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推链条」地推接单平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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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价买房?两地推企业"共有产权"房 购房者可只买一半产权
(记者 计思敏)继公务员购房预发补贴15万元、中介每卖一套房财政奖励1000元……以“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成为房产销售的又一创新模式。
两地推出房企“共有产权”:“半购半租”分摊房产风险
8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该政策提及的“共有产权”的概念和传统意义上的共有产权有本质区别。传统的共有产权是购房者和地方政府共有产权,而此次则是属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共有产权,此类模式可以认为是“半购半租”。
在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看来,此举或将发挥稳定购房者情绪的作用,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即意味着双方前期共同承担房产风险,尤其是近期停贷波动,购房者对新房的担忧情绪有所加重,因此,将责任与风险平摊,将有助于缓解相应的担忧情绪,进而促进合理住房需求的释放,提升楼市活跃度。除此之外,分成2个阶段支付房款,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群体的资金集中压力。
在云南大理之前,深圳亦发布过类似政策。
据深圳特区报,在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大湾区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 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据悉,由企业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系全国首次。
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安居乐业。
据悉,该计划将对符合标准的青年人才开放50套位于深圳宝安区的产业公寓——“朗峻·107数字花园”,企业和青年人才共同持有该房产权,预计该项目于今年年底竣工。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提到,“共有产权房”在全国多地均有涉及,如北京、深圳、东莞均发布过相关文件,北京近两年土拍中“设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预设份额”。总的来说,共有产权降低购房者门槛,支持商品房更好地满足刚需及改善需求,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剩余产权后续转让过程中,剩余产权如何购买、购买多少产权及购买剩余产权的具体价格等情况仍需根据具体项目合同约定。
楼市销售创新不断:预发补贴、奖励中介
在严跃进看来,房企“共有产权”模式属于今年花式营销中的一种内容,但也总体鼓励部分房企进行试点和创新。
在其看来,除了上述提到的房企“共有产权”模式,今年各地在房屋营销方面,各种新鲜版本很多,说明在营销压力下,地方政府、房企和营销部门积极创新出点子,以更好提高项目的吸引力,进而加快住房的去化。
以江西省樟树市为例,今年7月,樟树市发布《关于促进樟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及奖励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销售行为。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收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
樟树市也并非首个发布类似政策的城市。
今年6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亦提及“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政策旨在提升中介机构的销售活跃度和积极性,在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支持购房者置业的同时,打通中介机构链条,发挥其传导作用,以期促进市场活跃提升。
另以湖北武汉为例,今年7月,一份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印发的《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方案》在网上流传。方案中提到,属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政策对象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在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在东西湖区内新购房的,可一次性获预发购房补贴15万元。
对此,东西湖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文件。有在售楼盘售楼部员工称“最高可申请补贴15万元”。
据中国新闻网,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补贴为预发放,未来5年内会从收入中进行扣除。这也被业内解读为“相当于15万元的指定区域买房无息贷款”。
陈文静提到,今年以来,多个城市打破传统政策调控手段,发布创新型举措,从支持多孩家庭、鼓励投靠养老、一人购房全家帮、租赁破限购、鼓励团购批量购房等方面维稳市场,促进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调整期,行业的全面复苏仍需时间,预计短期内仍将有更多地方发布创新型政策,释放更多置业需求。
如何判定一个团队是不是专业招生地推团队?
1、通过给公司的电话,微信,或者面对面的沟通,了解一下思路是否清晰,回答是否专业,有没有提出可行性建议或者解决建议,和你沟通的是否真的是学校目前存在的问题,还是说一味地提钱和结果,包括对接人的微信朋友圈,可以多去翻一翻。
2、必须要签合同,盖章。对招生动作、招生方法、招生结果等都要有明确的约定。避免过度宣传,虚假宣传,过度承诺,把学生忽悠进行以后,矛盾就出来了。
3、招生外包必须要有结果承诺,外包费用和招生结果挂钩。没有这一条就很难保证招生效果。
4、招生外包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数量限制。不能无限期地进行招生,但还是不见结果,也不能没有明确的招生目标,招多少算多少。
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是怎样的关系?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
仅仅记住这组概念的定义是不够的,不能够很好地对其进行理解。现在我将教材中举出的例子进行另一番梳理,以帮助对这两组概念的理解。这个例子是发生在德国联邦法院的判决,法官的判决思路是(我们称其为链条1):
大前提:行为人携带武器实施抢劫行为的,应加重处罚(刑法第250条的规定)
小前提:X携带硫酸,并将硫酸泼洒在一位女会计的脸上,然后抢走她的钱包
结 论:X应当被加重处罚
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仅仅有大前提和小前提是不能够必然地推导出该判决的,因为其他人可以质疑该推论,即硫酸属不属于武器呢?所以,如果在这个推论链条中加入另外一个前提,即硫酸是武器或者武器包括硫酸,那么这个推理的有效性就是无懈可击的了。所以,上述的推理链条就变为(我们称其为链条2):
大前提:行为人携带武器实施抢劫行为的,应加重处罚
需要增加的前提: 硫酸是武器,或武器包括硫酸
小前提:X携带硫酸,并将硫酸泼洒在以为女会计的脸上,然后抢走她的钱包
结 论:X应当被加重处罚
以上的这个推理链条就属于内部证成,它符合内部证成的定义,对内部证成中所涉及到的前提不加质疑是内部证成的最重要特征。经过这个过程,法官就能够保证判决是从前提中被逻辑地推导出来的,结论是有效的。
在这里考生可能就会问,虽然该推论是符合逻辑的,但是为什么说硫酸是武器?如果不能证明硫酸是武器,那么这个判决就是错的,虽然这个推论非常符合形式逻辑。在这里,就涉及到对在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即硫酸是武器这一前提的证明,其实这就是我们所要谈到的外部证成。在内部证成中,是不质疑其推理链条中所运用的前提的,只需要保证结论能够从前提中被符合逻辑地推出即可,不需要对其前提进行证明;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前提的证明是外部证成的任务。
这样要保证上述判决的正确性,还需要在法官的推理中加入另外一个推理链条,用来证明硫酸是武器这一前提,即(我们称其为链条3):
大前提:所有的武器如枪、炮等都具有危险
小前提:硫酸在该案件中的使用也具有和诸如枪、炮的危险,都应该属于武器
结 论:硫酸是武器
该推理链条就是我们所说的外部证成。经过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的证明,也就是说经过该外部证成的过程,法官就能够保证其判决的正确性,就完成了对其判决的证成或说理过程。说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这个“内”与“外”其实就是指法律规范的内与外。内部证成只需要保证其证成过程是在现有的有效的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作出的即可,而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法律没有规定的或者不能从法律规范中推导出来的前提进行论证(如上述案件中法律并没有规定硫酸是武器这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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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4-05,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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