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凶手地推」谁是凶手题材

博主:adminadmin 2023-04-07 13:04:09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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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回忆》解析是什么呢?

《杀人回忆》是韩国的经典电影,里面共有七起杀人案件,分别对应不同的嫌疑人,这些嫌疑人其实都是凶手。

在《血字的研究》中,有一篇“演绎法”,主人公福尔摩斯向我们介绍了探案推理的逻辑:侦探家将世界视为一个巨大的链条,认为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便可推知整个链条的性质。

同样,只要认错了一环,那么整个案件的性质便都错乱了。就像一件寸衫的七个纽扣一样,只要扣错一个,真相就会变得扑朔迷离。而如果我事先知道这件寸衫的结构,那么大抵是不会扣错的。

要从电影里找凶手,只要像扣扣子一样,把案件与嫌疑人连接起来就行了。根据这种逻辑方法,让我们来大致推断各个案件所指向嫌疑人。

七个凶手

第一起案件的凶手故事发生在1986年,整部电影的开头是一个长相“很普通”的男孩在稻田中捕捉一只蝗虫。之后他看到朴探员坐着一辆拖拉机缓缓而来,这个男孩便跟着前去查看洞里的尸体。当镜头扫过时,我们发现尸体上也有一只蝗虫。

这时男孩蹲在尸体的上方,任大人怎么叫都不肯走。旁边则是一群小孩在玩弄死者的遗物,朴探员扭头训斥他们,不料那个孩子居然也跟着模仿。朴探员又看了一眼尸首,然后凝视着眼前的这个孩子,似乎在告诉我们,他看不出或者不相信这个孩子跟凶杀案有什么关系。

在结尾的时候,已经是2003年了。朴探员又重新来到这片稻田,他俯下身子,凝视当年的洞穴。这时有一个小女孩走过来,说不久前也有一个男人来这里,并且往洞中探看,还说“记得很久以前在这里做过某件事”。如果影片是首位呼应结构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可能便是开头的那个小男孩。

至于做过的“某件事”究竟是杀了人,还是在捕蝗虫,我们不得而知。

从这些线索中,我们找到了第一个扣子。将第一起杀人案的线索指向这个男孩,他可能是个目击者,是否参与作案,难以推论。而男孩暗示了凶手作案的动机可能纯粹是为了模仿。但是由于朴探员没有看出来,所以扣错了这个扣子,导致后面的侦探全开始错位。

第二起案件的凶手紧接着,第二起杀人案便在一片草场里发生了,有一个名叫李香淑的女人被杀害。然而由于现场保护不力,唯一的一个脚印也被拖拉机给碾坏,失去了线索。

朴探员调查无果,回家后,他的妻子对他说白家烤肉店有一个智障的儿子叫白光浩。案发前有一个老太太看见白光浩一直跟着李香淑,于是线索就指向了白光浩或白家。然而,朴探员的妻子并不认为白光浩是凶手,还说“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在朴探员和曹探员的拷打逼问下,白光浩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是凶手。但是他却能清晰地描绘了整个案件的过程,说李香淑在铁轨旁、水田里被勒死。

由于白光浩手无缚鸡之力,连筷子都拿不起来,不可能在死者身上打很紧的结,所以他应是整个案件的目击者,而非凶手。白光浩在疯言疯语中说:“每个冲我皱眉头的女人都要杀掉”,这可能就是凶手的作案动机。

但是由于朴探员认定白光浩是凶手,所以想要屈打成招,反而弄巧成拙,连同真凶的嫌疑也给洗去了。在伪造现场的时候,白光浩的父亲忽然出现,并且挣脱了好几个警员的控制,一路飞奔呐喊,十分怪异。

在第三具尸体被找到后,探员们集体在白光浩家吃饭讨论案情。白光浩的父亲一直在墙壁后面偷听着,当说到“还没有目击者”时,他突然探出头来打断谈话,问警员是否需要腰边肉。

在最后朴探员和苏探员追问白光浩凶手是谁时,他说就是那个把我丢到活里的人,并且眼光注视了父亲跑过来的方向。

我们把线索联系起来:白家有“摧花大道”的恶名,凶手曾将白光浩丢入火里,白光浩又是个目击者而不是凶手。因此,线索指向了他的父亲。警官们却误以为是儿子,所以又扣错了第二个纽扣。

第三起案件的凶手苏探员是从首尔调过来的,他看上去一脸正气,然而出场时却被曾误以为是强奸犯,还被朴探员嘲笑作为警察“身手怎么这么烂”。在挑选办公桌时,他特意拒绝了靠近阳光的位置,而是选择较阴暗的地方。

局长在介绍时,说苏探员是自愿来调查这个案子的,很不寻常。至于苏探员的动机究竟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在对白光浩的调查中,苏探员并不感兴趣,而当白光浩讲述到作案的细节时,他却忽然站起来,并且很用心的听。

在新局长到来后,苏探员忽然说明了自己的看法,并且将几个案件串联起来,断言是同一个人作案的。并且还引导警方找到了第三具已经腐烂了的尸体,从此警方的思路开始往连环杀人案的方向走。

第三个死者叫贤顺,是一个比韩国小姐还漂亮的女人,她总说有一天要去汉城(首尔)。在第三具尸体发现后,朴探员对苏探员的态度越来越差,并产生了怀疑。还在KTV里质问苏探员自愿来小镇的动机究竟是什么?苏探员自称是来抓凶手的。

朴探员却说像苏探员这种才俊,按理说应当去人多、需要用脑的办案地方才是,两人几乎大打出手。

在接下来的镜头中,我们便看到了苏探员拖拽并暴打一名女性的镜头,他的身手看上去似乎并不差,而且毫不留情。

第四起杀人案发生后,苏探员还独自一人来到案发地,播放着《伤心情歌》,似乎也在借此来享受杀人的回忆。

因此,把各条线索收集过来,可以稍微大胆地推测苏探员可能是第三起案件的凶手。他杀害了想离开小镇去首尔找自己的贤顺,并主动申请调到小镇来查案。在办案的过程中,巧妙地诱导专案组将杀人凶手认作一个人,扭曲了侦探的方向,洗脱了自己的干系。

第四起案件的凶手就在发现下雨和红衣服的规律后,有一个女人去工厂送饭的路上,忽然察觉到了诡异。正当她准备逃跑时,凶手忽然从杂草丛中扑过来。

这起案件线索最少,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脚印。三个警官在夜里守株待兔,结果找到了一个穿红内裤的猥琐男。在朴警官拷问猥琐男的时候,有一个淡定的工人走下来修理管道,然后再默默地离开,始终不发一语。

从线索的指向来看,案发地点就在工厂附近,这名修管道的工人很可能就是凶手。他就已经来到了警方的身边,却无人发觉。在默默地从猥琐男的幻想中,享受自己的杀人回忆,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第五起案件的凶手在第四起案件发生的那个雨夜,苏探员和一名女探员在学校保安亭里避雨。有两个女学生也跑了进来,并且给他们讲了个故事。说学校厕所里住着一个疯子,喜欢晚上出来杀女人。

后面,我们结合猥琐男语无伦次的话,可以推测厕所里的疯子就是猥琐男。他经常躲在女厕所里偷窥,所以被谣传成了杀人的疯子。

苏探员去学校厕所调查,恰好遇到了一个女老师,打听到山上有一个一直在哭的女人。通过对这个女人的询问,又引出了第五起案件。

女人说去年九月,她曾在一个雨夜被凶手侵犯,因看不见对方的脸,才侥幸逃脱。女人说凶手有一双柔软又细致的手。因为,这个线索的缘故,猥琐男被当作无辜的人,释放走了。接着便发生了第六起命案。

第六起案件的凶手放走猥琐男后,朴探员和苏探员发生激烈冲突。忽然《伤心情歌》又响起,而窗外也下起雨来。第二天在沼泽里便发现了一具新的尸体,这次的作案手法最为变态、残忍。

警方根据点歌名信片上的信息,找到了一名退伍的士兵,名叫朴兴圭。这个人有着一双柔弱细致的手,他自称从去年9月开始才来到这个小镇工作。而时间正好跟第五起案件重合,发生在所有案件的前面。

朴兴圭承认自己点了《伤心情歌》,也没有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据,又说不出节目最后放了那首歌,但是朴兴圭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凶手。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犯罪调查科却发现了可以验证DNA的证据,但需要送到美国去检验。

由于证据不足,只得将朴兴圭释放,一边监视他,一边等待美国那边的化验结果。就在等待的过程中,因监视疏忽,朴兴圭脱离了警方的视线,并发生了第七起案件。正当大家都认定朴兴圭是凶手时,化验结果却显示DNA不符,最后只能放他离去。

既然第五起案件与朴兴圭无关,那么凶手最有可能就是刚刚被释放就案发的猥琐男。猥琐男自称镇上发生的事比杂志上还精彩,而且他也常幻想自己是凶手会怎么做,说明他就是一个模仿者。

他一出狱后就把自己在狱里描绘的幻想画面付诸实践,造成了当晚的命案。

鉴于朴兴圭有一双柔弱的手,而且是9月来到镇上,与第五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吻合,因此他就是这起案件的凶手。但警方扣错了纽带,一直认为凶手是一个人,导致猥琐男和朴兴圭都摆脱了嫌疑。

第七起案件的凶手在审问中,朴兴圭想到自己是第一个作案的人,结果没有杀人,而其他案件的凶手却都逍遥法外。在释放出来后,他独自一人去喝酒,并瞟了一眼过路的女路人,唤起了杀人动机。

作为同样的杀人者,苏探员断言朴兴圭“本性疯狂”,相信当夜肯定又要有命案发生。

结果第二天又传来女学生遇害的消息,愤怒的苏探员抓住朴兴圭,想用枪逼迫他承认自己是所有案件的唯一凶手。这也是苏探员最渴望得到的答复。于公他最终侦破了这场离奇案件,于私他又能把第三起案件纳入连环谋杀案中,让一个凶手去顶锅,其他凶手逍遥法外。

但是,最终DNA却阴差阴错的证明朴兴圭不是第六起杀人案的凶手,警方进而认为他不是连环杀人案的那个唯一的凶手。让他能够带着罪恶消失在隧道的黑暗之中。

红酒毒杀(最推理)

1.以死谢幕的欢宴

我的死是一场完美的谋杀。

单纯从场合来说,我的死亡是幸运的:在我这个孤儿的人生里扮演重要角色的人都在我的身边――除了沙陆。他死在10天前,和我的死因相同。

我叫许茉莉,一家上市公司的前任女秘书,新任老板娘。我曾以为我把一切都已经看得很淡,但在死亡的瞬间,蚀骨的恐惧和求生的本能让我面目扭曲,我挣扎着抓住丈夫莫卫的手,在他们四人惊慌的呼叫声中摔倒在地,沙陆死时的场景却诡异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沙陆死在每年都举行的六人圣诞聚会上。据说这是他、莫卫和雷天从大学时代就保持的习惯,在公司发展最艰难的时候也没停过,尽管直到今年女伴才固定成小爱、我和艾薇。

沙陆没辜负他的好相貌,从来就是个浪荡子,当了大家的面也敢挑逗我或艾薇。他不止一次地说我的眼神像极了他的初恋女友百合,说话时笑得诚恳,眼神却轻佻暧昧。

这样的台词,骗骗小爱那样的女孩子也就罢了,何况,当时我已是莫卫的准新娘。我只能尴尬地笑笑,暗地里向莫卫抱怨。莫卫大度地笑,不以为然:“他说说而已。”

他并不只是说说而已。那天我中途去了次洗手间,沙陆溜出来在走廊里等我,他说我的气息是茉莉的,眼睛却妩媚得像百合。他自然地揽向我的腰肢,我面带愠色地打落他的手,气氛尴尬。

我和沙陆一前一后重返宴席时,包间里的气氛也很奇怪。艾薇动作明显地遮挡着小爱的视线,莫卫正和雷天低声谈论着什么,见我和沙陆进来,一起止住话头,他们的脸色都不自然,掩饰地举杯饮酒。

转眼到了交换礼物的午夜,大家拆包装、惊喜地拥抱。

沙陆笑着拿过莫卫送的葡萄酒:“好酒。”他拆了缎带,亲自开瓶,兴趣盎然地给每个人倒酒,然后举杯致辞:“祝愿我们的公司蒸蒸日上,祝愿每个人健康快乐。”他率先一口饮尽。

大家在轻微的叮当声中彼此祝福,突然,沙陆的杯子摔落在地,在大家惊恐的目光中,沙陆扑倒在餐桌上,英俊脸孔已经抽搐得变形,他看着我,呢喃出一个含混不清的词语,很快陷入了昏迷,而后,在大家惊呼叫救护车的声音中,他最后的挣扎和呼吸同时停止。

2.警察介入的无头命案

再美丽的生命,一旦终止,也不过是冰冷僵硬的物体。

沙陆的尸体被抬离了现场。脸色苍白的莫卫拥着我,嘴唇颤抖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毒在酒里。瓶子里的酒,每个人杯子里的酒,都有毒。

负责做笔录的警察面无表情:“这是你带来的酒?”

莫卫紧张地说:“是的,可是我发誓不是我下的毒。这瓶酒本来是……”他突然万分惊恐地看着我:“茉莉,这瓶酒可能是会被你我喝下去的。”

时间回溯到平安夜的早晨。公司的前台小姐从洗手间回来,在接待台上发现了这瓶酒,外包装显示它来自本市高尔夫俱乐部的VIP客服部,写着莫卫的名字。前台小姐把酒交给我,我放在了莫卫的车上。莫卫没单独接触过这瓶酒。

警察饶有兴趣地看莫卫:“那酒怎么会给死者?”

莫卫费力地吞咽着口水:“我们……我们每年的平安夜都会交换礼物,本来我给他准备了一个纯金的打火机,可到酒店后我怎么也找不到那个礼物,可能是忘在办公室里了,再去买也来不及了,只能把这酒的外包装撕掉当作礼品。对吧,茉莉?”

我轻轻点头:“对,当时我在车上,很想和他在家单独品尝这酒,还抱怨他粗心。”

警察吩咐另一个警察去查,很快,前台小姐证实了此事,包装精美的打火机也在莫卫的办公桌下找到,但俱乐部方面则否认曾经送过这样的礼物。看来,这瓶酒,不过是凶手借着高尔夫俱乐部的幌子,让接收的人放弃戒心。

原来,沙陆不过是阴差阳错中替死的羔羊。

莫卫,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莫卫,事业有成、用情专一的莫卫,会有怎样的仇家?莫卫想不到,我也想不到。警察把莫卫单独带进另一个房间询问。

窗一直开着,城市里的喧嚣声嬉闹声传进这个空气冰冻的房间里,宛如对沙陆失去生命莫大的讽刺。

艾薇把头埋在雷天的怀里,哭声隐隐,而小爱,那个没心没肺、笑逐颜开的小爱,那个最会感情用事的小爱,那个最该哭的小爱,明媚的眼睛凝结着霜,却没有一滴泪。

我拿起披肩遮在她的身上,抱住了她单薄的肩头,她像个可怜动物一样瑟瑟发抖。

我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小爱,哭出来,哭出来心里就舒服了。”

然而她不哭,漆黑的眸子直直地盯着空气。

沙陆下葬的日子飘着粉一样的雨,我的睫毛上挂满晶莹的水珠,紧紧地抓着莫卫的手,轻轻放下一大束香水百合。

莫卫苍老了许多。他已经脱离嫌疑并成为警方的保护对象,但间接杀害好友的自责让他寝食难安,他跪在沙陆崭新的墓碑前,泣不成声。

我想,除了自责,他还应该有侥幸逃脱后对沙陆的感激――原本死的该是他,沙陆用自己的性命挽救了他。

消失的生命,给我们最大的提示,不是惧怕死亡,而是更应该享受活着的日子。

葬礼上,莫卫决定和我结婚。

尽快。

3.沙陆之死带来的利益

沙陆死去的第8天,我已经是个快乐的新娘。

莫卫雇了新的秘书,抱怨她的不尽如人意。他枕在我的腿上,着迷地看我:“真的,我觉得你来公司的第一天就已经做得那么完美,我的喜好、我做事的顺序,我的一切一切你都安排得那么好。从那天开始,我就决定要娶你。”

我相信他说的前半段,也知道他的后半段在说谎。在沙陆的死 *** 到他之前,他对钻石王老五的身份甘之若饴。

本质上,沙陆和他都是 *** ,一个表现在行动上,一个隐藏在骨子里。

但我不说破。

能成为钻石王老五新娘的女人,不但要足够聪明,还要聪明到不炫耀这份聪明。

我甚至有那么一点儿感谢沙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我带来美满富足的婚姻。

很快,我知道,感谢沙陆的,不仅仅是我。

在公司的储藏室整理一些商界朋友的资料时,我听见储藏室外的茶水间,有人低低笑语:“三个股东里有两个同意,惟一反对的那个却又死了,老公,你不觉得是老天成全吗?”

是艾薇的声音。雷天也在。

联想到沙陆死前他们突然停止的谈话,我愕然后是微微的不快。一个人的死亡,不是应该只给他的爱人和朋友们带来悲伤吗?我冲动地推门而出,雷天和艾薇惊惶地看着我,然后狼狈地走开。

我决定去看看小爱。

小爱看到我手中的那束百合,突然发怒地冲过来夺下那花,没命地在脚下践踏。她愤怒地颤抖:“百合,我憎恨百合。”我小心地猜测:“你花粉过敏?”她不肯说。

临走时,小爱在门里看我,半晌,她说:“我寂寞,想和大家在一起玩个游戏。”

原来如此。繁花落尽,终成烟云。记忆里的爱人,尚不如现实中的朋友。

4.破案游戏之杀死沙陆的理由

在我结婚的第二天,失去沙陆的聚会重新开始。

数日而已,小爱继承了沙陆玩世不恭的表情,她咄咄地提议:“我们根据这些天的事,玩个破案游戏吧。”

警方的侦破毫无进展,莫卫还在会被继续谋杀的阴影中,他说:“我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我想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小爱意味深长:“我们假定凶手想杀的人就是沙陆,而凶手,就在我们当中。”

空气凝固,屋子里寂静得可怕,小爱的声音毫无感情的冰冷:“每个人都说说,如果自己是凶手,杀死沙陆的理由是什么。”我忍不住看了看雷天和艾薇苍白的脸,想到那天偷听到的对话和他们惊慌的神色。

莫卫略带愤怒:“沙陆刚刚入葬,玩这样的游戏简直是亵渎亡者。何况在场的人都是他至亲至信的人,谁会有杀死他的理由?你有吗?”

小爱出人意料地镇静:“我有。沙陆之前立过遗嘱,他死后所有的财产都会划在我的名下,房子、车、公司的股份、存款……数目值得我去杀人。”片刻死一般的沉默后,她莞尔一笑,“接下来谁说?雷天,你有理由吗?”

雷天心虚地低头,很久,低沉地说:“有。我提出了公司的扩张计划,说服了莫卫,但沙陆始终不同意,我们有过激烈的争执。”

艾薇激动地说:“哪家公司的股东没意见分歧过?这会是杀人的理由吗?如果是,那我杀沙陆的惟一理由就是要给我老公扫平道路。”

莫卫沉默了好一会儿说:“从认识时起,沙陆就夺走一切人的注意力,只要他出现,我始终是默默努力的幕后人员,甚至直到我成了这个公司最大的老板,他还是比我光彩夺目,非要说有杀人动机的话,就是我心理的扭曲和不平衡。”

所有的人都看向了茫然的我,吞咽了几次口水后,我艰难地说:“从刚进公司做秘书,到后来成了莫卫的女朋友,沙陆一直在骚扰我,我和他吵过很多次。”

这些 *** 裸的理由震得人头脑发晕,空气也重得让人呼吸困难。

小爱得到了财产,莫卫重新成为主角,我得到了可靠的婚姻,艾薇和雷天完成了计划,沙陆的死,每个人都得到了利益。沙陆必须要死。

5.破案游戏之否定理由和秘密

我紧张地说:“所有的事我都告诉给莫卫了,他一直解释说沙陆是有口无心的,我虽然不开心,但他除了说说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我总不至于为这个去杀人吧。”

莫卫说:“沙陆一直是公司对外公关的最好人选,他一死,不善言谈的我也被推到不断的应酬中,这对公司发展不利,我是个商人,懂得忍耐和轻重,不会做杀人这种风险大又没利益的事情。”

雷天说:“就算沙陆不同意,我也可以联合莫卫以绝对优势的股份强制执行计划,只不过是撕破脸,总比杀人要轻松得多。”

艾薇说:“我老公都没绝对的杀人理由,我又怎么会越俎代庖?我的办公室离前台又那么远,怎么会恰好知道前台小姐什么时候上厕所?酒瓶那么大,万一被人看见我不是立刻暴露了吗?”

小爱微笑着说:“我既然知道他把财产都留给了我,又急什么呢?他活着可以给我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而我又不需要工作。”她话锋一转,意味深长地说,“不过,你们和我一样,还有一个隐晦的、没说出来的要杀沙陆的理由,沙陆生前写有日记,我这几天恰好仔细看过了,我想,各位就不要再遮掩了,否则,我就真的会认为各位有杀人动机而告诉警方。莫卫?”

莫卫低下头,许久才喃喃而出:“他一直在夺我喜欢的女人,从和他初恋的百合就开始……我怕他再夺走现在属于我的茉莉,一直怕。幸好茉莉对他很反感,我才稍微安心。这是我的秘密,却不是我的杀人动机。”

雷天叹了口气:“当年因为一个女人,百合被沙陆抛弃,那个一直没公开身份的女人,就是艾薇。”他握住艾薇颤抖的手,“谁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我被最信任的朋友戴了绿帽子。这段隐藏的往事,我一直没公开但是很介意。这是我的秘密,但我不会在隔了这么多年后才会报复。”

艾薇的脸色苍白,她说:“百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却一时被沙陆的花言巧语迷惑而背叛了她。百合失踪后我一直很负疚,但和雷天一样,我没理由忍了那么多年才去报复。”

我再次茫然四顾。谁都知道许茉莉刚刚回国一年,谁都知道许茉莉进公司不久就和莫卫形影不离,我该说什么?就为了沙陆的言语骚扰吗?老天作证,我是惟一一个动机勉强的人。

小爱的目光也不经意地跳过我,没给我开口的机会,她淡淡地说:“我用我全部的身心爱着这个叫沙陆的男人,对他的放纵假装不在意,但是我发现他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是那个叫百合的女人,他所谓的多情,不过是掩饰一念之差伤害了百合的负疚。我恨,甚至恨见到百合这种花。”她古怪地笑,“更可恨的是,我在沙陆遗留的日记里果真看到了他对那个该死的百合的眷恋和忏悔,十年,每日每夜,从未间断……”她仰脸大笑:“所以我宁愿他死,在他死后我还是要告诉他,每个人都渴望他死!”

她狰狞变态的笑脸让人毛骨悚然,向来胆小的我头昏目眩,扑倒在地……

第二天,我死在了家里,在我的新婚丈夫和来看望我的朋友面前。

6.如愿以偿的死亡

如果一桩未完的谋杀案再次延续,再次误杀上次谋杀案中的在场证人,作为警方,你是否还会相信貌似的目标被害人?

莫卫的确有太多的疑点。前台小姐在与不在,一墙之隔的老板再清楚不过了,放下酒瓶,假装把礼品忘在办公室,借我的口说出拿酒代替礼物,让警察相信他才是目标受害者,沙陆只是被误杀,一切多么容易。

如果一桩未完的谋杀案再次延续,被杀的是上次谋杀案中的现场证人,作为警方,你会有多少种猜测?上次是误杀,而这次死去的才是目标被害人;上次是谋杀,而这次是为了杀人灭口;上次是谋杀,而这次是有人为了上次的谋杀而杀了作为凶手的人……

线索太多太杂乱,比没有线索更扑朔迷离。谁都有可能是下一个被害者,当然,谁都有可能是凶手。活着的人将自危于随时可能降临的再次谋杀,互相提防、互不信任。

这是我死前最后一瞬间的思绪。

是的,每个人都希望沙陆死,只有我的理由最牵强。其实,那不过是因为我没说出我的秘密。

我叫许茉莉,有一张典雅的脸,而十年前出国时,我叫陈百合,面容妩媚。是的,我就是那个被情所伤、神秘失踪的百合。

这个复仇计划原本完美无比。接近大学时代倾心追求过我的莫卫易如反掌,但想让莫卫吃沙陆的醋、破坏他们的友谊却没有成功,更 *** 我的是,沙陆不断地说我的眼睛像百合,而我的眼睛做了最复杂的整形手术。这句话他对多少个女人说过?这句话中的百合他到底还记不记得?

除了杀掉这个让我恨之入骨的男人,我没有其他选择。

和前台小姐一墙之隔的,不仅仅是老板莫卫,还有秘书许茉莉或是陈百合。

只是我没料到,俊朗洒脱的沙陆对艾薇并非处心积虑,而是年轻的冲动,我也没料到,这个让我恨了十年的男人,直到临死前都专情地记录着对我的思念,用放纵来掩盖对我深沉的负疚。

多年前的爱情花开不是我的错觉,原来那花真的绚烂璀璨地开过。

可惜,我却错过。

他们,这些为沙陆的死而获得利益、而沾沾自喜的人,让我恶心;错杀沙陆的巨痛,让我痛到疯狂――我要代替沙陆惩罚这些以他的爱人、朋友面目出现的伪君子。

我用安神的红酒毒杀了自己,毒药的剂量小到让我挣扎许久但依然不及救治。我要让这场可怖的死亡留在他们的记忆里,我要让这虚伪的四个人在死亡的阴影中惴惴不安和相互猜忌。

比死更可怕的惩罚,就是让他们痛苦地活着。

7.尾声

月影破碎。

小爱抱着沙陆的日记本坐在他的墓碑前,嘴角笑容古怪。

沙陆记载了对陈百合的思念和愧疚,也记载了许茉莉的点点滴滴。从见到茉莉的第一眼,他就知道,百合回来了。

一个人深爱过另一个人,就算岁月轮回、面容更迭,也会永远记住她的眼神和气息。

他以为她只是重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他克制着自己不去拆穿她,但还是忍不住时时对她倾吐压抑不住的情感,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

莫卫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伤感地说:“她还是爱他多。”

小爱冷笑着:“你后悔和我合作?”

莫卫摇头:“再多一点时间,她还是会重新爱上他,再次毫不犹豫地离开我。”他仰头:“那种痛,我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暗示、制造机会、忽视挑拨……在无所不知的莫卫面前无计可施的茉莉,终于开启仇恨最后的大门,亲手杀死了她深爱的沙陆。在仇恨沙陆的莫卫面前。

假装单纯、推理游戏、公布日记……在使出杀手锏的小爱面前爱到绝路的百合,终于设计出最终的复仇计划,亲手杀死了沙陆深爱的百合。在仇恨百合的小爱面前。

这真的是最完美的谋杀。

小爱的确看了沙陆的日记。

但不是在沙陆死后。

而是从搬进沙陆家的第一天起。

推理

有用“声纹”找出凶手的案例吗?

这是一件普通的凶杀案,案情并不复杂,破案却很有点意思。

1993年8月17日中午,日本中部濒临太平洋的静冈县发现了一具女尸。警方经指纹鉴定,确认她就是一周前失踪的、山梨县甲府信用金库19岁的女职员内田友纪。

8月10日下午,山梨县甲府信用金库大里营业所接到一个自称是《山梨日报》记者的电话,说要采访该所的内田友纪小姐,并说因需拍照,请内田小姐到附近一座体育馆等他。下午5时,一辆由该记者电话预约来的出租车接走了内田友纪。当晚她没有回家。

第二天,营业所所长接到这名男子的电话,声称要银行立即交出4500万日元,否则就要杀了内田友纪。为了拯救人质,银行在警方的配合下,在案犯指定地点放下钱袋。可能罪犯已嗅出情况不对,因此始终没有露脸取钱。此后,内田小姐和罪犯就一同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保障人质的安全,警方封锁了消息,暗中进行了邻近几县的联网大搜查,可仍徒劳无功。

罪犯杀人手段十分残忍,内田小姐是被封纸箱的宽大黄色胶带纸在脖子上绕了数圈后窒息而死的。由于罪犯事先布置得十分周密,不仅本人始终没有露过面,并且又是在傍晚作案,所以几乎没有第三者看见过他的真面目,现在人质已被杀害,该到哪里去查找罪犯呢?

“从电话录音着手!”罪犯在8月11日来电话时,被银行录下了音。山梨县刑侦队长决定就从这盘录音带着手侦破。于是,警方请来声学专家、心理学家、语言学家,甚至请来日本音响研究所的声纹鉴定专家,反复听录音,分析罪犯的特征。专家们根据声学原理,从该声音的周波、语音、语调、鼻音的轻重等方面,较明确地推测出罪犯的年龄和语言习惯等特征。专家甚至还确定罪犯应是富士山西侧关东山脉和赤石山脉之间的甲府盆地的人,因为他所用的语言明显具有甲府语言圈的特点。

很快,当地的电视台、电台按照警方的安排,反反复复地播放罪犯讹诈电话的录音,而且放慢速度,一字一句地播放。同时,他们还播出了警方对罪犯基本情况的推测。

8月24日一早,一个38岁的汽车推销员跨进了山梨县警署的大门,他自供是罪犯,是来自首的。原来,他一听见媒体播出自己的录音,心里就发毛了,再听到警方在对罪犯基本情况的推测中,又将他描述得十分准确,更是胆战心惊。这两天他几乎粒米未进,天天靠喝咖啡度日。终于,他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只有一句话:“那个人是你吧?”他的心理防线马上崩溃了,搁下电话就来到了警署。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今天我借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原著是【英】柯南·道尔,福尔摩斯众所皆知可他却是个小说中的人物,在每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选料的拨开重重迷雾。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幽默的绅士风度强烈的留在了读者的脑海中。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中和往往就隐藏在身边狡猾罪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喜好,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集正义、智慧、勇敢和幽默于一身,几乎成了神探的化身,以至于许多人都把他当做现实存在的英雄来看待,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的助手,很好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太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3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4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书笔记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6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7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8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9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尽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它看完。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店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一些很伟大的伟人,也会犯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么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0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十分有名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的爱丁堡,是英国杰出的小说家,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探案方法、鲜明的人物形象,开创了侦探小说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是一部不朽的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从草丛上的脚印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和体重;从地板上的烟灰来推断出凶手爱吸什么牌子的香烟;从墙上的血字来推断出凶手是因为想复仇而杀的人。看故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而快速的飞转,一开始是奇怪他为什么会得出这些结论,看到后来又对他的思考和细心感到非常崇拜,感觉到福尔摩斯太神奇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个优秀的侦探,要了解哲学知识、天文学、植物学、地质学、化学、解剖学等。如果希望世上有很多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让坏人无处可逃,那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而且还要细心认真,积极思考,不偷懒,才能让自己越来越棒,懂的越来越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而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位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侦探。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是我心中真正的侦探英雄,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1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2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3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5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而最近,我也在读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杰出之作,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文中通过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向我们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一直在想,如果我就是福尔摩斯,那该多好啊!如果我就是福尔摩斯,我就可以利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逻辑思考能力,侦破一个又一个难解的谜团,找出事实的真相,将幕后黑手绳之以法。不仅如此,我还要大大利用我的聪明才智,侦破世界上所有的谜案,将坏人们全都抓起来,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了。其实,福尔摩斯的这些优点,不但可以用来破案,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适用的。比如说,我要是拥有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就可以发现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还有助我判断事物的能力。再比如说,我能拥有福尔摩斯高超的逻辑头脑,那那些让我头疼地奥数题就能轻松地解决了……

如果上帝可以实现我的一个愿望,那么就请让我变成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吧!

招聘地推人员,工资不限,多推多得!限女性,

1、原题:

梅良欣是一个市长,一次他去炼钢厂里视察时,突然走进了冷却池中,然后逆水而死。根据目击者声称他走

入冷却池中时步态十分自然,不像是因意外溺水的样子。而且在被淹死前的几分钟时工厂的通风设施和风扇停了一会。

据一工人声称他发现市长被淹死的地方似乎有光闪了一下。 经过搜查发现市长身上只有一个手机(有个未接电话),一份写了一小篇的工作笔记和一支钢笔。请根据以上线索推测

出凶手谋害市长的手段。

提示1:冷却池的水很浑浊,透明度极低。

提示2: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有价值。

答案揭晓:凶手是躲在冷却池的正上方,他把一张道路的照片用强力投影仪投射在冷却池水面上,从而迷惑市长走入池中。而罪犯之所以要关闭通风设施是为了避免风使水面产生涟漪导致露馅。

题目2:北京东郊的使馆区,S国使馆引人注目。一天夜晚,一位曲卷着头发、黑色皮肤的人来到使馆门口。哨兵上前做了个示意对方站住的手势:"先生,请出示证件!"来人睁着一双 疑惑的眼睛,摊开两手,表示他听不懂。哨兵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件的样本,在来人面前晃了晃,用英语重复了一遍。 来人似乎听懂了,摸了摸衣袋,用手比划着,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阵外语,像是说:"我的证件忘在办公室,而现在有个紧急会晤必须马上进S国使馆,你看怎么办呢?"

哨兵冷静地打量着对方,略一思索,说:"既是这样,那 就请进去吧!" 来人高兴地做了个立正动作,给哨兵行九十度鞠躬礼,迈 步向使馆里走去。 "站住!"哨兵突然大喝一声,抢上几步挡住了对方: "收起你这一套吧!"手伸向来人的脸上一抹,原来这肤色是 皮鞋油涂的。

哨兵是怎样识破来人真面目的?

题目3:1941年伦敦小说学员见面.苏格兰场上校说:”有一神秘人最近从南美来到伦敦,情报员认为他是间谍.我们相信他带来了一大笔钱用来资助英国间谍活动.”

”他登岸后几小时,我们便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结果他折断了手,要在医院医治.我们的人搜过他的行李.他的公文包里有一封朋友从南美寄来的信,还有一些现金,但并不多.除此之外,没什么可找的.”上校说,”我们研究过:他可能偷运伪造英镑入境,用寄的方式,但现在打仗,邮递不可靠;他可能把钻石嵌在身上,但我们给他做过X光,推翻了这个假定.明天他就要出院了.请你们帮我想想,他可以用什么方式藏起10万镑那样的一大笔钱??”

题目4: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在一栋公寓六层楼房间里,电视明星小森秋子在画静物油画时,被人用调色刀杀死了。

在现场,警察发现了小森秋子的画架上有她的同事山根鱼子的头发,估计小森秋子死前曾和山根鱼子有过激烈的搏斗。于是,警察局进一步展开侦破。

两天后,案情有了新的发展,凶器调色刀在距公寓约200米的A大学教学楼钟塔顶上被发现了。

山根鱼子是怎么把凶器放上钟塔的呢?如果不把这个问题查清,就不能把她作为凶手逮捕。

负责此案的山田警长去求教段五郎:“很难想象山根鱼子怎么能把凶器扔那儿,那可是40米高的钟塔呀!况且门是常年锁着的,除了勤杂工之外,任何人绝对上不去。再说这个又老又丑的勤杂工和山根鱼子素不相识。”

段五郎沉思着,问:“会不会用直身飞机从空中扔下去?”

山田摇摇头:“如果坐直身飞机扔下去,会有很大的声音,可谁也没有发现呀!不过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他从公文包里翻出一张备忘录,接着说:“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清晨,在那一带,有人听到声音很低的马达声……”

段五郎一听,眼睛顿时一亮:“问题解决了。”他把其中的奥妙将给山田听,山田很快捉拿了山根鱼子。

山根鱼子是用什么方法把凶器调色刀扔到高高的钟塔上的呢?

题目5:一天夜里十点左右,小岛正要入睡,忽然听见门铃响了起来。他打开门一看,只见一个瘦高个男人正冷冷地盯住他。小岛一见来人正是他一再躲避的债权人中村,心里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中村一把推开小岛,气呼呼地走进房间,抬眼朝室内环视一周,冷笑一声:“嘿,好漂亮的公寓呀!这是用我的钱购置的把?”接着大声威胁说:“别再躲躲藏藏了,快把钱还给我,不然我只有到法院去控告你!”“钱,明天如数还你。”“这话算数?”“请相信我。来,好久不见了,干一杯吧。”小岛一面连连道歉,一面忙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他趁中村犹豫之际,抡起酒瓶朝中村的脑袋砸去,中村连哼也没哼一声,就应声倒在了地上。

小岛砸死了中村,慌忙把尸体背到停车场,用汽车把尸体运到郊区,扔在了公园里。他回家后,立即来个彻底大扫除,用毛巾擦掉留在桌子和椅子上的指纹,连门把手也擦得干干净净,直到觉得房间里再也不会留下中村的痕迹了,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早,小岛刚起床,就听到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他打开门一看,竟是警长山田和段五郎侦探。

山田警长脸色严峻地问道:“今天早晨,我们在公园里发现了中村的尸体,在他口袋里的火柴盒背面写着你的地址。昨晚上中村来过你家吗?”

小岛忙说:“昨晚谁也没来过,我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他了。”

这时,站在一旁的段五郎淡淡一笑,说:“不要说谎了,被害者到这儿来过的证据,现在还完好地保留着……”

没等段五郎把话说完,小岛声嘶力竭地叫道:“在哪?拿出证据来!”

“安静点,瞧,在那儿!”小岛顺着段五郎指的地方一看,顿时吓得面如土色,在那里确实留下了中村的指纹。

你知道留在什么地方吗?

题目6:

4月上旬,巴黎集邮爱好者协会举办珍邮展览,除了协会的会员外,一般人不得入内。负责看守展品的,也都是协会的会员。在陈列的展品中,有一些是价值连城的珍品。如果让外行人来参观或管理,有丢失的可能。现在出入的人都是协会会员,集邮爱好者协会以为这样就能万无一失了。

不料还是出事了,有个负责看守展品的会员监守自盗,偷走了一张珍贵的邮票。协会主席只好向警方报案。

警长保罗带了人来侦破此案。他立即封锁整幢大楼,不让人进出。根据现场调查分析,住在三楼308号房间的佛朗西斯最可疑。

308房间里有一张桌子,一只床头柜,一只沙发,一个衣柜。桌上放着一架电风扇。瘦瘦的佛朗西斯一见主席带着警察进来,马上殷情地打开电风扇一开关,同时把床头柜、衣柜的门都打开,表现出心底无私的样子。

保罗警的长也不客气,把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东西都翻了个遍,每一条缝隙都不放过,但是并没有找到那张邮票。保罗发现,自己在进行搜查时,佛朗西斯的表情的点儿紧张,站在那只飞速旋转的电风扇前还不停地擦汗。保罗故意问:“你很怕热吗?”佛朗西斯咧嘴一笑,点点头。

这一来,保罗心中更有数了,他知道佛朗西斯把邮票藏在哪儿了

题目7:

我叫冯亮,是新华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是个侦探小说迷。我有两个不一般的朋友,同样也是因为喜欢侦探小说在学校的图书馆认识的。我们都是新华大学二年级的学生,由于有共同的爱好,我们三个感情非常好,以前还一起向学校提过要建立一个侦探小说研究会呢。

先说说我的第一个朋友:他叫林云鹏,是医学系的,他是个观察细心的人。他的父亲是法医,受他父亲影响,他也立志要成为一位优秀的法医。至于我的第二个朋友,随着故事的进展,他自然会出场,到那时再介绍也不迟。我现在要说的就是我们共同遇到的故事。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从梦里惊醒。只听见窗外有人大喊:“来人啊,有人死啦!”我走上窗台,只见下面操场的跑道边上趴着一个人,一动不动的,周围有二十几个人在那围着。我赶忙穿上衣服,快步冲出男生宿舍,来到操场叫道。

我忙叫道:“赶快报警啊。”听到我的声音,一个男生急忙挤出人群用手机报了警。过了一会儿,一个人穿过人群向尸体走去,他就是林云鹏,据说他向父亲学过验尸。

他蹲在了尸体边上,稍微看了一下,然后站起来说道:“死者是被勒死的,头部有被硬物撞击的痕迹。”他又看了看表说:“死者大概死了有6~7个小时,现在是早上6点,也就是说他是在昨晚11点到12点之间被杀的。”不愧是法医的儿子,我不由对云鹏产生崇敬之情。接着他又说:“这里不是案发第一现场,头部的伤口很深,血一定会飞溅出来,而这里一点血迹都没有,显然是被人移尸的。”推理太精彩了,周围也是一片哗然。

不一会儿,警察来了,真正的法医也就是云鹏的父亲也亲自验尸。和刚才云鹏说的也没多大差异,只是在死亡时间上稍有出入。真正的死亡时间据林伯父推断应该是在12点到1点之间,可见云鹏还是有点工夫不到家,不过能推到这地步已经不错了。后来了解到死者叫马峻华,男,20岁,是在校的住读生,也是学医的。据他室友说他昨晚11点左右说有事就离开寝室,然后一直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早上发现他的尸体才知道他死了。很清楚了,凶手一定在他离开寝室后趁机杀了他。目前第一案发现场还没有找到。

林伯父和刑警队长高峰是好朋友,他曾向高队长说过自己儿子,因此高队长也多少知道一些林云鹏的才能。所以高队长特别批准林云鹏可介入此案的调查,这也让云鹏兴奋不已,终于有机会大显身手了。学校也很重视此事件,毕竟是重点大学,怎么能发生杀人事件呢?因此学校方面也是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此案,希望早日查出凶手。

到了午饭时间,我约云鹏同座吃饭。一阵寒暄后,我直截了当地向他问有关案件的情况:“听说警方允许你调查此案,真不简单,你有什么进展?”

他笑笑说:“是啊,我也很高兴,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侦探小说的主角。既然大家这么看重我,我一定会全力以赴查出凶手。”他眼里闪耀着兴奋的光彩,接着说:“关于调查的情况么,我今天上午去了死者的班级,他同学说他和一个叫孟如花的女生刚吹了。我觉得她很有问题,想在今天下午深入调查一下她,怎么样,有兴趣吗?”他边说边看了我一眼。

这正是我所希望的,能和他一起调查,简直太棒了。我急忙点头表示同意:“好好,一起吧,我虽然当不上福尔摩斯,但当当华生还是可以的吧。”说完我俩同时笑了起来。

这里说明一点,云鹏虽然个子不高,但相貌英俊,一头黑短发,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他也算是个帅哥,很有女人缘,这也为他的调查工作提供了方便。

我们一走进死者的教室,一群女生忙注视着云鹏,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她们就迎了上来:“帅哥,有什么事吗?”

云鹏问道:“我是来调查马峻华被杀一案的。你们知道孟如花吗?”

一个女生回答道:“最近业余侦探怎么这么多啊,刚才也有一个人也是调查这起事件的,也想知道孟如花的事。她呀,听名字就知道,是外地考来的,一直缠着马峻华,一开始他们也是感情很好地交往的,后来,就在前几天,他们分了。听说是马峻华另有新欢,把‘外来妹’给甩了。”

林云鹏又问道:“案发那天晚上12点到1点间,有谁知道她去了哪里,干了什么?”

一个和孟如花同寝室的女生说:“她那天晚上9点左右就离开寝室了,我第二天醒来才看到她睡在床上,鬼知道她去干什么了。”

云鹏又问:“那现在她人在哪里?”

女生们都说不知道,问了其他在教室的人也都说不知道。

云鹏说:“好,我知道了。谢谢你们配合。”

说完我们转身向小花园走去。我忙问道:“现在孟如花在哪呀?”

云鹏说:“我也不知道啊,早上也没看到她。”

我说:“难道是畏罪潜逃?她既有动机,又有杀人的时间和机会啊。”

云鹏说:“有可能,目前最重要的是找到她。”

突然,我们看见前面有一对男女在小声交谈着什么,那个男的不是别人,就是我一开始说到的第二个朋友,叫赫子飞,是电子系的。他其它的科目都不是很好,惟独对物理感兴趣,是物理方面的天才。他相貌一般,头发散乱,有点不修边幅的味道,和云鹏呈鲜明的对比。

我们赶忙走了了过去,我叫道:“子飞,是你啊。”

云鹏问道:“你在这干什么啊?她是谁?你女朋友?”他看着子飞身旁的那个女的。

子飞说:“不只有你们会当业余侦探哦。我也在调查这个案子,你们真不够朋友,也不叫我啊。”

云鹏忙辩解道:“你不是在写论文吗?我们不想打搅你啊。”

他说:“你明天不是也有考试么?”然后他指着那个女的说,“她就是孟如花,她说她在这哭了一天了,我也是刚刚才找到她。”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刚才那个女生说的业余侦探就是你啊。”

他接着说:“我都向她问清楚了,详细情况到你那再慢慢说吧。”之后我们三个一同回到了云鹏的寝室。

学校的宿舍有三种:6人,4人和单间,越后面的楼层越低,价格也越贵。云鹏住的就是最贵的单间,在他那里不用担心别人听到我们的讨论。

走进云鹏的寝室,只见他床上已铺好了凉席,才5月上旬啊,可见云鹏是个怕热的人。

子飞说道:“我问过孟如花了,她说昨晚9点起为了分手的事她一直独自一人在小花园散步想散散心,直到夜里1点才回寝室睡觉的。”

我说:“我肯定他在说谎,谁散步要散4个小时,他肯定利用这段时间杀了死者。”

云鹏点头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子飞笑了笑说:“照你这种说法,那杀人何必要4个小时呢?失恋后的少女的心情是很难懂的。”

我无言以对。云鹏说道:“她可能需要做准备啊。”

子飞反驳道:“那时间也过于充分了吧,我觉得凶手很可能另有其人。”

云鹏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各查各的吧。我们来个比赛,看谁最后找出真正的凶手。”就这样,由于我和云鹏始终认为凶手是孟如花,而子飞认为不是,我们开始了比赛。

我们一定会赢的,我们一定能证明孟如花是真正的凶手。我心中暗暗发誓。之后的一下午,我们三个都默默地想着各自的推理。突然一串手机Ring打断了我们的思考,云鹏拿着手机走出宿舍,过了一会,他微笑着回来,对子飞说道:“刚才是我爸来的电话,在死者指甲里检测出了一些棉花,你觉得怎么样?”他特别强调了“花”这个字。

子飞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

虽然是我们赢了,但我也不想看到自己朋友这种表情,连忙打圆场道:“快5点了,我们去吃饭吧。”

云鹏惊讶的问:“5点了?我和高队长约好5点要见面通气的,不知警方的调查如何了。”他抬头看着自己桌上的小闹钟,“这不才4点?”

我看看自己的手表说:“难道我的表快了?”

子飞也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说:“是云鹏的慢了,我的表也是5点。”

云鹏不相信似地掏出口袋里的手表一对,也是5点。果然是自己钟慢了1小时。他着急地说:“那我去找高队长了。”说着出了门。我也跟了出去,子飞最后出来锁了门。我用余光看见子飞的脸,那是说不出的一种表情,很怪。

引用:

题目8:

"无畏号"小汽艇在风暴中东摇西晃,颠簸前行。风暴暂息时,一号甲板传来一声枪响。 犯罪学家福德尼教授扔下那本他一直未能读进去的侦探 小说,几个箭步就冲上了升降口扶梯。在扶梯尽头拐弯处,他 看到斯图亚特,迈尔逊正俯身望着那个当场亡命人的尸体。 就在此刻,天穹绽裂,电闪挟着雷鸣,仿佛苍天在发出食尸鬼 似的狞笑。 死者头部有火药烧伤。拉森船长和那位犯罪学家马上展 开了调查,以弄清事发时艇上每位乘客的所在位置。调查工 作首先从离尸体被发现地点最近的乘客们开始。 第一个被询问的是内森·柯恩,他说听到枪声时,他在舱 室里正好要写完一封信。 "我可以过目吗?"船长问道。 福德尼从船长的肩上望去,看到艇用信笺上爬满了清晰 的蝇头小字。很显然,信是写给一位女士的。 下一个舱室的乘客是玛格内特·米尔斯韦恩小姐。当时紧张不安。她回答说,由于被大风暴吓坏了,大约在枪响一刻 问及事发时她在干什么时,米尔斯韦思小姐显得情绪激动且胆怯,她躲进了对面未婚夫詹姆斯·蒙哥马利的卧舱。后者证 实了她的陈述,并解释说,他俩之所以未冲上过道,是因为担 心这么晚同时露面的话,也许会有损于他俩的名誉。福德尼 注意到蒙哥马利的睡衣上有块深红色的斑迹。 经过调查,其余乘客和船员的所在位置都令人无懈可击。 请问,船长怀疑的对象究竟是谁?为什么?

第9题:

小张骑自行车车在马路上,他是要进城的,离城还有几分钟就快到了,突然下起了小阵雨,雨不大,还有点风,小张只好迎着风雨加紧踩单车,这时有个女的从路边的房子跑出来要求小张带她一路,她也要进城,小张同意了,然后小张骑着自行车后面带着女子就继续赶路了,很快就到了城里,雨也停了,女子下车了,但她这时不依了,说单车是自己的,小张当然不肯,两方争执不下,这时巡逻的警察赶来了,随便问了几句,然后看了看,直接对女子说:你才是小偷。

这是为什么???

第10题:

郊外发生火案,当时是晚上,估计都睡着了,一家三口被烧死,警官赶来察看现场,警官察看了周围,房子里电器物品都烧没了,墙壁是漆黑一片,然后看了看死者,都被烧得认不出样子了,但喉咙里还蛮干净的,警官当时就确认,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而是凶杀案,为什么他这么确认?

原来“不在场证明”,是“证有不证无”

洗碗的时候回想刚才看的柯南,说那个人不是凶手的理由,突然想起了之前在《小学问》中看到了一篇关于“证有不证无”的文章。

文章中提到了一个“不在场证明”的词语:通过案发时你“有”在做什么,间接地推导出你“没有”可能去作案,最终证明的仍然是“有”,而不是“无”。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争论不停,就是因为弄不清楚“举证责任”,弄不清楚到底该由谁来证明,弄不清楚到底是证明“有”,还是证明“无”。

“证有不证无”就清楚的说明白了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证明,证明什么。

由持“有”的观点那方,来证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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