘎斯迈身后的两条大狗也被羊群所隔,干着急无法下口,只得一个劲狂吼猛叫,压制大狼的气焰。毕利格家的其他五六条威猛大狗和邻家的所有的狗,正在羊群的东边与狼群死掐。狗的叫声、吼声、哭嚎声惊天动地。陈阵想上前帮嘎斯迈,可两腿抖得就是迈不开步。他原先想亲手触摸一下活狼的热望,早被吓得结成了冰。嘎斯迈却以为陈阵真想来帮她,急得大叫:别来!别来!狼咬人。快赶开羊!狗来!

嘎斯迈身体向后倾斜狠命地拽狼尾,拽得满头大汗。她用双手掰狼的尾骨,疼得狼张着血盆大口倒吸寒气,恨不得立即回身把人撕碎吞下。狼看看前冲无望,突然向后猛退,调转半个身子,扑咬嘎斯迈。刺啦一声,半截皮袍下摆被狼牙撕下。嘎斯迈的蒙古细眼睛里,射出像母豹目光般的一股狠劲,拽着狼就是不松手,然后向后猛跳一步,重新把狼身拉直,并拼命拽狼,往狗这边拽。

陈阵急慌了眼,他一面高举手电筒对准嘎斯迈和狼,生怕她看不清狼,被狼咬到;一面抡起马棒朝身边的羊劈头盖脑地砸下去。羊群大乱,由于害怕黑暗中那只大狼,羊们全都往羊群中的手电光亮处猛挤,陈阵根本赶不动羊。他发现嘎斯迈快拽不动恶狼了,她又被狼朝前拖了几步。

“阿、阿!阿!”惊叫的童声传来。

嘎斯迈的九岁儿子巴雅尔冲出了蒙古包,一见这阵势,喊声也变了调。但他立即向妈妈直冲过去,几乎像跳鞍马一般,从羊背上跳到了嘎斯迈的身边,一把就抓住了狼尾。嘎斯迈大喊:抓狼腿!抓狼腿!巴雅尔急忙改用两只手死死抓住了狼的一条后腿,死命后拽,一下子减弱了狼的前冲力。母子两人总算把狼拽停了步。营盘东边的狗群继续狂吼猛斗,狼群显然在声东击西,牵制狗群的主力,掩护冲进羊群的狼进攻或撤退。羊群中西部的防线全靠母子二人顽强坚守,不让这条大狼从羊圈挡风毡墙的西边,冲赶出部分羊群。

毕利格老人也已冲到羊群边上,一边轰羊一边朝东边的狗大叫:巴勒!巴勒!“巴勒”蒙语的意思是虎,这是一条全队最高大、凶猛亡命、带有藏狗血统的杀狼狗,身子虽然不如一般的大狼长,但身高和胸宽却超过狼。听到主人的唤声,巴勒立即退出厮杀,急奔到老人的身边。一个急停,哈出满嘴狼血的腥气。老人急忙拿过陈阵手里的电筒,用手电光柱朝羊群里的狼照了照。巴勒猛晃了一下头,像失职的卫士那样懊丧,它气急败坏地猛然蹿上羊背,踩着羊头,连滚带爬地朝狼扑过去。老人冲陈阵大喊:把羊群往狼那儿赶!把狼挤住!不让狼逃跑!然后拉着陈阵的手,两人用力趟着羊群,也朝狼和嘎斯迈挤过去。

恶狠狠的巴勒,急喷着哈气和血气,终于站在嘎斯迈的身边,但狼的身旁全是挤得喘不过气来的羊。蒙古草原的好猎狗懂规矩,不咬狼背狼身不伤狼皮,巴勒仍是找不到地方下口,急得乱吼乱叫。嘎斯迈一见巴勒赶到,突然侧身,抬腿,双手抓住长长的狼尾,顶住膝盖,然后大喊一声,双手拼出全身力气,像掰木杆似的,啪地一声,愣是把狼尾骨掰断了。大狼一声惨嚎,疼得四爪一松劲,母子两人呼地一下就把大狼从羊堆里拔了出来。大狼浑身痉挛,回头看伤,巴勒乘势一口咬住了狼的咽喉,不顾狼爪死抓硬踹,两脚死死按住狼头狼胸。狗牙合拢,两股狼血从颈动脉喷出,大狼疯狂地挣扎了一两分钟,瘫软在地,一条血舌头从狼嘴狼牙的空隙间流了出来。嘎斯迈抹了抹脸上的狼血,大口喘气。陈阵觉得她冻得通红的脸像是抹上了狼血胭脂,犹如史前原始女人那样野蛮、英武和美丽。

死狼的浓重血腥气向空中飘散,东边的狗叫声骤停,狼群纷纷逃遁,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一会儿,西北草甸里便传来狼群凄厉的哀嚎声,向它们这员战死的猛将长久致哀。

我真没用,胆小如羊。陈阵惭愧地叹道:我真不如草原上的狗,不如草原上的女人,连九岁的孩子也不如。嘎斯迈笑着摇头说:不是不是,你要是不来帮我,狼就把羊吃到嘴啦。毕利格老人也笑道:你这个汉人学生,能帮着赶羊,打手电,我还没见过呢。

陈阵终于摸到了余温尚存的死狼。他真后悔刚才没有胆量去帮嘎斯迈抓那条活狼尾,错过了一个汉人一生也不得一遇的徒手斗狼的体验。额仑草原狼体形实在大得吓人,像一个倒地的毛茸茸的大猩猩,身倒威风不倒,仿佛只是醉倒在地,随时都会吼跳起来。陈阵摸摸巴勒的大头,鼓了鼓勇气蹲下身,张开拇指和中指,量起狼的身长,从狼的鼻尖到狼的尾尖,一共九扎,竟有一米八长,比他的身高还长几厘米。陈阵倒吸一口凉气。

毕利格老人用手电照了照羊群,共有三四只羊的大肥尾已被狼齐根咬断吃掉,血肉模糊,冰血条条。老人说:这些羊尾巴换这么大的一条狼,不亏不亏。老人和陈阵一起把沉重的死狼拖进了包,以防邻家的赖狗咬皮泄愤。陈阵觉得狼的脚掌比狗脚掌大得多,他用自己的手掌与狼掌比了比,除却五根手指,狼掌竟与人掌差不多大,怪不得狼能在雪地上或乱石山地上跑得那样稳。老人说:明天我教你剥狼皮筒子。

嘎斯迈从包里端出大半盆手把肉,去犒赏巴勒和其它的狗。陈阵也跟了出去,双手不停地抚摸巴勒的大脑袋和它像小炕桌一样的宽背,它一面咔吧咔吧地嚼着肉骨头,一面摇着大尾巴答谢。陈阵忍不住问嘎斯迈:刚才你怕不怕?她笑笑说:怕,怕。我怕狼把羊赶跑,工分就没有啦。我是生产小组的组长,丢了羊,那多丢人啊。嘎斯迈弯腰去轻拍巴勒的头,连说:赛(好)巴勒,赛(好)巴勒。巴勒立即放下手把肉,抬头去迎女主人的手掌,并将大嘴往她的腕下袖口里钻,大尾巴乐得狂摇,摇出了风。陈阵发现寒风中饥饿的巴勒更看重女主人的情感犒赏。嘎斯迈说:陈陈(阵),过了春节,我给你一条好狗崽,喂狗技术多多地有啦,你好好养,以后长大像巴勒一样。陈阵连声道谢。

进了包,陈阵余悸未消说:刚才真把我吓坏了。老人说:那会儿我一抓着你的手就知道了。咋就抖得不停?要打起仗来,还能握得住刀吗?要想在草原呆下去,就得比狼还厉害。往后是得带你去打打狼了,从前成吉思汗点兵,专挑打狼能手。

陈阵连连点头说:我信,我信。要是嘎斯迈骑马上阵,一定比花木兰还厉害……噢,花木兰是古时候汉人最出名的女将军。

老人说:你们汉人的花……花木拉(兰),少少地有;我们蒙古人的嘎斯迈,多多地有啦,家家都有。老人像老狼王一样呵呵地笑起来。

从此以后,陈阵就越来越想近距离地接近狼,观察狼,研究狼。他隐隐感到草原狼与草原人有一种神秘的关系,可能只有弄清了草原狼才能弄清神秘的蒙古草原和蒙古草原人。而蒙古草原狼恰恰是其中最神出鬼没,最神秘的一环。陈阵希望自己能多增加一些关于狼真实具体的触觉和感觉,他甚至想自己亲手掏一窝狼崽,并亲手养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草原小狼——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随着春天的临近,他对于小狼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

「地推饿狼」地推ow

窃读记作文500字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整理的窃读记作文5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窃读记作文500字1

姨妈给我买了几本书——《笑猫日记》系列。因为白天没时间,晚上做完作业后,妈妈要我早睡早起。于是,我只好用我精心策划的窃读记。

晚上等妈妈刚睡下,我就偷偷拿出早已准备好放在枕头下的手电筒,然后踮起脚轻轻的来到书柜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柜拿出《笑猫日记》,生怕弄出一点声音,又悄悄的溜回床上,设想着种种可能:A妈妈突然来袭怎么办?把书藏到枕头下。B那时候睡觉?想看多久,就看多久。C明天起晚咋办?呜……算了,不想了,趴在床上,蒙住被子,打开手电筒,我开始兴奋的窃读起来。

过了不知多久,突然,我隐隐听到妈妈房间传来声音,仔细一听,妈妈翻身下床了,我立即右手把书一收,推到枕旁,左手关手电筒,塞到枕旁,把头伸出被窝,闭上眼睛假眠,刚做好这一切。妈妈进来了,轻轻地帮我把被子盖好,又摸了摸我的头自言自语道:怎么出汗了,天气不热啊。听到妈妈在厨房喝水的声音,我才长长吁了一口气,摸着急促跳动的心脏,暗自庆幸,好悬啊,在胡思乱想中,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慢慢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明明听见闹钟响了又响可我的眼皮就是睁不开,直到妈妈在我耳边大声吼道:“小懒猪,还不起床,就要迟到了!”唉,还是不能搞窃读了,明天开始把时间进行科学安排,好好在白天阅读书籍。

窃读记作文500字2

我呢,此生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为了看书,我和父母大战了三百回合。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窃读记。

这是很久以前(好吧,就是几天前啦)的事。因正直期末,父母就“帮”我的最爱的书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让我痛不欲生啊!

脑内看书的欲望愈发强烈,让我起了“窃读”之念。

爸妈严防死守,我想冲破这道障碍,是个问题。突然,我心生一计,嘻嘻,就这么办!

我顶着上厕所的幌子,成功溜到了我的专属书柜,幸好这里的书还幸存着,我抽出一本方便隐藏,方便携带的小巧故事书,将它塞肚子上,用衣服掩盖住,往镜里一瞧,嘿,完美!可这如果掉了怎么办?我灵机一动,把外套脱下,冒着感冒的危险,用两只袖管打了一个大大的“×”,这“×”好似一个腰带,将书牢牢扣在肚皮上。

一切准备妥当,我便小心翼翼下了楼,乘爸妈不注意,闯进了地下室,还装模作样对爸妈喊:“我在做作业,不要吵我哦!”

说完,我将那已被捂热的生命源泉,书翻了开来,给它送了一个吻,便沉浸到了多姿多彩的绘画精美,文笔优美的故事中了。

“陈雨欣!你不是说在做作业吗?怎么在看书了?”突然,耳边传来震耳欲聋的大吼。我被吓得一哆嗦,手中的书“啪嗒”一声掉地上了。我看着身边的妈妈,一转身就上楼了,逃出了家。

“陈雨欣!你给我站住!”哦,不说了,我该去躲老妈了。“站住。”

窃读记作文500字3

书,可以让我学到知识;书,可以让我积累名言;书,也可以让我受益无穷,书就是我的朋友,我在生活中已经不能缺少它了。

“何恩典,我至少已经说了一千遍了,快给我去睡觉,要再不睡,明天,你就别想再见到《童话大王》了!“我的耳边又响起了这讨厌的声音。我一听这句话,马上反驳道:”你连十遍都还没有说到,再说了,你没看见我正在整书了嘛!“我嘴上这样说,可是心里却一万个不愿意,这有什么办法呢,妈妈下了死命令,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回房间。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脑子里想的都是书里的情景,小兔子会帮狐狸送东西吗?狐狸真的可靠吗?这本《故事大王》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抗拒不了它的诱惑。突然,我的脑中滑过了一个不安分的想法。

走出房间,看见爸妈都在楼下,我可以安心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向客厅,瞄准目标,嗖地一下把书抽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跑回房间,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要是以这个跑步的速度来参加比赛的话,我想我肯定是第一名。

好不容易等到了爸妈都睡着了,我迅速把书抽出枕头,拿起了小黄人台灯,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在书中,我与兔子一起帮狐狸忙,一起喝茶谈心,仿佛我是它的好伙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一位导游,带领我走遍世界;书,也像一位老师,传授我智慧与道理。

窃读记作文500字4

放学回家后,我拿起玩具刚想拉着妹妹玩一会儿,就被爸妈一句:“快去写作业!”的声波卷进了书房。我只好拿起笔,抓起本子开始写起作业来。

“呼!老妈老爸终于走了。”我赶紧轻轻放下笔,蹑手蹑脚地离开座位,拿起了一本书,回到位子上。忽然,我感到有些不放心,便轻轻把头探出外面看了看,四周没有人,“安全!”我赶紧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在书的王国里没有枯燥的作业,乏味的习题,只有风趣而深刻的故事。一页,两页,我一目十行。大有不求甚解之意。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我赶紧把书放进桌洞里,开始装模作样地写起作业来,一定是我太匆忙了,竞没有把书藏住,“书是写完作业后读的`,知道吗?”说着妈妈把书没收走了。

晚上,我和爸爸妈妈道过晚安后,就准备熄灯睡觉了。可那“讨厌”的书在我床边不停地诱惑着我,最终,禁不住诱惑的我再次拿起了那本书,打开台灯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无法自拔,以致于爸爸站在了我的床前都没有发现。爸爸一把夺去了我的书,“我说这灯怎么亮着,明天再读,今天先睡觉!”

爸爸走后,我又打开闹钟的荧光灯再次偷偷读起书来,尽管这光极其微弱,不过拿起来仔细照还是能够看见的。忽然,窗外的路灯熄灭了,这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一个多小时,为了第二天的学习,我只好合上书钻进了被窝。

每当这时候,我都会想起一句名言: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窃读记作文500字5

"燕子!来睡午觉!"爸爸的"圣旨"一到,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灰溜溜地跑进房间年在床上做出"酣睡"状。

接着爸爸也上床睡觉了。过了好一会儿,我轻轻地推了一下他,没反应!耶!爸爸终于睡着了!

我蹑手蹑脚以走出房间,闪进书房里,踮起脚尖,手才能勉强够到藏书架。在一排排花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我"腾"地往椅子上一坐,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看得很慢,一页都要看上十多分钟。要是遇上特别精彩的,我会读上好几遍,然后再认真地抄在小本子里。我抄的时候是用我能写的最漂亮的字一字不漏地抄下来。

我害怕被爸爸发现,每当我听到脚步声响起时,我便会一个"鲤鱼打挺"从椅子上弹起来,把书藏在电脑后面,然后闪进"WC"里边。这样,爸爸要是发现我突然"失踪",我就可以借口说我在上洗手间。嘻嘻,我真是算得上是"狡免三窟"了。

啊,等爸爸那熟悉的脚步声不知道第几回响起时,我也照常进了洗手间。我好快乐,尽管只是司空见惯的生活节奏。

窃读记作文500字6

看过林海音的“窃读记”。那种快乐,那种惧怕,使我想起了我喜欢看《查理九世》的时光,那时爸爸妈妈都觉得《查理九世》不经典、反对我看、老师也没推荐过、我只好窃读。

抽屉窃读篇

那天放学回家、妈妈在房间里看电视,我在外面做作业、不一会就做完了,我马上想起看书的作业,心想:我的《查理九世》有望了,我可不想看老师让我看到书、可得想一个办法、既可以逃过妈妈的眼睛,又可以看我想看的书—《查理九世》。有了!我先拿起《希腊神话》摊开放在桌子上,再将《查理九世》放在书桌下的抽屉里、打开就可以看了,这样等妈妈出来的时候,我就只用将抽屉关上、假装津津有味的看着她们让我看的书、就可以瞒过妈妈了……

被窝窃读篇

记得还有一次、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爸爸妈妈让我去睡觉、自己回自己房间了,哈哈!我的机会来了、我心想不知道墨多多是不是真的会被恶魔杰森杀害,还是会被她的小伙伴解救呢?真令人期待!我偷偷的把手电筒和《查理九世》带上了我的双层床、躲进被窝津津有味的看着、我感到被窝很热,可又不能让光射出去,只能将被子捂的紧紧的,感觉都有点透不气来,耳朵还要时不时的听着,只要一有动静我就立刻将手电筒关掉、将书藏到枕头底下,开始装睡,如果发现没人、我就接着读下去……这闷热、这惧怕、这窃读的滋味。

抽屉窃读、快乐、惧怕。被窝读、闷热、紧张。但为了我喜欢书苦点累点也值得。再窃读的路上我还将继续前行。

窃读记作文500字7

放学后我刚跨进家门,妈妈的唠叨声便响在耳边:“今天在学校怎么样?作业多吗?快点写吧!”然后把我赶进了书房。“砰”地一声,书房的门在妈妈的身后关上了。我提起笔开始写作业:“thirty、forty……唉!”我想休息一下,比如看会电视、看看书,都是我喜欢做的事。可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向妈妈要求,必遭呵斥。

这可怎么办呢?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窃读”的想法。于是,我偷偷地拿来一本《笑猫日记》,用英语书遮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当我看得着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抬头瞪着她,看到妈妈的上下嘴唇一直在动,开始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耳朵也好像不好使了,什么也听不到,就这样僵持了大约一两分钟,“怎么才写了三个单词啊?你的速度太慢啦吧?”妈妈用询问的语气说。“我……我是先复习,才……才做的作业。”我磕磕巴巴地回答,妈妈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出了房间。

妈妈前脚刚出门,我紧跟着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哎,总算蒙混过关了!但我不敢再放纵了。于是,很快就把作业写完了。不过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可有一次,妈妈终于忍无可忍了,把我狠批了一次。到这时我才真的,我每次的“窃读”妈妈都是知道的。

虽然这是个坏毛病,但我似乎改不掉。为了看书,我饱受了酸甜苦辣。

窃读记作文500字8

我最开心的事儿,莫过于晚上临睡前那一会的窃读时光。

我是用“kindle”看书的,它是一本电子书。妈妈总嫌用它看书会伤眼睛,但我仍旧控制不了自己读书的欲望。

那天晚上,妈妈还是对我说了那句每日必说的话:“早点睡觉啦,再不睡明天又起不来了。”我虽然听见了,但是心却已经在窃读计划上了。等妈妈把灯“啪”地熄灭时,我马上起身一跃,拿起我的kindle就躲进床里。我先等着放水的声音,这样表示妈妈在洗澡了。我可以放心地打开我的kindle,我用手指尖轻轻地输入密码,顺便抬头看一下有没有什么意外。

这时我发现kindle上的书都看完了。我就进入商店购买了一本《特别的女生莎哈拉》,刚付完钱,我感觉有点儿不对劲。我看见“WIFI”这个图案,才想起我的kindle是和爸爸的电脑邮箱连在一起的。

“唉!不管了,先看了再说。”我小声自言自语道,然后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突然放水的声音停止了,我赶紧把kindle放回了原位,然后开启我的“装睡本领”。妈妈一走进我的房间,我就打起呼噜来。我差点儿要笑出来了,还好我用被子把嘴捂住了。等脚步声轻了,我松了口气,继续窃读。

忽然,我听见爸爸在对妈妈说:“现在,严可遇在干吗?刚才十点的时候,她好像买了一本书。”我这才觉得完了,要被发现了。我本想放回kindle,可是妈妈已经在床边了,我只好不情愿地拿了出来。

虽然这次窃读失败了,但是我还是会经常窃读。嘘!我要去窃读了!

窃读记作文500字9

随着年级越升越高,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这意味着我这条“小书虫”的啃书时间将少之又少。这可苦了我这条“小书虫”,这该如何是好?我的脑海中掠过五上的课文——《窃读记》,我也可以像林海音一样去“窃”读呀。我的脑袋飞速运转,终于想出了几条“窃读计”。

窃读一计:瞒天过海

我夹起一本书,像兔子似的溜进厕所,把门锁上,以上厕所为名去看书,绝对万无一失。可惜我是条一看就醉的“书虫”,我在书中尽情地飞翔,却忘记了时间。当我故伎重演时,母亲大人早已藏在厕所里,给我来个“书”赃并获。

窃读二计:挂羊头,卖狗肉

我把课外书放在正课下面,母亲大人一来,我便开始“奋笔疾书”,母亲大人一阵窃喜,走开了。我立马用我“换书10年”的手速,将教科书换成课外书,并用两只“顺风耳”轮流去听外面的动静。可是防不胜防,母亲大人杀了个回马枪,我又一次被“捉拿归案”。

窃读三计:挑灯夜战

夜,静寂无声,只有几声虫鸣相伴,真是一个“书虫”窃读的好时机。等到父母都睡了,我掏出小手电筒,照着事先准备好的书,阅读了起来。这本书中的故事曲折无比,我为主人公喜,又为他忧,好像被吸进书里一样。我竟忘记了时间,忘了母亲大人每晚按例的来查岗……

虽说这些窃读计全都被识破,但我可不会轻放弃那份对书的热爱,我将会改进办法,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基础上,抽出时间交给课外书。

窃读记作文500字10

唉!今天电神和我双分陋地了,真是无聊啊!但上次的窃读失败让我耿耿于怀,何况最近还有点“江郎才尽”的味道,我也去补充“营养品”啰!

上午老妈去表弟家玩了,我趁机拿了《三国演义》就在床上看了起来。可一分钟后,老妈便回来了,可能是突击检查吧,我快藏起了《三国演义》从床上一跃而起,便来到书桌旁边,抄起笔,装模作样地在写作业。

待老妈走后,我又放下笔,扑在床上,取出书来正准备再补充“营养品”,老妈又回来了。我又放回去,老妈就进来了,见我不在写作业,就问:“怎么不写作业了?”,“休息一下啦,待会儿再写作业。”老妈被我蒙过去了。

我终于可以看书啰!《三国演义》中有几段我印象深刻的段落,鲁子敬力排众议中的辩论场面令我感到诸葛亮的口才思维极好,而孙权谋士张昭等也是聪明人。

而从八十回的“征南寇丞相大兴师,抗天兵蛮王初受执”到九十回“驱巨兽六破蛮兵,烧藤甲七擒孟获”中,又令我领略到卧龙的聪明才智。孟获七次被擒,终于立誓不再反。但乌戈国国主兀突骨的灭国之灾皆因他错误的领导国民尽反诸葛孔明,可他的三万藤甲军所披藤甲又使我敬佩。最后,原始地雷之威力之巨大,又令我再次敬佩孔明的智慧。

这次窃读,不仅让我吸取了“营养品”,还令我对《三国演义》增添了几分喜爱之情。

窃读记作文500字11

“今天下午别看闲书,给我睡3个小时的觉!”老妈毫不留情的命令又在我的房间里响起。老妈不让我看书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的眼睛不好,老妈想让我少用眼;二是老妈很累,她也可以趁机睡个安稳觉。无奈,我也只好趴在床上装睡。

我伸了个懒腰,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突然,我灵光一闪,想出一条妙计:何不趁老妈睡觉时看些闲书?但此时我心中又冒出另外一个声音:不能看闲书,要听老妈的话!这两种声音就像一个小恶魔和一个小天使一样,让我无所适从。最终,“邪恶”战胜了理智。我铁下心来,准备“窃读”!

我正要下床,却突然发现老妈眨了眨眼。唉,计划没有变化快,我顿时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继续趴在床上装睡。

如何判断老妈睡没睡书呢?又过了一会,我想出了一条妙计。“咳,咳”我咳嗽了两声,又喊了一身:“老妈。”见他没有反应,我赶紧撑起身,蹑手蹑脚地从书柜边拿起了一本书。“嚓”,不好!丛书架抽书的瞬间发出的响声吓得我赶紧蹲下身来。但是老妈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睁开眼睛,这下我可安心了。于是我快步走到书桌前,开始幸福的阅读之旅。

此时的我像一位探险家,在书山中前进,时而像一叶小舟在书海遨游。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读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看表,快到三个小时了,于是我把书轻轻的放回书柜,又踮着脚回到了床上。

不一会,准时响起的闹铃将妈妈叫醒。她望了望空无一物的书桌,又瞅了瞅也假装也刚睡醒的我,满意的笑了笑:“恩,今天表现不错!”yes!蒙混过关了!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窃读”!

窃读记作文500字12

放学回到家,我勿忙放下书包,一溜烟儿地冲进了卫生间,往地上一趴,手探到柜子下摸索着,当我起身时,手里就像变魔法似的多了一本《哈利波特》,我拍了拍书上的灰,暗喜妈妈没有发现我藏的“宝贝”。

你们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要把书藏起来?

我一直酷爱读书,可是最近因为视力下降,所以妈妈每天只让我看半个小时书。这怎么能够呢?于是,我就在家里上演了我的“窃读记”。I

我坐在马桶上,急忙打开《哈利波特》,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仿佛进入了一个绚丽多彩又紧张刺激的魔法世界。我手拿魔法棒,骑着扫帚与哈利波特一起大战伏地魔。此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时间过得很快,正当我和哈利波特马上就要把伏地魔打倒在地的关键时刻,只听妈妈一声吼:“欢乐,你上完了没?你掉厕所里了?”我一激灵,“赫敏,马上就好,快念魔咒!”呀!我怎么露馅了!我赶忙捂住嘴,没想到,妈妈一把拧开门,径直走到我面前,一把夺过书。最终我还是被妈妈的“河东狮吼功”给吼出了卫生间。

晚上,我写完作业,洗漱时,又开始实行我的第二个“窃读”计划。我把《哈利波特》放在洗漱台上,边刷边看。看着看着,我手里的牙刷就变成了魔法棒,嘴里含着牙膏沫,还不停地念着咒语。

“欢乐,你快点儿行不行?”随着妈妈的又一声吼,嘴里的一口牙膏“咕咚——”一下下了肚。可是我仍不舍得把书放下,我漱漱口,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

读书,可以使我烦燥的心平静下来,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虽然妈妈不让我一心二用,但是我还是希望可以利用一切时间来读书。这样,我的窃读也会越来越有意思的!

窃读记作文500字13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递给我一套《福尔摩斯全集》,这可是我期盼已久的书,我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我是福尔摩斯的死忠粉。我拿起筷子,三下五除二地将饭刨入嘴巴,猛吸一口汤包在嘴里,拿起书本飞奔到书房,迫不及待地打开台灯,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时间过得真快。“儿子,已经九点半了,快去睡觉!”传来老妈的催命声。我瞬间崩溃,正想耍赖,回头一看,只见老妈双手叉腰,眉毛弯成了倒八字,嘴弯成了一座拱桥,眼里射出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杀气”,活脱脱一个吃人的怪物。迫于老妈的“淫威”,我只好“缴械投降”,看着心爱的书离我而去。

躺在床上,黛蓝的天空洒满了快活的、眨着眼睛的小星星,我却久久未能入睡,看着天花板,慢慢地,它好像变成了《福尔摩斯》,正引诱我去书的海洋畅游。我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可以趁老妈睡着了偷读呀!”

我一下子坐了起来,穿好衣服,踮起脚来到了妈妈的卧室,哟,老妈正放着“呼噜进行曲”呢。我像做贼似的从腆着肚子、呼呼大睡的“二师兄”身旁轻轻走过,“吱呀”一声打开书柜,抓住《福尔摩斯》一抽,啊哈,书到手了!我心中一阵窃喜。

回到卧室,来到书桌前,我打开台灯轻轻坐下,我只感觉小说的情节像丝丝甘甜的香气,把我带进了另一个世界,什么智破杀人案,密室盗窃案……犯罪现场就在我的眼前。我跟着福尔摩斯一起思考,一起推理。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像洪水似的涌入我脑子,我只觉自己愚笨的脑袋灵活起来,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后来,只记得自己实在困得不行,把书放回原处,熄了灯,倒头就睡着了。第二天一早醒来,回想起昨天晚上的“窃读”,一抹笑意便挂上了嘴角。

今晚,继续我的“窃读行动”。

窃读记作文500字14

暑假面对一堆暑假作业,我深深地感到了无奈。每天被迫宅在房间里,拼命写暑假作业,每时每刻都无不是对我的一种煎熬。迫不得已,我干起了小学时的老本行偷读书。

在脑子里放映了一条条不容忽视的细节。我开始在书架上选书,首先书要大,可以当考卷的垫本,最大限度减少收书的时间,减少被发现的机率;其次,书要薄一些,太高的垫本易引起怀疑暴露动机,最后要选一些其他书做掩护,使得偷看书不易被发现。于是,我在暑假上拿出一本介绍中外明珠任务的书阅读起来。不由得,我沉在书中,心中的警惕之心也渐渐放松。忽地,门开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上了书,拿起笔,装作淡定地解着考卷上的阅读题。母亲走过来扫了一眼,告诫我写作业要专心,写快一点,提高效率。难题不会的最后再写。我点点头,心虚地写着作业,静候母亲的离去。终于,母亲走出去带上了房间的。我重重的谈了口气,暗叫不妙,开始进一步改良。

赶快换了一本书写了不少的作业,以免母亲看到我一字未动而产生怀疑。接着,换了一本书,放在离自己最近的格子上,又摆了不少杂书在下面,显得不是那么显眼。放慢了呼吸,细心的听着四周的声音。不久便听见一道脚步声似是想房间走来,悄然无声地放下书,拿起笔,写起一篇英语作文。

一次一次的成功偷读书后,我开始自喜,放松了警惕,终于有一天被父母抓到,开始了长达一节课的政治教育,直到我一再强调不再会犯了,才饶了我。

可是我仍不甘心,坚持偷读,又被一次次发现,一个暑假下来,收获了不少,近视也加深了。哎,这就是我的窃书经历。

窃读记作文500字15

唉,又得去睡觉了,我的书还没看完呢!爸爸看着叫了几遍不搭理他的我,开始要生气了。我极不情愿地走进卧室“睡觉。”

太好了!外面的灯全熄了!我一下子掀开被子,打开手表,从被子抽出一本的《猫武士》,用手表光照着,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书,就像一块面包,一杯水,而我,就是一个又饿又渴的人,极其迫切地吸取着它的营养。哈哈,爸爸一定没想到我用这种方法在窃读!

“呯!”什么声音?嘶,完了,一定是爸爸来查看我睡觉了没有!不好,万一被发现这本书会被没收的。我深吸一口气,以闪电般的速度侧下身子,将书一滑,又迅速收回身子,盖好被子,埋头苦“睡”。爸爸怎么还不进来?这都半晌了,我侧下身子,准备拿回书继续看。这时,我看见了一个掉在地上的塑料碗。嘿嘿,原来是我一不小时把碗弄掉了,真是虚惊一场!我拿回书,继续全神贯注地读起来。

我看得越来越认真,此时我已经完全融入书中,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一员,捕猎、守护边界,我都似乎身临其镜,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我都一一知晓,书中的细节,我也明白得更彻底了。

夜色已越来越深,我的眼皮已经在打架了,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房,我的浑身一阵酸痛。哎!窃读虽爽,但影响休息啊,接下来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

关于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0篇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以读书为话题的 作文 10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一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有着那么多的好书陪伴。书中那一则则美妙动人的 故事 如同夜空中闪闪发亮的星星,会铭刻在我们心中,在默默中,使我们在应对流逝的光阴时不再黯然,在应对无可避免的错误时不再茫然,从而拥有值得回味的感动。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对于读书有着无可想象的热诚,也给了它极高的评价,在宋朝更是大力地推行文学,正是因为对读书的热诚,对文学的喜爱,才有了让我们引以为傲的唐诗宋词元曲以及此刻的 散文 ,美文,而这些知识和语感正是读书所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以前这样说过。是的,我也认为如此,书中有前人的 经验 和智慧,也有着今人的探索和发现,书中又有着许许多多的人的故事,作者用最质朴的语言详尽地描述着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印记,带给我们最真实的感受,深深地触动我们的心灵。

书籍,是历史的烙印,是智者的低吟。读书能够神会古人,汲取先贤智慧。正如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所说:“坚定不移的智慧是最高贵的东西,胜过其他的一切。”书中充满了智慧,它们在静静地等待我们去寻求,去探知,而书中所领悟的道理对我们登书山之路,泛学海之舟有莫大的推动力,更能够丰富我们的见识,沉着我们的心,让我们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站稳脚跟。让我们即使兵临城下,也能镇定自若地抚琴一曲,因为我们已获得心灵的镇静和从容的心态。

一本好书是我们成长的伙伴,一则好故事是我们智慧的萌发,它们有时能够让一个人收益终生,为我们带来丰富的精神享受,是我们得以尽情地畅游智慧与欢乐的书海中。就像《走遍天下书为伴》中的作者一样,一本好书所能带给我们的绝不是游戏所能给予的,一本好书甚至能够让我们活跃思维,学会思考,让智慧在灵魂深处发光。

读书善,让我们捧起一本书,静静地感悟作者的情感,深深地沉浸在故事之中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二

有一句这样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使我受益匪浅。

为什么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呢?因为它形状上像一本一本搭起的阶梯,从精神上也是一样的。

从我七岁时读第一本小说起,一向到此刻,我慢慢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从小人书到此刻的长篇小说,我理解、明白了。

书,是人类精神上的食糖。毛主席曾说过一句话“一日可不食,不可无书。”不也体现了人类发展上不能够没有书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绿野仙踪》中的多萝茜与她的朋友们的历险经历让我陶醉。冰心的《小橘灯》让我感到爱的深沉。《海蒂》中的友谊也被我吸取。我也小红帽、海蒂、多萝茜等人物交了朋友,转身结识了福尔犘斯这位大侦探,回?一望,李逵等108位好汉正向我招手,海伦与我交谈,可谈话却被玻利安娜打断,我去追也又碰见了南茜……

我置身书的海洋,丰富了知识,也长了见识。书,能够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朋友,双像是一把能够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

我明白我只吸收了文学海洋的一小滴水,所以我每一天都穿梭在文学世界里,又认识了很多朋友:哈利。波特带我飞来飞去,我也与柯南结识了。

慢慢地,我也开始了写作扫地长长的路,把自我的小 文章 发表到网上去,等到了网友们的赞许。

此刻我得承认自我是一只虫子,一只小书虫。我还是说:书藉是我进步的阶梯。“我要读更多的书,使自我更上一步阶梯--知识的阶梯。祝大家学习更上一层阶梯。它给我的启示是:要多读书,读好书,使自我有更多的知识。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三

说到读书,我和书非常有缘分,因为自从我小的时候,就喜欢把爸爸那一大书柜里的书当玩具来玩。

有一次,我偷偷地拿爸爸的书玩,不小心弄烂了,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妈妈看见我总是玩爸爸的书来妨碍爸爸工作,她就给我买了一些小儿故事书,晚上,妈妈在我睡觉之前都给我讲一些故事来。在每一个故事里,我都感受到了书的神奇,也经常被书里的故事给吸引住了。从此,我每天晚上都会让妈妈讲一个故事。自从上了学,我因为也会查字典了,终于可以独立看书了。

直到现在,我的那种对书的喜爱的心情仍旧没有改变。

我有一件刚发生不久关于读书的故事,我讲给你们听:有一天,我们家大扫除,每个人负责收拾自己的房间。我觉得这非常简单,便和妈妈打了一个赌,就是要在半个小时内把各自的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如果我收拾得非常干净,就赢了,并可以上网玩游戏。如果没收拾干净,就输了,并把客厅打扫干净。

一开始,我干的还不错,可是我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找到了前几个月的《奥秘》的一本书,因为爸爸那去看了。我还没有看过呢,我说看就看。我放下了手中的活,津津有味地读了起书来。我在书的海洋里游着,像活泼的小鱼一样欣赏着大海里美丽的景物。也像在软软的海绵里吸收着里面无穷的汁水,无穷的知识。

此时此刻,我甚至想永远在这种读书的境界里。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四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 语文知识 。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五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真像是为我量身定制的,一天不读书,就像一天没人与我说话,那种神秘的寂寞,让我闷得慌,什么事也做不好。我的书就是我的好朋友。以书为友,那才是最快乐的人,所以我很快乐。

在课余时间、床上,甚至如厕时间……我总是选择书来与我聊天,我们总是一见钟情。在课余时间里,很少有人像我一样坐在位子上看书,教室外的杂乱,我内心的清净就连上课铃响了,我还沉浸在美妙的故事中。上课后,我与朋友分离了,那真是种心痛啊,睡觉前我也会看一会书,幽幽的灯光照在房间里,静悄悄的。闻一闻书中散出的淡淡的墨味儿,我觉得无比安宁,马上让我睡意袭来,如同一棵小草的嫩绿叶枝上,滚下了一颗甘甜的露珠,流入我的心田,让我感到了那一种清醇和馨香。读书是幸福的。

妈妈给我订了杂志——《小爱迪生》。在一个个幽默、好笑、奇怪的故事里,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野外生存、捕食,为什么伤口会化脓?细菌是什么?井中的水为什么对人体不好?为什么鸟能飞?谁是怎样发明飞机的?……我看后想入非非就是浮想联翩,好像我与书同船去大千世界探险,欣赏美景……我越想越入迷,仿佛在与朋友交谈,而且谈得如熊熊烈火一样热烈。

有一次,我一连看了三个小时的书,那时的我真真正正地溶化在了书的海洋里。妈妈喊我吃饭,听到的那瞬间,我又忘了。直到妈妈摔开房门,像连炮珠似的说了一通,我才被说醒了。吃饭时,我一直想着《柿子红了》,想了精彩片段。忽然,一层新的体会盖在了脑海里。我用十多分钟吃完了这难熬的时刻,接着奔进书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只迷糊听见妈妈念念有词:“这孩子!”

同学们,爱上阅读吧!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以书为友的人,才是最快乐的。朋友们,终身不离异,陪你度过伤心、快乐的,是书哇!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六

我酷爱看书,特别是童话、小说,还有一些作文集,对于这些,我都非常感兴趣,侦破小说更是我的最爱。家里的书柜里早已塞满了各种有趣的书籍,新华书店的图书我也看过不少。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读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对我来说,读书更是一大乐趣。

记得三年级时,一本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时刻吸引着我的眼球,读得我如痴如醉。读到后面,我感慨万千。感受到了小豆豆的天真纯洁,又读到了战争的恶劣。书中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每天都不禁要翻上几页。可是因为临近期末,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看闲书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又实在按捺不住对阅读的渴望,只能想方设法地抽空看书。有一次,晚上复习得很迟,妈妈催我上床睡觉。我闭上眼,假装睡觉,待到妈妈走后,我蹑手蹑脚的溜下床,小心翼翼地捧起书,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顾不上眼睛的疲劳。正当我看得入迷时,妈妈发现我房间里的灯亮着,就走过来。我听到妈妈的脚步声,一时手忙脚乱,急忙把书塞进枕头底下,迅速拉上被子,可还是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听我述说了事情的过程后,妈妈笑着说:“你呀,真是一个小书虫!”后来那一整夜,我都在思考书的内容与情节,梦见了小豆豆和她的小伙伴们,仿佛自己正在同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

直到吃晚餐时,我还念念不忘《窗边的小豆豆》,于是一边看书,一边吃饭。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本,越看越起劲,好像那是一道美味佳肴,看得十分投入。我只知道不断地把白米饭送进嘴里,却根本不往饭桌上瞟一眼。满满一大碗米饭已所剩无几,然而一桌子丰富的菜肴我都丝毫未动,我自己却浑然不觉。直到妈妈来看我我才反应过来,妈妈见了,也无可奈何地说:“唉,真拿你没办法了!”

广泛阅读也使我尝到了甜头。在第十一届“语文报杯”小学生作文大赛中,我费尽心思,运用自己丰富的 想象力 ,平时积累的好词佳句这时可派上了用场,我又用尽了各种修辞手法,并反复地修改。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荣获省级一等奖,这可都要归功于我平时的勤阅读,多积累呀!

读书的作用可多了,古人说它能明智、修德、养性,书与我们密不可分,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当我们如饥似渴地读书时,不仅得到了无限的知识,也收获了不尽的乐趣。同学们,让我们尽情地读书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七

不久前,校园内流传着一首歌谣,什么“读书苦,读书累,读书还要交书费……”的确,班里就有一些不爱读书的同学。他们一拿起书就昏昏欲睡,玩起游戏精神百倍。而我却爱读书,在书中,我得到了无穷的快乐。

看起书来,我如饥似渴,恨不得一下子就把整本书看完。为了看书,好动的我也会静下心来,安安静静地看书。为了买一本好书,我积攒着买早饭的钱,一元、两元、三元……而我的肚皮却天天唱“空城计”。但拿到好书后,怎么饥饿都没关系。为了买一本较贵的书,我会死死缠着父母,求他们给我买。我几乎天天到俱乐部的借书室去借书,什么《故事大王》《新故事》《乾隆传奇》我看了个遍。我都成那儿的“老”顾客了!我也会隔三差五去邮政报刊亭购买书籍。假日里,我常泡在新华书店内看书。

书帮过我不少忙。一次与表哥比赛写 成语 ,年长我6岁的表哥竟败在我手下,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多亏我经常看《 成语故事 》,早将成语熟记于心。又有一次,姐姐问我谁是“星期五”,她以为我不知道。我告诉她“星期五”是《鲁滨孙漂流记》中的土人,表姐顿时惊呆了,差点跌破眼镜。上次,老师布置摘抄寓言的大意与含意20条,可我家里没有寓言书。怎么办?我仍然完成了作业。知道为什么吗?告诉你,因为我借阅过《伊索寓言》。凭着我的记忆,20条,没问题!这都是读书带来的快乐,一种说不出的快乐。这种快乐,只有自己来品味,来感受。

我爱看书,也买了不少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童年》《上下五千年》《聊斋志异》……作文书更多。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在书中没有发现黄金屋,也没看到颜如玉,但我在书中找到了无穷的快乐。我最惬意的就是在清晨,坐在阳台上静静地看书。

我爱读书,乐读书。书带给我无穷的快乐,我愿永远在书海中遨游。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八

书籍是人类永恒的精神食粮,古今中外哪一位贤才志士没有书这个老师呢?俗话说的好,开卷有益,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为我们的成长之路添色增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籍,人类就没有前进的“阶梯”,何谈进步,更何谈发展呢?正因为有了书,人类的发展才有今天这样的丰硕成果,所以,人类是离不开书的,我们要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哪些书才对我们有益,才值得我们去读呢?当然,搞笑的漫画书肯定是不行了,它只不过是一种休闲娱乐品而已,还有比较幼稚的童话书,虽然适合于小孩儿看,但是它又何尝不是一种给人一些道理的好书呢?读书就要读这样富含“营养”的,这样的书才对我们有百益而无一害,才能让我们健康成长。还有一些中外名著,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红楼梦》、《西游记》等等的,都是好书,都是经典。

读书的时候可以作一些勾画,摘记下来,必要时还可以用在你的文章里。书不可以读一遍,读一遍是挖掘不出精华的,只有反复的读,才能发现文章中好多隐藏在“地下的黄金”,但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得到不同的启示,甚至更好的道理。

笛卡尔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虽然你不可能真正和高尚的人在一起说话,但是你可以通过阅读他(她)们的文章来了解他(她)、学习他(她)身上好的东西,来提高我们自己。

著名女作家冰心说“我奉行九个字,就是‘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想,我们也应该奉行冰心的这九个字吧?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诵经典,悟成长。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九

高尔基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读一本好书给人的人格上有大的塑造。

在小时候读的书是一种乐趣,就同看小人书一样,但这渐渐地成为一种求知,长大了,求知欲争强了,使我明白书的真正释义:一本好书,能在你迷茫时带来平静;能在你忧伤时带来欢乐;能在你落寞时带来安慰……他会让你将失败看做春天的花朵,会将成功看做秋天的果实。这是春耕秋收的道理: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了我许多。有这样的书,它伴我走过了许多春秋,我对它不会厌倦。静静地翻开一本书,细细地读,一遍是浅显,两遍是理解,三遍是加深,四遍是领会……更进一步地,读每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感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这是培根对阅读的经典阐述。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优点。子曰:活到老,学到老。阅读是学习的基本途径,阅读书籍是提高修养的最好途径,但是书也告诉我要懂得选择:书有分好坏,有分益害。

读书一门艺术:是一门完善自我的艺术,读书只是一个过程,在乎的是是否吸收;是一门享受生活的艺术,是一种对文笔的享受;是一门充实人生的艺术,那是一个储蓄罐,慢慢存满;是一门领悟人生的艺术,让我们懂得正对生活中的一切成功与失败。

读书是一种分享,分享书中的欢乐,分享书中的忧愁,把欢乐带来,把忧愁带去。

书是一条通天大道,与知识的道路相通;书是一盏明灯,照亮这条通天大道:书是一壶灯油,给这盏明灯添油。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十

读书为了什么?读书为谁而读?读书又何作用?读完书出来又能做什么?常常听到人们谈论这些问题,而谁都不能说自己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唯一的。

对这些问题,我有我的观点,但是我不会说我的观点就是正确的,而仅仅只是我自己的想法。

读书为了什么?读书就是为了学知识,为了不让自己被现实世界淘汰,不列入文盲的行列,不让别人看低自己,让自己更有修养,和别人谈话或交流时不让别人觉得自己是没知识、没 文化 、没礼貌、没见识的庸夫。

读书为谁而读?这个问题很普遍,也是家长和孩子经常争论的话题。某些还在认为,他们是为了父母而来学校的读书的,而他们本身不想读,是被家长逼着来读的,所以他们常常在学校是目中无人、纪录散漫。而家长呢,当然是说他们应该是为他们自己读,怎么可能为了父母读。这个问题,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读书当然是为自己而读,难道你可以把你在学校学得的知识回家之后还给父母?不可能的事!

读书有什么用?读书的用处可多了,数都数不完。比如说,读书,可以学得知识,自己有知识了以后出到社会工作都不用那么辛苦,人家有知识的靠的是脑筋吃饭,而你没知识的呢,靠的是体力,两个相比起来,差距就大了。

读书出来又能做什么?很多人都会这样问。没错,有些人,读完大学出来还是得回家种田,或者是做体力劳动。这只是机遇还没到,如果你没知识的,那不是永远都是得做辛苦工?不管有没有机会,就算有机会,你没知识,你做得来吗?

所有的问题都证明,读书绝对是没有坏处的,读多点书,有多点知识,对自己、对社会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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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3-04-1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首码项目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