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地推」道明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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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子为什么那么恨道明寺
樱子幼儿园时曾像道明寺司表白,还送上一片叶子标本,但是道明寺司狠狠地推开她,还骂她是丑八怪.长大后的樱子整了容来报复道明寺司,她设计了一套方案,想先让道明寺司喜欢自己,再报复.没想到他竟然喜欢上了牧野,这是出乎樱子意料只外的,她更恨道明寺司了.
山海经上古圣王过了是啥
古时女子称姓,男子称氏。黄帝号轩辕氏,按照现代人的理解,“轩”指有窗格的雅致的小房子或者是有帷幔的高篷顶的轿车,“辕”是牲畜驾车子的车杆与配套,俗称“车辕”。说黄帝是轩辕氏,实际上说,黄帝族群是靠牲畜驾辕拉着有篷幔的车过游动生活的族群。关于黄帝起源的叙述有以下:
一、《山海经 - 大荒西经》:“有轩辕之台,射者不敢西向射,畏轩辕之台”、“有轩辕之国,江山之南栖为吉,不寿者乃八百岁”;《山海经 - 海外西经》:“轩辕之国,在此穷山之际,其不寿者八百岁,在女子国北,人面蛇身,尾交首上。穷山在其北,不敢西向射,畏轩辕之丘,在轩辕国北,其丘方,四蛇相绕”;《山海经 - 五藏山经 - 西次三经》:“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是实为帝之下都”、“又西四百八十里曰轩辕之丘,无草木,洵水出焉,南流于黑水”。清朝毕沅认为,“昆仑之丘”指今天甘肃省酒泉市南山,并且说明《禹贡》记载的“昆仑”指祁连山地;顾颉刚先生认为,“昆仑之丘”在甘肃酒泉。古人说的“昆仑”是大山脉,山包为丘,山涧为谷,丘、谷相连的地处俗称为“丘”。“帝”指黄帝,泛指黄帝族群,“下都”是黄帝族群的繁衍地,即甘肃酒泉南山,河西走廊祁连山脉地区。《水经注》十七卷“渭水”里的“又东过上邽县”注解:“黄帝生于天水,在上邽城东七十里轩辕谷”。汉置上邽县,今甘肃天水。天水秦安县大地湾遗址考古研究认定,轩辕谷在天水。即“轩辕丘”。
此说法有考古依据,以上材料都不涉及黄帝的父母亲问题,只说明黄帝的出生地,没有表示姓氏与社会层次。我们有必要将进一步对传说进行现实还原,以及讨论历史地理与文化发展的联系。
从甘肃省天水市沿祁连山脉到酒泉市的地上距离大约1090公里,其中河西走廊东起乌鞘岭,西至古玉门关,介于南山(祁连山和阿尔金山)、北山(马鬃山、合黎山和龙首山)之间,长约900公里。《水经注》描述,渭水自甘肃渭源境内的鸟鼠山流出后,先后流经陇西县、武山县、甘谷县、天水市,陕西境内的宝鸡市。很显然,天水在酒泉的东南方,《山海经》的描述则相反,“昆仑山”向西370里到“乐游山”,再向西400里到“流沙”,再向西200里到“嬴母山”,再向西350里到“玉山”,再向西480里到“轩辕丘”,总共1800里。在远古,即大洪水之前,黄帝时期制定的尺子,一尺27.708厘米,一里300步,一步6尺,共1800尺,算出一里为498.74米。那么“昆仑山”到“轩辕丘”有897732米,即897.732公里,与当前实际距离出入不是很远,因为古代的地点已与当前地点并不是一成不变。
《山海经 - 西次三经》自“华山”起,一路向西描述,为什么会出现“昆仑之丘”在“轩辕丘”的东面呢?“昆仑之丘”是黄帝族的发源地,在酒泉南山;而“轩辕丘”是黄帝的出生地,在天水秦安,两者不是同一地方。由于黄帝族群是游动的族群,而且黄帝出生于族群社会之中(暂不论母系或父系),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昆仑之丘”的“下都”是黄帝母亲所在的族群或者是黄帝父亲少典所在的族群发源繁衍的地方,而不是黄帝出生后黄帝亲自统领的族群,因为“轩辕”指的仅是黄帝本人,黄帝统治的族群才是游动的族群。那么天水附近地域则是黄帝族群的繁衍地了,早期黄帝族群在姬水发展,民俗调查甘肃大夏河流域东北邻近的永靖县白塔乡的姬家川,是古人称的姬水。永靖县地区距离天水大约两百公里,黄帝族群从天水游动到姬水地域生活是完全有可能的。
那么黄帝是出生在母系社会还是父系社会呢,黄帝姓氏到底是什么呢?
二、《史记-五帝本纪》主要取材于《世本》、《大戴礼记-五帝德》和《尚书》,“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崆峒,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辇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昔帝鸿氏有不才子”、“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以章明德,故黄帝为有熊”;《山海经-大荒东经》:“帝俊生帝鸿”。以上叙述是父系社会的观点;《史记-五帝本纪正义》:“母曰附宝,之祁野,见大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怀孕”;东晋前秦时期王嘉的《拾遗记》:“轩辕出自有熊之国,母曰吴枢”。以上是母系社会的说法。其中“附宝”生的“黄帝”与“少典”的儿子“黄帝”说的是同一个时期的同一个人的不同说法,而“有熊氏”,母亲是“吴枢”的“黄帝”则是后面时代的人。
按照客观的历史进程,母系社会出现在父系社会之前。七千年至五千年之前,母系氏族社会出现在长江流域的河姆渡和黄河流域的半坡;四五千年之前,父系氏族社会在一些地区出现,比如黄河下游的大汶口,这说明,在同一时期的大汶口其他地区,母系氏族社会仍然存在着。根据古籍记载,已初步推断神农炎帝族群部落是母系社会,生活于黄河流域稍偏中下游地域。
帝俊即少典,帝鸿即黄帝。有学者认为,黄帝姓公孙,不是母族本姓,“公”是明显的父系祖,“公孙”是父系祖的第三代后继人,如果司马迁的记述是真实的,那么可以证明姓“公孙”的黄帝是父系社会时期的第三代子孙,因为姓“公孙”的黄帝不仅知道父亲“少典”,而且知道爷爷“公”是谁。然而《百家姓》“公孙”的描述则大相径庭:“属地:高阳郡(今河北省好网站) 起源:春秋时期,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子为公孙,公孙之子如无封邑爵号,均以公孙为姓氏”。一般认为《百家姓》为北宋初年的人所编,而笺注者则是清初人王相,称为《百家姓考略》,对书中大多数姓氏的来源、郡望及其代表人物做了一些考证和简要介绍。可见,“公孙”这种姓氏起源于春秋时期,并非在远古黄帝祖先的族群中出现,司马迁《史记》中的记述并没有过多证据证实。
第二种说法中黄帝的母亲“附宝”在祁野见大电绕北斗七星中的枢星(勺头那颗),感孕生黄帝,则黄帝降生时候处于母系族的影响中,不知其父。“祁野”,《说文解字》说:“太原县”,就是说黄帝母亲“附宝”从渭河流域的天水,跑到山西的太原与外族男性相遇后怀孕,归故里“轩辕丘”生黄帝。
古籍记载黄帝“姬”姓。《说文解字》:“姬,黄帝居姬水,以为姓”;《百家姓》也描述黄帝长于姬水。甘肃省永靖县的姬家川是古人称的姬水,居住着“姬”姓古村落。永靖县地区是距今五千至三千多年马家窑、齐家、幸店和寺洼文化考古遗址群集中地。有学者已经考证,从地理环境看,大夏河注入黄河的地域与兆河、渭河流域相联系,地缘上同天水相连接,早期的黄帝族群东进南下到姬水生活繁衍,能够迁移到渭河谷地天水地域,因此族群以“姬”为姓,也证明了“黄帝”族群不是黄河中下游流域土著。这就表明了,黄帝出生时,不是“姬”姓,到了姬水生活后,黄帝族群壮大,并且四处游动迁徙之时,才姓“姬”。并且后来的北方族群也是“姬”姓黄帝族群的血脉。这是有确凿的地理历史考古证据的。
可以说黄帝是出生在母系社会之中,到了黄帝娶螺祖为妻并生下昌意,昌意生下颛顼之时,父系氏族的特征才算稳固。我们也可以大概理顺黄帝的发展事迹:黄帝出生于“女子国”北面的“轩辕丘”,黄帝族群在姬水生活再迁徙后,取“姬”姓,炎帝部落服从了强大的黄帝部落领导,炎黄联盟随后在涿鹿战胜了蚩尤,涿鹿成为了黄帝的都邑,后来黄帝征服了中原地区的大多数部落并在今河南新郑建立了统一的军队,而且建国后取名“有熊氏”,所以“有熊”也成为了一些分支族群的姓氏。
在《楚辞》中大量出现了后代传世文献所提及的远古圣王,包括尧、舜、禹、汤等。 其中屈原所作的《离骚》《九章》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汤禹”,是个同义复音词或并列结构短语。但凡提及及“尧”和“舜”,“桀”和“纣”时,则按照时代顺序而讲为“尧舜”与“桀纣”,皆照常理;提及“禹”和“汤”时,却称为“汤禹”,好像是故意表达前后相反的时代顺序。《离骚》:“汤禹俨而祗敬兮”、“汤禹俨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九章--怀沙》:“汤禹久远兮,邈而不可慕。”
如果在楚国人看来,“汤”时代的确是在“禹”时代前面,尧、舜、汤、禹,那么上古史将重新编写。成汤,甲骨文记载有成(大乙)这个人,周原将其称为“成唐”,都认为是殷商先王和盘庚的祖先。《楚辞》被认为是“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的,将“汤”放在“禹”之前,并且与“殷宗”分开,《湘君》把北方的圣王舜称为“湘君”,将其夫人称为“湘江之神”,这是疑点一;《尚书-汤誓》:“伊尹相汤伐桀……汤既胜夏。”甲骨文里没有提及任何关于成大乙讨伐夏的事情,这是疑点二;《越绝书》:“汤行仁义,敬鬼神,天下皆一心归之。当是时,荆伯未从也,汤于是乃饰牺牛以事荆伯,乃委其诚心。”王国维认为是叙述商伐荆楚的事迹。但是文中以褒扬的语气行文,带有赞颂之意,所以不像是族群间的“讨伐”,而更像是楚地不同城邦政权的联合或者融合。这里的“汤”是楚地的首领,而非北方商朝的君主。这是疑点三;《古本竹书纪年》:“汤有七命而九征。”(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作“汤有七名而九征”)《路史后纪》十三注引作“汤七年九征。”殷商武丁、盘庚等并没有多征的传统,这是疑点四。
有的学者根据考古线索认为,“汤”与“大乙”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在殷商征服了荆楚古国后,有关“尧舜汤禹”的楚地神话传说遂被商朝统治者剽窃,用以旁证自身的正统性。而且“汤禹俨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这句不但提及了君王,还提及了“伊尹”和“皋陶”等名相。《古本竹书纪年》:“仲壬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其中“仲任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这一说法与《史记》的描述出入很大,由于文本文献的问题而不得解。《离骚》中还有“昔三后之纯粹兮”这句诗,“三后”指禹、汤、文王。同时在“汤禹俨而祗敬兮”的后半句有“周论道而莫差”的论述,说的是周文王重用姜太公吕尚的故事。可见,“尧舜之耿介兮”以及“汤禹文王”的描述,是把“尧舜”分为光明正大的一类君王,而把“汤禹”和周文王分为另一类重贤用才的君王。这样也无形中道明了一点,就是楚国人的这些神话传说不是独立隔绝的,其中也融合了中原地区的文明。
本人认为《楚辞》中所提及的上古圣王,并非是楚地特有,熊绎归附周文王后,封于楚国。因而当时屈原所说的“汤禹”已经是天下人所公知的。“帝高阳之苗裔兮”说明高阳氏即颛顼是楚地的祖先,一直到尧舜禹,如此完整的神话系统,在出土的楚地简帛如郭店楚简、竹书《容成氏》中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但是在屈原时代,楚地所原有的文明已经融入了大量北方文明的成分。《容成氏》有:“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为后,见皋陶之贤也,而欲以为后。皋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遂称疾不出而死。禹于是乎让益,启于是乎攻益自取……”又有:“(汤)如是而不可,然后从而攻之……桀乃逃之鬲山氏;汤又从而攻之,降自鸣条之遂,以伐高神之门,桀乃逃之南巢氏;汤又从而攻之,遂逃,去之苍梧之野……”这是关于“汤有七命而九征”的详细描述。楚地所出土的大量简帛,都记载了禹治水、汤伐夏桀的事迹。如果“汤禹”是楚国人所创始的,那么楚国人所作的简帛中为何不按照自己原有的观点?用其他地方的材料来修改自己的传统观念,对于古老的楚国文明来说,没有任何必要性。所以“尧—舜—汤—禹”的可能性是有待商榷的 。
在后世的著作中,把两个帝王按照颠倒时代顺序来合称的情况也是有的。南朝梁武帝时期,员外散骑侍朗周兴嗣所集字的《千字文》,就有“周发殷汤”(“发”为周武王姬发;“汤”为商汤或成汤)这种情况。但是这是为了押韵所需,这四个字放在文中是合辙押韵的,“推位让国,有虞陶唐。吊民伐罪,周发殷汤。”如此,是否《楚辞》里的“汤禹”也是为了达到合辙押韵的效果?事实不然,“楚辞”文体之习惯,单句尾字多用“兮”,双句尾字才讲究韵脚,且句法参差错落。“汤禹”恰恰都是在单句,所以在文中并不起和韵的作用。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楚国方言的习惯,为了朗朗上口,而把“汤”放在“禹”的前面呢。“汤禹”中的“汤”字,上古音thaη,去声,开,韵部从“阳”部,声母从“透”母,舌音,《说文》反切“他浪”;“禹”字,上古音γiua,上声,合,韵部从“鱼”部,声母从“云”母,唇音,《说文》反切“王矩”。古代的四声高低升降的形状是怎样的,现在已不能端详了。依照传统的说法,去声应该是一个降调,上声应该是一个降调。每个字在韵书中都有其归属的声调。有时候一个字有两种词义的时候,往往不同词义有不同声调。古代汉语中尤其繁多,如:
骑:平声,动词;去声,名词
思:平声,动词;去声,名词
教:平声,动词;去声,名词
禁:平声,动词;去声,名词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多数时候一个字词义为动词时,是平;词义为动词时,是仄。“骑马”中“骑”是平声,“马”是去声;“思想”中“思”是去声,“想”也是去声;“名誉”中“名”是去声,“誉”是入声。那么“尧舜”中“尧”是去声,“舜”是入声,上古音“汤禹”中“汤”是去声,“禹”是上声。这样“去声+上声”组成联动结构,同时为仄。如果我们不知道楚国当时的方言发音,那么我们也就无法掌握“汤禹”是属于什么发音规律了。然而“汤禹”叫法的原因排除了多种可能性之后,方言的习惯这种可能性就越来越大了。
在《山海经》当中,并没有描述到“狄”族群,但其中有些地方却十分明显地间接记载了“狄”这个族群的一些基本情况。《海外东经》首先提到,“大人国在其(发丘)北,为人大,坐而削船。”在《大荒东经》也提到了“有波谷山者,有大人国。”然而最详细的描述是在《大荒北经》,“有人名曰大人。有大人之国,釐姓,黍食。有大青蛇,黄头,食麈。”其中也提到“东北海之外,大荒之中,河水之间,附禺之山,帝颛顼与九嫔葬焉。”说明禺山与大人国同在东北海之外的大荒之中。这就是“狄”族群!
《禹贡》没有“狄”族群的记载;《尚书 - 汤誓》记载:“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即边远的西夷和北狄百姓盼望商汤王的征讨行动。“狄”指北方族群。
《公羊传 - 隐公四年》《礼记 - 王制》记载:“北方曰狄。”《大戴礼记 -千乘》记载:“北辟之民曰狄。”这里的“北方”、“北辟”指当时齐国以北的渤海湾地域。战国时期田单三个月没有攻克的“狄”的位置,在今天山东省黄河南岸(《禹贡》时期在黄河北岸),淄博市管辖的高青县高城镇的西北面。所以,“狄”是渤海湾西面,古齐国往北的族群。
《左传 - 鲁文公十一年》西晋的杜预注道,“鄋瞒,狄国名,防风之后,漆姓。”《说文解字》写作“叜”,并说:“北方长狄国也,在夏为防风氏,在殷为汪茫氏……春秋传曰:鄋瞒侵齐。”《史记 - 孔子世家》记载孔子说,“其节专车,此为大矣”,被夏禹杀死的防风氏的尸骨节大长,需要专车载运。孔颖达的疏注也说明,长狄国人身材高大!
《国语 - 鲁语下》记载孔子的话说:“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又说:防风氏“汪茫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禹夏商为汪茫氏,于周为长狄。”这是目前能见到的史志中较早记载“长狄”为“防风氏”后代的资料。《左传 - 闵公元年》记载“狄人伐刑”,“刑”在今河北邢台地区。因此《左传 - 鲁闵公二年》记载“狄入卫”,狄人活动于黄河北的濮阳、滑县地区。《左传 - 鲁宣公十五年》五月记载晋景公要伐狄,“晋侯从之”,六月“败赤狄于曲梁”。今河北邯郸北的永年县为“曲梁”地,七月晋景公为迎击秦桓公侵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用兵夺占狄人的土地。“稷”在今山西闻喜县,有稷王山,晋军向东移动夺占“狄土”。可参阅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可知春秋时期的“狄”生活在黄河北的冀州,今河北、山西及古黄河北的河南、山东地。但是西周以及以前的地图,这些地方没有标注“狄”族群;《尚书》中的夏代资料里没有“狄”族群的记载,也没有“防风氏”的记载。
问题一:商汤王伐夏战争时期,出现“南征北狄怨”的情况,说明“狄”族群夏代已经生活在古冀州。
《路史二十五卷 - 国名纪》记载:“防风,釐姓,守封、嵎之间,二山在令二湖之武康。”今浙江省德清县为“武康”,东南有封、嵎二山,防风氏生活在这里。
问题二:防风氏的族群在今浙江德清县地带,夏禹杀防风氏后出现族群的迁徙。族群前往北方的最早记载是《左传 - 鲁文公十一年》的“鄋瞒”国是防风氏后代,但是被称为北方“长狄”,位置在山东。淄博市北面的高青县,靠渤海湾地区。所以,若古籍纪实,《禹贡》不记载夏禹杀防风氏,这是因为夏禹维护权力,王权意识形成。杀了防风氏,族群无法存在,被迫迁往北方,经过夏代大概470年的过渡,改换新的族群称呼“狄”,成为商周时期的“北狄”。
防风氏“漆”姓,属炎帝族群,今陕西漆水流域为族群源地;“釐”姓,与东夷“九黎”族群有关系。从参考文献诸多古籍资料中看出,“风”是母族姓,是太昊伏羲-女娲族群后裔的母族姓,属东夷炎帝族群后裔。“防”的本意是“堤”,护河的堤岸。《说文解字》说“防,堤也”,堤就是堤,挡水的堤坝。说明“防风氏”属于远古的炎帝时代,善于筑堤坝治理河流的土著族群,也是夏禹治水时,擅长筑堤护河的族群,是有功的炎黄融合族群。“狄”的族群新称谓,意在奉祭先祖炎帝,取炎帝族群标志“火”,加上忠诚的“犬”作偏旁,成“狄”字,辅以“堤”的读音,成为“狄”族群夏代以后的称呼。“东夷”人身材高大,为炎帝族群,所以“狄”被称为“赤狄”、“长狄”,是防风氏的后裔,这是可以肯定的。然而,“漆”姓与“釐”姓是不同时期的,这与《山海经》关于大人国的描述的推理有关。
若上述情况属实,也可得出两个结论:
结论一:防风氏族群经历了两次迁徙,第一次是夏禹杀死防风氏后,防风氏从浙江德清县北迁至山东淄博市高青县,建立鄋瞒国,靠近渤海湾,从迁徙始终族群都是“釐”姓;第二次是扩大式的把领土范围扩大到内地,即古冀州地区,而且以族群源地漆水流域为姓,改“漆”姓,此时“狄”族群称呼开始出现。《山海经》中的描述大人国的部分不直接说明“北狄”,证明了《海外东经》、《大荒东经》、《大荒北经》的古图与解说经文是形成于第一次迁徙后,势力尚未深入内地,“狄”称呼尚未形成之际!“釐姓”、“坐而削船”都非常吻合当时的环境情况,而“禺山”与“嵎山”同类,但归于大荒北经之中,应当有解说古图的经文作者误记之嫌。也就是说,《山海经》中有关大人国的部分形成于夏代之后西周之前。
结论二:《史记 - 五帝本纪》中说到的舜向帝尧进言,请求流放共工到幽陵去,来改变北狄的习俗。严格上讲这是有误的,“幽陵”这是存在的,然而当时在幽陵的族群并不是后面所说的“北狄”,因为“北狄”当时并不存在着。所以应把“北狄”改为“北裔”,指的是其他的族群。
一、女娲氏、神农、炎帝
1、据考,伏羲氏之后继承华夏族群发展的是神农氏;按《易 - 系辞下》:“包牺氏没,神农氏作。”
2、据考,“神农”、“炎帝”不是同时代的人,《管子 - 封禅》和《史记 - 封禅书》引出:“虑羲封泰山……神农封泰山……炎帝封泰山……” 神农炎帝并称是因为秦汉时期民俗习惯,西汉末年刘向校书把神农炎帝并称,东汉学者郑玄和三国时期吴国学者韦昭给予学术上的认同。《史记 - 五帝本纪》有“神农氏世衰”之说,即说神农氏后代子孙道德衰薄、实力衰弱。魏晋时期皇甫谧《帝王世纪》:“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巳),有蹻氏;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有神龙首感,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有盛德,以火德王,故号炎帝。初都陈,又徙鲁。又曰魁隗氏,又曰连山氏,又曰列山氏。”唐朝司马贞补的《三皇本纪》亦然。即是说神农母“母曰任姒(巳)”,属于“有蹻氏”。后继的“女登”做少典的妃子,生炎帝,而且是“感孕”,说明炎帝发端时代在母系社会时期。“姒”是长女的尊姓,“任”是承担这些责任,即神农氏的母亲是姜姓族群的长女族姓的母祖,这是尊贵的母族血脉传承。根据清朝徐文靖笺注的《竹书纪年 - 前编》认为炎帝是神农的后代,是“袭称”炎帝号,这样神农和炎帝同族,炎帝是后代袭帝位,后人称为炎帝的。说明神农、炎帝的母是“有娲氏”,“有蹻”为“有娲”之讹,神农炎帝是女娲氏的姜姓族脉,邦族地域继承女娲氏在河内冀州,在陕西岐山地域繁衍发展,姜水在陕西麟游县东南,乾县西境内的羊毛湾水库往南流到旧武功镇地域的水。
3、据考,神农氏都邑驻地先在今陕西宝鸡市陈仓,后炎帝东进迁到山东鲁西。古籍资料和民俗遗迹显示,炎帝往南发迹于汉江流域的湖北省,出生随州。《国语卷四 - 鲁语》说明,炎帝为“烈山(列山)氏”,烈山的位置,皇甫谧《帝王世纪》认为在随州厉乡。北魏郦道元《水经注 - 漻水》中说,烈山在随州的漻水、厉乡,古文的烈与厉相通。唐代萧德言《括地志》、李吉甫编撰的《元和郡县图志》、北宋王存等编撰的《元丰九域志》、南宋罗泌的《路史》等都认为烈山就是厉山。《礼记 - 祭法》解释道:“厉山氏,炎帝也,起于厉山,或曰有列山氏。”因为古籍记载的神农炎帝在今陕西的岐山、姜水繁衍,古人没有随州炎帝往北迁的记载,至今无考古资料证明随州炎帝往北迁到陕西的岐山姜水流域。所以,湖北地域是神农乃至炎帝族群后继的繁衍地,不是姜姓神农氏的源生地。不排除炎帝出生于随州,但只能是神农炎帝族群的后继。
4、据考,秦汉以后,神农炎帝并称。《易传 - 系辞下》:“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楺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史记》《汉书》《汉志》《淮南子》《风俗通义》《白虎通义》均有类同的说法。神农氏时期,社会步入农耕时代,从而形成华夏族群农耕经济的基础。
5、据考,炎帝、黄帝的母亲都是少典的妃。“少典”为邦域族称,而不是炎黄二帝的父亲称号;炎帝与黄帝之间相隔500余年,相隔着八个帝,可以断定,二帝不是同时代,不是同时期。并且根据上古时期中国地域“万邦”交杂的现状看,炎黄二帝不是同族;
6、“炎帝”较早见于史册的是《左传》,《左传 - 鲁昭公十七年》记载昭公与郯子对话时,提到“炎帝氏”,说明炎帝是个族群。《左传 - 鲁哀公九年》提到姜姓是炎帝的后代。
二、还原远古神话传说的现实根据
材料一:《大荒北经》;“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天下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
“应龙杀蚩尤,又杀夸父,乃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
《大荒东经》;“大荒东北隅中,有山名曰凶犁土丘,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
《大荒南经》;“有宋山者,有赤蛇,名曰育蛇。有木生山上,名曰枫木。枫木,蚩尤所弃其桎梏,是为枫木。”
材料二:《海外南经》;“三苗国在赤水东,其为人,相随。一曰三毛国。”
《大荒北经》;“西北海外,黑水之北,有人有翼,名曰苗民。颛顼生獾头,爟头生苗民,苗民釐姓,食肉。”
从材料一可以得出,《山海经》这些关于蚩尤大战黄帝的片段存在着差异,不难推断出这是不同时期、不同作者所为。首先,蚩尤部落与黄帝部落是因为地理地域水源问题而爆发领土战争的。在描述中,黄帝派应龙攻打蚩尤部落的冀州,而攻打所用的方法是“蓄水”,不下雨,即是制造干旱。蚩尤则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来缓解旱情,最后因为“雨止”而打败了蚩尤族群部落。整个战争的经过,都围绕着“雨”和“旱”,非常明显地推测出蚩尤族群与黄帝族群发生战争的原因:当时蚩尤族群所处在的古冀州地域是连年大旱,首领蚩尤不得不向外扩充领土以安定族民生活,而当蚩尤族群势力扩充到黄帝部落的范围时,战争就不可避免了。最后水土优良的黄帝部落反而实现了领土的扩张。而且结合古籍资料,蚩尤并不是在战场上被杀死的。蚩尤战败后,先是被黄帝用枫木囚禁在宋山(今河南商丘),被杀害后埋葬在汶上县。然而蚩尤囚禁时被砍断的大腿骨则被族民安葬在巨野县。同样,炎帝蚩尤族群的另一支血脉:夸父族群,也遭受了灭亡之灾,可见夸父与蚩尤两大族群是有血缘关系的。当时的族群战争是相当残酷的,前文已提到,战胜一方的黄帝族群以及后裔族群对蚩尤族群以及后裔进行了整整几百年不断的武力征服,保存下来的蚩尤族群后裔被迫进行了艰苦卓绝的迁徙之路。
根据材料二,《大荒北经》里的苗民“有翼”,这点证明了三苗族群的图腾崇拜是天上的飞鸟。事实也是如此,蚩尤的后裔苗族崇拜“鸱”(鹰隼类),析支以及后来的河曲羌崇拜鹰,甘南和川北的羌族群也崇拜鹰。然而《海外南经》和《大荒北经》的三苗族群所处的地域并不同,一个是“赤水东”,一个是“黑水之北”,这就证明了,蚩尤族群后裔三苗族群的迁徙分布的地域是十分广阔的,黄帝族群及其后裔连年的武力镇压,让作为蚩尤族群后裔的苗族群为了生存而备受迁徙之苦!
一只耳之死
他的坟头草青青,孤寂地在坟山山顶摇曳,没人知道这座无碑无名的坟属于谁,也没人知道他为何会埋在此处,而我也终将忘记这一切。
――《日记·许千山》
1
原以为一只耳的家会变得很破败,这间建在坟山脚下的偏僻房舍,自从一只耳弑父案发生后,只剩下他的母亲独自居住,出乎我和阿德意料的是,即使已经到了傍晚,这里依旧热闹非凡。
等她将自己的牌友都招呼安顿好后,桌上搁的茶已经凉了。
一只耳的母亲往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手,坐在我们对面的板凳上,展开脸上堆起的皱纹,问道:“两位警官晚上来我这是有什么事吗?”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想从您这再了解一些关于四年前您儿子弑父案的细节,您可以试着回忆一下吗?”我委婉地道明来意,阿德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阿德是我的助手,曾同我一起破过许多案子,只是人有些木讷沉闷。
闻言,一只耳的母亲一愣,眼神闪过一瞬慌乱,她盯着桌上已经凉了的茶,思绪仿佛拉扯得很远,过了许久,她才开了口:“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有些记不清了。”
“好吧,那你可以跟我们讲讲您儿子吗?放轻松,别紧张。”我试图让她放下警惕。
眼前中年妇女点点头,缓缓说道:“小时候春生很乖,总爱腻着我……只是后来,他和路边的野狗撕咬掉了一只耳朵后性情开始变得古怪。”
对于他的古怪,我初到镇子时常听人说起。从活剖动物,生吃内脏,到入室偷窃,甚至有猥亵幼女的倾向,直至后来杀了自己的父亲。
“有他的照片吗?我们想看看。”
“照片?有的,我去拿。”说罢,她起身往屋外走去,她有些驼背,头上挽的发髻染了些许霜白。
这里是外人俗称的“桃源镇”,这里的人从祖辈起便学会自给自足,因此民风纯朴,平日里连争吵都少有,更别说是杀人了,所以这起案件在当年也算是轰动一时。
我正出神间,春生的母亲进来了,她的手里捏着一张黑白照,嘴角微微上扬,说起来,虽然她的儿子犯下命案毁了这个家,可谈起他儿子时,也未见她有多恨意。
“这就是春生了。”她复又坐下,将手中的照片递给我时顺手将遮眼的碎发撩到耳后,鬓角处露出一条宽钝且颜色颇深的疤痕。
当年重案组来到这里提取物证时曾用鲁米诺荧光检验过,鲁米诺反应是刑侦学中一种专门检验血迹的化学试剂,无论什么物体用何种方式清洗过,只要染过血迹喷上这个,都会有荧光反应呈蓝紫色。
而当时一只耳家餐桌角上残留的血迹经过比对证实是一只耳母亲的血迹。如今再看她侧脸疤痕的形廓,八九不离十了。
我接过照片,照片里一个患有唇裂的少年正笑盈盈地拦着自己的母亲看向镜头,尽管他咧开两片上嘴唇显得有些可怖,但最令人最害怕的是他仅有一只耳朵,另一边空荡荡的,像被人玩坏的破碎的娃娃。
可他一直都在笑,仿佛发生在他脸上的缺陷都不存在似的,此刻的他好若一轮太阳,让人平生暖意,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男孩子,有一天会举起手中的棍子,活生生地打死自己的父亲。
我将照片递给阿德,阿德晃了一眼还给了春生的母亲。而后我们又聊了些案发当天的细节,夜色渐浓,也就不便打扰,想来还是改日造访。
春生的母亲将我们送至门口,我和阿德上了我们开来的车,我正准备发动油门,突然有个女生敲响了我的车窗。
她披着头发,在黑夜里看不清神色,见我将车窗摇下来,她把头探了进来。我先是吓了一跳,以为闯鬼了,阿德难得在一旁憋笑。
“你们是警察吗?”
还未等我将她的来意问出口,她便率先发了问,我白了她一眼,警车都不认识么。
“你们是来抓春生哥哥的么?”
“警察叔叔,春生哥哥是个好人,你们别抓他,要不是他,当年掉耳朵的就是我了。”她见我没有说话,急得眼泪一挤顺着两颊就滚出来了,说话的声音也颤颤的。
这句呢喃我好想听谁说起过,我忽然想起春生的母亲在替我们泡茶时,也有过类似的低语。
一个杀人犯,过去几年后,还有人如此挂念,直觉告诉我这背后一定有隐情。
“别哭,警察的职责就是查明真相。”我拿着阿德递来一张纸,替她擦眼泪,她没躲,只是嘴里一直重复念着那句“春生哥哥是个好人”,念着念着她又走开了,走到春生家门口旁停着的三轮车上坐着,我看着她魔怔的样子,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一只耳弑父案的疑点一直很多,虽然当年春生拿着棍子弑父的场景被很多人目睹,可有时候眼睛也会骗人的,谁知道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
我踩上油门,缓缓驶离了这里,离开时那个小姑娘还在一直碎碎念,我瞟了眼后视镜,总觉得有什么人在从春生家大门的门缝里注视着我们,可我看了许久什么也没发现,背后倒是出了身冷汗。
2 有时候,一个人只需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嫌疑人x的献身》
事实上,我和阿德之所以会被上级调到这座小镇查案并不是为了四年前发生的一只耳弑父案,而是三天前发生的另一起凶杀案――死者42岁,男,是镇上的一个修鞋匠,7月15日下午五点十分在家中被歹徒捅入胸腔数刀失血过多而死。
这起案件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据鞋匠的妻子所说,当时她正在家里睡觉,一只耳入室盗窃被摆摊回家的鞋匠逮个正着,二人争执间一只耳失手杀了鞋匠然后跳窗而走。
“你怎么知道凶手就是一只耳呢?”我问。
“他只有一只耳朵,我不会认错的。”
“天道不公啊,警官。”鞋匠的妻子哭得凄然,声音悲怆,她的女儿在一旁扶着她也在沉默地掉着眼泪。
鞋匠的尸体早就被法医带走解剖去了,现在地上只有鞋匠倒地时的轮廓。
我揉了揉太阳穴,刚刚被鞋匠的妻子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嚎得有点神经发疼。
“一只耳无恶不作,连自己亲生父亲都敢杀,这些年还一直东偷西摸地在镇子里潜藏着。”
“对啊,我的小卖部经常少东西。”
“我的也是……”
“啧啧,我们这里怎么会出这样的人……”
“魔鬼啊……”
围观群众还在讨论着一只耳,兜兜转转,这起凶杀案还是牵扯到他身上了,我有些好奇,为什么在这些人的心里,任何坏事都是他干的,毕竟镇里谣传的一只耳古怪事迹,可没人拿得出确切的证据。
关于一只耳弑父案,上头给我的档案上有讲到后续。
当年接手这件案子的是位叫许千山的警官,弑父案是他任职六年来处理的第一起案件,是的,六年,整整六年。
许千山是本地人,儿时双亲去世,靠着吃百家饭长大,人也算争气,高考考上立志的警校,毕业后原本可以调去大城市任职,但他却选择了回来,成了小镇第一位警察,可小镇本就安稳平和,他也就只能替镇子里的人修修水电。
后来他因个人失误在一次围剿中让一只耳侥幸逃脱,大概是心里愧疚主动辞职后便了无音讯。
我忽然意识到,要想调查一只耳解开这一系列的谜团,恐怕得从许警官身上入手。
我赶紧打电话让在警察局整理档案的阿德替我查一下许警官当年任职时居住的地址,过了一会阿德回了过来,他说他找到了地址,不过许警官已经在很早之前就搬走,但因为是局里分配的房,所以有备用钥匙在警局,还是可以进去。
正当我驱车回去拿钥匙的途中,半路车胎侧滑刹车失灵,撞上了路边的围栏,所幸我命大,安全气囊替我缓解了大部分冲击力,但也将我卡死在车内,最终还是骑着三轮车路过的屠夫李把我从车里拉了出来。
惊魂未定。
等到阿德骑着自行车赶来将我载回警局已经是下午了,一天没吃饭我饿得饥肠辘辘,车叫人拖去修了,我坐在警局等待阿德取外卖的时候,顺便喂了我昨天买的小鼠,小鼠已不若昨天初来时活泼,奄奄一息。
我喂的是昨晚从一只耳家偷偷带走的茶叶泡的茶水。
一只耳弑父案的档案里还提到曾在一只耳家桌上放置的茶水里提取到少量三氧化二砷,俗名砒霜,但并没有在死者体内发现该物质,一只耳的母亲体内也没有。这个茶叶是我昨夜在一只耳母亲房间的一个黑坛子里拿的。
我扶额,到底当年的弑父案如今的鞋匠之死,藏了多大的秘密。
这其中又会牵扯出多少人?
许警官的处所很偏僻,并且年久失修,我甚至没有用钥匙便轻而易举地推开这座平房的大门。
锁已经生锈了,平房里有个小院子,如今已是荒草丛生,我穿过那片半人高的杂草,径直推开了面前的屋门。
一股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这间屋子很空旷,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以外,找不出任何其他的家具,我强忍喉咙传来的痒意,因为我知道我只要一咳嗽说不定会激起一层厚厚的灰尘。
令人失望的是,我除了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一只没用完的签字笔以外,毫无收获,看来当年许警官离开的时候什么线索也没留下。
我再次环顾了四周,准备离开时,突然顿住了脚步。
我在他的床下找出了一个木箱,箱子的锁坏了,轻而易举就被我掰开。
里面存放的东西让我欣喜若狂,这些都是他任职六年来写下的日记,大多都是关于镇上居民的日常生活,一共十本。
一直翻到最后一本,我才看见了春生的名字。他有轻描淡写地记录过春生一家的生活,几页后,就到了春生弑父案,原来春生逃走的那天夜里,他曾和春生在小巷中有过一段对话,只是……后面记录的内容被人撕了,至于撕下的内容在哪就不得而知了,我试着翻看木箱是否有夹层,夹层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张压在箱底的病历。
我展开一看,心里咯噔一下。
坟山。
3
不管什么问题,必定存在着答案。
――《盛夏的方程式》
次日,我同阿德一起从坟山回警局的途中,收到了法医打来的电话,鞋匠的尸检报告出来了,的确是被凶手用利器从身后数次捅入胸腔,导致器官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只是,”法医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们在死者的右后肩的衣服上发现了些许油渍,经过检验判定是猪油,并且死者右肩的皮肤上有几个淤青印,是当天留下的。”
“右肩?”
“能描述一下伤口的大致形状吗?”我追问。
“嗯,伤口虽被凶手多次从同一位置插入,但是从整体上可以看出刀锋偏右。”
“我知道了”我点点头。
“你是怀疑?”这位法医与我共事多年,敏锐力也超乎旁人。
“对,不出意外,凶手是个左撇子,他用右手抓住鞋匠的肩膀,左手握住水果刀从身后捅的鞋匠,平常人有右手握刀,刀锋都是偏左的。”
我挂掉电话,同阿德说了我的猜测,阿德顺着这条线索思索下去,猛然开口:“我记得镇上有个杀猪的,是左撇子,姓李。”
我莫名想起之前刹车失灵时路过的屠夫李,人对未知的危险总是存在预判。
紧接着,我的手机又响了,是修车队打的电话。他告诉我车初步做了检修,问题不大,让我别担心,我正道谢,他忽然问我有没有自己修过车?
我想都没想便否认道,他说我的油门线有破损,像是人为的,不过却被人用胶布裹起来修好了,线口的切痕和我刹车线的切痕很像。
我询问还有什么不对劲的没?他说没了,旋即挂了电话。
小镇鲜有汽车,我猜想应该是屠夫李分不清油门线和刹车线,才会将油门线错剪成刹车线,修好后一路尾随着我,见我没死成只能顺水推舟反救我,我复又想起那晚春生家门后的眼睛,我初以为是春生的母亲,如今想来那辆停在门口的三轮车,怕也是他了。
心虚的人才想要毁掉一切能暴露自己的真相。
我和阿德回了警局,着手调取屠夫李的档案,从以上种种细节来看可以初步断定他是这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那么他又是为了什么杀掉鞋匠的?据我所知,他和鞋匠平日里并无往来,连许警官的日记也鲜少提到二人,倒是常常提起鞋匠的老婆和屠夫李往来密切,莫非其中有什么猫腻?
我记得我曾看过鞋匠的死相,仅管他的皮肤已经脱水到干枯得像张薄膜,也无法掩饰死前脸上震惊的表情,他的眼球突出,作愤怒状,可眼角略微下垂,又是悲伤。
我脑海中浮现出两个字。
偷情。
不难猜测,在外摆完摊的鞋匠回家撞见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人偷情,人在无措时首先想到的总是遮掩,鞋匠痛苦的神情未能让他们忏悔,反而是找来一场杀身之祸。
为什么自己的错总是想要让无辜的人来承担?也许镇子再也不若从前那般,人性都夹杂着自私。
我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日记本上的这句话。
作案凶器已经在镇边的小河下游找到,接下来只需要分别提取凶器和屠夫李的指纹就能断案了。
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当年春生到底发生了什么?
4
人害怕的,就是本来一直存在的太阳落下不再升起,也就是非常害怕原本照在身上的光芒消失。
――《白夜行》
除却屠夫李,我不确定是否前几天穿着白色汗衫一直跟踪我的人是否就是春生?可他现在就站在我的警局前,像是会晤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我派阿德去抓捕屠夫李了,并且为了防止他逃掉抽走了大量警力以协助,我下意识拉响镇上的警报,刺耳的鸣笛声在全镇的各个角落响起,此起彼伏。
四年前,同样的声音也在这个镇子响起,同样是抓捕一只耳,而这次我要让全镇的人结束这一切。
此刻春生正站在警局门口,背对着我,他的头上缠着白色的纱带,只露出一边耳朵,我知道他只有一只耳。
然后他开始逃窜,一切都在都规律地进行着,镇民被警报吵醒,听说是捉拿一只耳都拿着家伙站在路边,只不过他们看不见春生,却能看见跑得满头大汗的我,我们跑过熟悉的街道,最后他拐进一条死胡同,我停在了胡同巷口,我的身后是些零散的警力,再外是聚集了小镇大部分人。
天已黑,隔着一层警察,他们看不见胡同里发生了什么,此刻只剩下我和春生二人。
春生背对着我站在胡同深处的那堵封死的灰墙前,慢慢转过身来,他缓缓地解下自己头上的纱带,取下口罩,露出颇为一张清秀的脸。
他没有兔唇,他有两只耳朵,他不是春生。
“是你。”
许千山对着我笑了笑,风从我身后灌入,吹进他单薄的白色汗衫里,刺进骨里,我听见他,叹息似的开了口,
“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啊。”
许千山
我一直死死地跟紧他,一直追到了这条死胡同,我知道他再也跑不出去了,我能抓到他,我等待六年也是值得的。
我掏出了手枪,瞄准他,只要他一动我就敢开枪打折他的腿。
可他似乎没有分毫想要逃的念头,他就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我,看着我黑洞洞的枪口。
即使我离他很远,我依旧感到不自在,可我身上肩负着一条人命的公道以及全镇人的安危,于是我斥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父亲。”
他没有回答,依旧冷冷地盯着我,良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开口的时候,他突然笑出声来。
他的笑声是如此的诡异,像是从肺里挤出的空气,被人用刀削尖,锐利地刺进耳膜。
“因为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啊。”他展开双手,裂开的嘴唇撕扯着奔向两边,他笑得有多开心就有多么嘲讽,“你看,我模样如此丑陋可怖,是个天生被诅咒的怪胎。”
“怪胎啊,怪胎就是个异类,怪胎就该干尽所有的恶事,我会烧杀掳掠,受到所有人的唾弃。”
他的笑森冷入骨,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当人们不再受贫穷禁锢时,尘封已久的欲望便开始暗涌,它会驱使着人们一步步踏向内心深处的禁区。
这座镇子的敌人从先祖时的战火已经演变成了人性的冷漠。
这也是我六年来坚持记录镇民生活的原因。我自幼在镇中长大,没人比我更能感受到镇子的变化,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的镇里缺的不是管束言行的警察,而是能够医心的人。
有着怪异外貌的春生,在这个与世隔绝思想依旧封建的镇子里,理所应当地成了那个罪恶者,他们甚至不愿唤他的真名,而是叫他一只耳。
我知道,很多时候,人们只是迫切地需要这么个存在,来揽下自己益欲膨胀的私心,来维持自己所谓的善良。
所以当春生的母亲失手杀死他酗酒家暴的父亲后,他当着所有围观者的面,平静地捡起那根沾满血迹的棍子,面无表情地一下又一下砸在那个躺在地上早已断气,如同一滩肉泥被称之为父亲的男人身上。
他的心里在冷笑,没有一个人试着上前阻止自己的暴行,包括那些父亲平日里称兄道弟的好友。
“警官。”他收起了笑容,他不笑时很严肃,就像一颗丢进清潭的石子,静静地躺在水下。
也许从来没有人想过春生的感受,或者说是他们不敢想,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摧毁春生的帮凶,他们一遍遍骂着春生是怪物,又将自己的错推给他。
“警官,我累了。曾经我以为只要我听他们的话,说这些猫是我杀的,东西是我偷的,火是我放的,他们就不会骂我是怪物,不会视我为异类,可是我错了,不过如今我的父亲死了,以后没人殴打我的母亲了,她那么脆弱,因为我,平白背上丧门星的骂名。”
“我的母亲是多么无辜,她会在深夜抱着伤痕累累的我替我擦药,是她炽热的泪水维系着我最后一丝理智,我庆幸我从未害过人,我只是想要结束这一切。”
“我知道我身上得有着所有人欲望的劣根,所以我的善良和美好将无处安放,我将受到无数人的唾弃和谩骂,包揽所有的罪行,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罪行昭彰,罄竹难书。”
“而现在,这个恶人,终于能够为自己选择一次了,曾经我的无数次自杀都会被人救回来,他们多可怜啊,需要一个怪物来残喘自己的欲望,不过如今,我想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可以吗?”他对着我眨眨眼,他想让自己变得活泼起来,可他的脸庞早已泪流满面。
“警官,你也试着接受吧,这座镇子在欲望里浸泡,早就千疮百孔了。如果你真的是个好警察,就应该把那些真正的恶人抓住。”
“开枪吧。”他闭上眼,此时天边泛起白光,我知道太阳快出来了。
可他的世界里没有太阳。
我有个从未向人道起的秘密,在我十三岁那年的一个下午,无意间路过春生的家,彼时春生两岁,在院里哭闹个不停,我心下好奇扒着门缝往里看,这一眼成了我一生的噩梦——春生喝醉的父亲拿着一把烧得火红的剪刀,像剪开布料那样剪烂了春生的上嘴唇。
这个世界欠春生一个公道。
一声枪响突兀地打破了此刻的平静,春生身形摇晃一下倒在了血泊里,他嘴角嗜着一抹笑,像孩童陷入温暖的梦乡。
可我还是辜负了春生,我知道只要他不死,有人顶下已犯的罪名,镇里的人依旧有悔改的机会。
于是我告诉镇里的人一只耳逃走了,他们没有多大的反应,又继续开始干着自己手里的事。
紧接着,一只耳入室偷窃、一只耳猥亵女童、一只耳抢劫等等开始在镇子里发生,所有人都在编造一个巨大的谎言骗自己。
欲望到底有多吸引人?
有天晚上,我穿着一只耳的衣服站在一家正在被偷窃的店铺门口,我看清了小偷的样子,他是这家店老板最信任的店员,他一边将偷来的钱财揣进兜里,一边对着我嘲笑道:“你果然逃了啊,你这样看着我干嘛?是你偷的又不是我。”
然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被熏黑的双眼,怎么看得见自己糜烂的心。
我看着许警官,他痛苦地弯曲着自己的身子,双手捂着脸。
“我一直都在骗自己,骗自己这只是一时的幻想,总有一天大家会醒悟过来,这里还是儿时的乐园,一如外人所称赞的那样,其乐融融。”
“我……”
“我不是个好警察,对吗?”
他抬头看着我,眼里布满血丝。
“现在,终于要结束了。”他说。
我知道他的结束指的是什么,四年前这里欠下一枚结束一切的子弹。
于是我扣动手里的扳机,子弹从黑洞洞的枪口射出去,直直地破开虚无的空气嵌入胡同灰色的墙壁上。
风卷过空荡荡的巷子,天边泛起白光。
我站在原地许久。
事实上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真正的许千山在去年因癌症已经去世了,我自导自演重现了当年的往事,皆是我从坟山山顶那座坟旁的柳树下挖出的骨灰盒子里存放的手稿上得知的。
这是那被撕下的几页,其中一页上写满了许警官的忏悔。
我走出去,对着镇上围观的镇民宣布了这个事实,这也是他放不下的遗愿。
一只耳死了。
他们没有欢呼,也没有悲伤,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人群中有个脊背佝偻的妇女失声晕了过去。
5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最美的爱情。恨不知所起,深入骨髓,是最冷的人性。原罪被放大,总有一角照出自己。
――《恶意》
后来阿德告诉我,他们一行人闯进屠夫李的家中捉拿他时,他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身旁摆着收拾了一半的行李。
原本他打算逃走,可最终却放弃了,他甚至没有等到DNA化验结果出来,就主动招供了。
我忽然想起那个落寞的下午,他坐在警车里,双手戴着手铐,头微微下垂,看着窗外。
“我原本打算和她一起逃走,我去找她,她说她没有杀人她为什么要和我一起走,她才没有我那么愚蠢。”
“她甚至还对着我下跪,求我不要把我和她的关系说出去。”
“警官,我以为我们至少是相爱的。”
我没有说话,车缓缓驶过坟山脚下,突然想起许千山在追查日记里写到的那句话――
春生死后,我把他葬在了坟山山顶,那里离家最近离人心最远。
我想,这里不会再有下一个一只耳了。
《东宫》第2集:青梅竹马系相思,耳鬓厮磨忆少时(1)
第2集:青梅竹马系相思,耳鬓厮磨忆少时
谒金门 宋·朱子厚
轻衫倚望春晴稳,雨压青梅损。皱绡池影泛红蔫,看取断云来去、似炉烟。
悉春来暮仍愁暮,受却寒无数。年来无地买花栽,向道明年信、莫须来。
第2集,为了给这段爱而不得的爱情悲剧描摹背景,编剧讲述了尚未相遇的男女主人公,他们各自幼年时所经历、所收获的情感。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谁没有个竹马,谁又没有个青梅呢?只不过,每个人对青梅竹马的定义是不同的,或许,你我因为身份地位的悬殊而分离;又或许,你我之间,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罢了。
小枫在一众侍女的侍奉下,穿上了明远公主送给自己的这件百蝶穿花云罗裙。小枫正是花骨朵一般的年纪,明眸善睐,顾盼多情,肌肤胜雪,雾鬓云鬟,再穿上这件粉色作底、正红点缀的衣衫,当真是明艳动人,不可逼视。
明远公主赞叹道,“我们九公主穿上这汉服,真是好看极了!”
那当然了,只要人漂亮,穿什么衣衫都会好看的。小枫在剧中有前后两种扮相,一是作西州九公主时身着胡服,一是到上京之后装扮汉服。胡服呢,比较讲究衣着爽利,小枫自幼从马背上长大,来无影去无踪,只留得下铃铃笑声,因为塞外风沙弥漫,日头高照,小枫又用头纱,裹住自己的泼墨秀发,甚至要遮住脸庞,只留下额头的一点各色珠子串成的珠花,随着秋水明眸盈盈闪动。而汉服呢,虽然衣着华贵,但是却是长袍广袖,繁复无比,叫人行动不便,这实际上是在限制小枫从小养成的自由自在的性情。
在李承鄞心中,小枫留下的印象,究竟是身着胡服呢?还是装扮汉服呢?这一点是确定的,当然是胡服,不论是书鄞,还是剧鄞。
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阿穆牢牢记得此事为禁忌,是因为有次朝阳公主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套胡服,十分得意地穿在身上去见陛下。结果陛下勃然大怒,破天荒地大发雷霆,下令将朝阳身边的人全部杖死。朝阳吓哭得背过气去,受惊吓过度,就此一直病了十来日。而陛下自然痛悔不已,一直守在她身边,直到她痊愈。陈贵妃因此被废黜,据说是她挑唆公主穿胡服的。我陪阿穆去看望朝阳的时候,年老的保母窃窃告诉我们,陛下最忌讳有人肖似明德皇后,陈贵妃撺掇公主身着胡服,其心可诛。”
李承鄞在小枫死后,一直把朝阳当成是小枫和自己的女儿,朝阳公主成为了书鄞的情感寄托,如珠似玉地养大。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测,为什么书鄞甚至都不准朝阳身着胡服呢?这不过是因为,小枫已经成为他心中被好好包裹起来、不可触及、不容亵渎的存在,他怕见到有关小枫的东西,就连是他初初与小枫相遇时,小枫身穿的胡服都不许,谁想肖似小枫来自己跟前,书鄞必定是被触了龙鳞,勃然大怒。
而剧鄞则更加明显,在故事的一开始,跳下忘川的李承鄞,说出那句“也许天神对人的惩罚,不是忘记,而是永远记得”的李承鄞,眼前飘过的,便是小枫的那条浮着金色枫叶的红色头纱,李承鄞对小枫的第一印象,也是身着红色胡服的小枫,骑在马背上拖着自己,给自己留下的那个恍惚的背影。
小枫一听从小待自己就很好的明远娘娘这样赞自己漂亮,便露出了明媚的笑容。小枫和明远娘娘也感情深厚,便立刻问道,“这不会是娘娘亲手缝制的吧?”
在小枫心里,这套百蝶穿花云罗裙这么漂亮,这么华贵,做起来一定特别麻烦,而明远娘娘来自中原,一向心灵手巧,该不会是她亲手给我缝制了这件衣衫吧?这份情意,我怎么担得起啊?
明远笑道,“我哪有这个手艺。这云罗裙,只有上京一家能做,之前有使臣进京,我特意命人去赶制,然后送过来。小枫,这是我送给你的及笄之礼。”
明远那么聪明,当然知道小枫是怎么想的了。她告诉小枫,我哪里有这份手艺啊,这是我让使臣从上京给你带的礼物。
明远公主为什么强调,这是小枫的及笄之礼呢?这不过是因为,古代女子年满15周岁即会及笄,便是成年了,可以许配人家了。明远公主把来自中原的百蝶穿花云罗裙送给小枫,是想暗示小枫她将要被许配给中原太子这件事。
明远娘娘暗示小枫的时候,她年少不知事,怎么可能想这么多啊?小枫光忙着看着衣衫上栩栩如生的各色蝴蝶去了。
小枫一听,原来,这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立刻笑道,“谢谢娘娘,您费心了。”小枫并没想过,及笄之年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她只是发自内心地感谢明远娘娘待自己的心意。
小枫是从小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嫡公主,非但在西州,人人为她打算,就算是在上京,她都得到了很多人的保护。作家在东宫原著小说里暗示,小枫与李承鄞掉下忘川,两人都忘记了前尘往事,但有一个人一定知道他们二人生死相许的过往,那便是中原皇帝。作家借皇后的口,转述了皇帝的话,“当初在太子妃册立大典上,皇上曾说,如此佳儿佳妇,实乃我皇家之幸。”皇帝非常偏爱书鄞,惟恐自己的儿子不得幸福,他见到书鄞曾经那么喜欢自己注定的太子妃,只是觉得幸运,便一力维护失忆的小枫,皇帝知道,自己的太子再次喜欢上小枫,只是时间的问题。赵良娣在番外回忆说,如果不是因为怕惹陛下忌惮,太子妃早不知死了多少次了。陛下在废掉皇后以后,也是指定小枫来主持元辰大典,并指派永娘和高贵妃来协助小枫。这实际上是帮助小枫在一时风光无两的赵良娣面前,稳住她的太子妃之位,并且代表了皇帝对小枫寄予厚望。
除了皇帝,还有就是太皇太后。书中多次暗示,太皇太后亦对小枫关怀备至。永娘就是太皇太后指了来伺候小枫的,她可是小枫第一得力的女官,小枫只要肯听她的,宫中的事绝对是无往而不利。皇后被废后,还是太皇太后出面安定后宫,并代替小枫安抚赵良娣。
明远再接再厉,接着说道,“上京啊,有更多好看的裙子,更多好吃的东西,若有一天你过去,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你想去上京吗?”
在以这件百蝶穿花云罗裙作引之后,明远娘娘细细地告诉小枫,中原的好处——有很多好看的裙子,好吃的东西,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然后,明远娘娘想要试探小枫,你对去上京究竟是怎样的态度呢?
书鄞也是这样,在小枫和他决裂后,在小枫第二次要求他为自己捉萤火虫的时候,李承鄞说道,“现在是冬天了,没有萤火虫了。中原很好,有萤火虫,有漂亮的小鸟,有很好看的花,有精巧的房子,你会喜欢中原的。”那时候的李承鄞,不愿放弃小枫,非要小枫嫁他,便用未来富贵康乐的中原生活来挽留小枫,希冀小枫愿意留在他身边,成为他的太子妃,受他保护、至高无上的太子妃。
小枫还是没有想那么多,不过小枫非常地善解人意,她禁不住拿自己不愿离开故乡的心,来揣摩明远娘娘说这番话的心。小枫问道,“娘娘,您是想家了吧?您放心,等您病好了,我们一起去上京看看。”
小枫知道明远娘娘得了重病的事,她觉得,病中的明远娘娘,一定是想念故乡了,才对我说了这么多有关上京的事。小枫进而宽慰对自己这么好的明远娘娘,您别伤心了,等您病好了,就不是使臣去上京了,我陪着您,一起去上京省亲,好不好?
小枫为什么讨那么多人的喜欢呢?李承鄞为什么那么割舍不掉小枫呢?根本原因就是在这里,小枫心地淳善,她绝不会害别人的,她对太子也不是有所求,她甚至想要用自己嫡公主、太子妃的身份,帮助那些被太子嫌弃的女人,比如绪娘。书里面,李承鄞告诉她瑟瑟已经自尽而亡,小枫还为这个曾经构陷自己的女人痛心。小枫觉得,李承鄞实在太可怕了,瑟瑟就是三年前的自己。
赵瑟瑟知道五皇子要前往西境的消息,便来五皇子的必经之路上等着他。瑟瑟遥遥看到五皇子过来,便唤了一声“殿下”,而五皇子则称呼瑟瑟为“赵姑娘”,并告诉身边的侍卫说,“我去去就回。”
从五皇子对瑟瑟的称呼里,从这句“我去去就回”里,可以很容易地知道,李承鄞真的对瑟瑟无感。李承鄞可是双标王,他一直唤小枫的名字的,浓情蜜意时,还会唤小枫“我的小公主”,就像小枫的阿翁一样,他才不会那么生分,叫她“曲姑娘”;在小枫跟前,不论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爱慕小枫的李承鄞也一直都是和小枫难舍难分,书鄞更可笑,失忆后还没爱上小枫的时候,就想尽办法地和她吵架了,当真是小学鸡一样的太子。
瑟瑟对李承鄞说道,“瑟瑟听闻殿下要远去西州,特意在此等候。”李承鄞只是傻笑了一下,在李承鄞心里,瑟瑟不过是自己年少时的朋友,更何况,这时候的李承鄞,是真的不通世事,他和小枫一样,没想那么多。
瑟瑟一边说,“这是瑟瑟亲手为殿下缝制的香囊”,一边便双手奉上了这香囊,聊表深情。这让李承鄞惊呆了,问道,“赵姑娘,这是何意啊?”
这时候的李承鄞,真的不是在装傻,他是真的不知道瑟瑟对自己的情意,和顾剑装作不知道小枫爱慕自己完全不同。
瑟瑟可是传统的中原女子,柔情似水,内敛含蓄,她只是委婉地说道,“瑟瑟的心思,殿下真的不知道吗?”
李承鄞听到瑟瑟这么说,他那么冰雪聪明的人,当然就明白了。李承鄞低下了头,劝道,“承鄞是落罪之人,此番西行,不知何日能回上京,赵姑娘的心意,承鄞怕是无以为报了。”
这时候的李承鄞,只是个明媚善良的少年,他想要劝导自己少年的玩伴,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自己这个落罪之人的身上了。闺中女儿能有多少好辰光呢?莫要白白耽误了你自己。
瑟瑟恭恭敬敬地称呼李承鄞为“殿下”,而李承鄞则自称“承鄞”,这不过是故意来拉低自己的地位。在李承鄞心里,他此去西境,是被流放,不知何时回返,又感动于瑟瑟待自己的情意,才这样劝导于她的。
从西境回来以后的李承鄞,加封太子之后的李承鄞,一直在所有人面前保持着自己太子的威严与体面,只在小枫面前,自称过“承鄞”。小枫从顾剑那里回来以后,见到他大受惊吓,他还一直说,“我是承鄞啊!我是承鄞啊!”那个时候,李承鄞是真的把小枫当自己的结发妻子,他和小枫是地位平等的。
瑟瑟急道,“我愿意等!殿下若一年不回,瑟瑟便等你一年;若十年不回,便等你十年;若一世不回,瑟瑟便等你一世。”
瑟瑟忙忙地表白了自己待李承鄞的衷情,她说,不管你何时回返,我待你的情意都不会变的,我愿等你,一直一直地等你。
电视剧里的瑟瑟当然也是痴情女子了,只不过,她待李承鄞的痴情,有更多的占有欲,有更多的心机而已,这一点和李承鄞对小枫的感情倒是挺像的。
瑟瑟又说道,“此行路途遥远,望殿下多多保重。”说完,瑟瑟便轻轻低下了头。瑟瑟毕竟是大家闺秀,她这样直白地告诉了心上人自己的情感,心里面便不好意思了。
和瑟瑟不同,小枫却是一个有什么说什么的性子,喜怒哀乐都写在自己脸上。这时候的小枫在做什么呢?原来,小枫和自己的师父待在离人坡的沙丘上说笑呢。李承鄞啊李承鄞,你有青梅,小枫难道就没有竹马吗?只怕,你是那个醋坛子一样的人,比起小枫对瑟瑟的嫉妒,你更受不住对顾剑的嫉妒啊!
小枫和明远娘娘聊了很多中原的事,便来和自己的师父撒娇,要自己的师父将来陪自己到了中原,一定要帮着自己找到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顾剑当然一口答应了。满心欢喜的小枫,高兴地一下子倒在了地上,四仰八叉的,惹得顾剑笑道,“一点姑娘家的样子都没有。”
小枫就是这样洒脱爽朗的性子啊,后来,她爱上了顾小五,也是这样随随便便地倒在顾小五身边,顾小五也是这么说了一句,“一点姑娘家的样子都没有。”
小枫好奇自己的名字用中原字怎么写,于是,顾剑便用树枝,在沙丘上一个一个地写下了小枫的名字。只不过,写到“枫”这个字的时候,风把沙子都吹跑了。小枫没有办法,只好让自己的师父在自己的手上继续写,顾剑便用手指,轻轻地在自己心上人的手掌心里,划下了自己心上人的名字。
编剧借这随风而去的细沙,暗示了小枫与顾剑不得厮守的结局。他们是真的有缘无分,命运的狂风,会让二人生生分离。
在顾剑写完这个“枫”字以后,小枫轻轻地合起了自己的手掌心,她好像想到了什么。也许,小枫是感觉到了,自己的名字和这自由自在的风有什么关联吧。小枫高高地扬起了自己的手,感受着风在自己手心穿过的感觉。小枫啊小枫,你可真是像风一样的女子,你还是随风而逝的女子呢,那个东宫太子李承鄞,要是想抓住你,只怕得能挽住风才行啊!
顾剑呢?他只是远远地在一旁,看着自己的心上人这样张扬恣意地生活。
其实,我非常喜欢书里的顾剑,小枫说过,师父的房间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师父身上还有一种淡淡的香气,像是西州的香瓜,清新而带着一种凉意。不像是李承鄞,永远是龙涎香沈水香,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剧里的顾剑,也很喜欢,尤其是他骑着他那匹白马飒沓而来的时候,叫人觉得心安,好像什么事都可以交给武功盖世的师父。
我不否认李承鄞很爱很爱小枫,但是李承鄞太有心机了,而且所处的环境太复杂,和他在一起会很累的。小枫也不会觉得,她猜不透李承鄞的心思,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踏上西行之路的李承鄞,对着自己的皇长兄,细细地解释了他随皇长兄前往西境的理由。1.他与皇长兄感情深厚,舍不得皇长兄一个人离开上京;2.万一有什么凶险,他也可以就近保护自己的皇长兄;3.他想要离开皇宫,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再挨母后的骂了。
从这里可以知道,其实,李承鄞从骨子里来说,还是一个重情重义、逍遥自在的人,所以,他才会那样喜欢小枫,割舍不掉小枫。他想让小枫在自己的羽翼下,一边张扬恣意地生活,实现自己无法实现的生命哲学;一边得到她应得的尊贵地位,享受他带给她的万千荣耀、万人朝拜——至于小枫,真的是什么都不用知道,只要高高兴兴地在他身边陪着他,就够了。
柴牧听从明远公主的指示,来劝导顾剑要和小枫保持距离。柴牧道,“无论九公主的秉性如何,她都是王上的女儿,不管你的心里对她存着点什么,都要注意相处的分寸。”
柴牧直言,小枫是待人良善,平易近人,但是,她还是王上的女儿,是嫡公主,你与她的身份,隔山隔海,不可逾越,你要看清楚现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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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4-0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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