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专业地推制度」连云港地推团队

博主:adminadmin 2023-04-04 14:48: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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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入连云港最新规定

出连云港

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须凳穗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正常。

进入连云港

 一、请近期有疫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市外来(返)连人员,提前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的“来连自助申报”系统,或者拨打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社区(村)疫情防控报备电话登记信息,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进行枣猜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健康监测等各项措施。

二、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或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连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我市后落地即检,进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四个不得”。

五、市外无疫情地区来(返)连乘坐飞机、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人员,自驾人员需提前报备,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我市后落地即检,进行3天健康监测,3天3检(间隔大于24小时),倡导7天自我健康监测,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教学、授课或其他

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浴室、族岁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社会面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并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

六、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流动”原则,我市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公路卡口等设置核酸采样点,外市来(返)连人员(特别是自驾游人员),应积极配合进行“落地检”。未进行“落地检”的,宾馆酒店、社区要督促其在抵连后1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宾馆、酒店住宿、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执行健康码查验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制度。

连云港市乡村清洁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化地区以外的乡村清洁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乡村清洁,是指乡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人畜粪污和农业废弃物等的收集处理和村容村貌的日常维护。第三条 乡村清洁遵循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清洁设施,鼓励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清洁设施建设与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乡村清洁工作,指导和督促村民委员会履行乡村清洁职责。第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清洁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乡村清洁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作的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普及乡村清洁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清洁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作的公益宣传。第二章 清洁设施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乡村清洁的要求,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人畜粪污、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等清洁设施。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和污水水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乡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第九条 新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应当统一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第十条 鼓励逐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具备条件的乡(镇)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配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乡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合理规划、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乡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应当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乡村卫生公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垃圾箱(桶)、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第三章 清洁规范第十三条 村民负责其住宅庭院、房前屋后以及承包的田地、山林、水塘、滩涂等区域的清洁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庄内道路、河道、水渠、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负责其管理、使用范围内的清洁工作。第十四条 乡村清洁实行保洁员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保洁方式和保洁人员的聘用。第十五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收运处置机制,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散、流失和渗漏。第十六条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分类管理的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在相应的垃圾收集设施内,不得乱倒、乱放。

废弃含汞荧光灯、铅酸蓄电池、含汞温度计、电子类产品等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单独收集,运送至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乡村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转,鼓励实施种养结合循环模式,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不得污染环境。

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采取粪肥还田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第十八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秧盘等,及时清理、回收各类农业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农用薄膜,推广生态环保、清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江苏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产业促进、经营服务以及保障支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旅游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挥海洋、山体、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西游文化、山海文化、水晶文化、淮盐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旅游门户和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大对旅游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促进旅游发展的考核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园区等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相关职责,做好促进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促进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旅游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促进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技术研发、产品推介和市场拓展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全域旅游的要求,组织编制市旅游发展规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并书面征求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兼顾相关旅游项目、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

依法需要审批或者核准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有关部门在审批和核准时,应当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旅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小规模等盲目、重复建设,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集约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推动重点景区、景点实施整体开发和集团化经营,提高旅游项目的市场集中度和区域竞争力。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以及其他主体投资建设旅游项目,并将重大旅游项目、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纳入产业项目考核体系。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域旅游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交通体系,实现机场、高铁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与主要景区、景点之间交通的无缝连接。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交通换乘、应急救援等服务。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通往景区的道路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旅游指示标识。第十四条 旅游景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停车场、免费公共厕所、智能语音导览系统,统一规划、合理设置符合环境卫生、安全保障、无障碍等要求的配套设施。

景区开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 利用自然保护区、海洋、海岛、山体、森林、湿地、河湖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护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利用历史、文化、建筑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利用工业、农业、水利、渔业等社会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内容与环境、景观、设施的协调统一。第三章 产业促进

「连云港专业地推制度」连云港地推团队

多地密集出台购房政策调控 连云港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100万

8月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住房贷款政策和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调整。

在公积金住房贷款方面,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C类以上人才、D类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120万元、10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期间在该市购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是否占有产权,父母或子女任一方都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商业贷款方面,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次政策提及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和对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其中政策明确家庭成员均可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这属于‘一人购房全家帮’的范畴。而人才类的夫妻双方可以叠加使用公积金额度新政,也使得此类群体后续购房能力继续增加。总体上,这也是下半年各地会继续采纳的做法,依然是金融助力购房市场的特征体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分析道。

保交付出新招

《通知》从三个方面优化了地产行业营商环境,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迟缴纳、预售标准下调、引入保函制度。

其中,《通知》第五条显示,采用担保方式释放部分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采取商业保函方式,释放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上限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30%。

严跃进对记者表示,其中最大的创新点或值得肯定的地方是,政策提及了“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一句话。这说明此类政策的思路是很清晰的,既要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制度,也要想办法释放可用资金。换句话说,目前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应该有刚柔并济的操作。连云港的此类思路值得肯定,并且在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基础上,鼓励了商业保函的做法。

商业保函,指的是由除银行以外的,实力雄厚的商业机构出具的保函,一般多为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公司保函,是商业机构信用担保。

在此之前,各地近期陆续出台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包括苏州、杭州、成都、西安等城市。各地预售资金新规包含了预售资金如何确定商业银行、监管账户的设立、如何确定监管额度、资金如何使用、企业违规挪用将被追责、厘清三方监管部门各自权责等内容。所有已公布细则的地方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均明确: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且只能用于与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

对于潜在烂尾风险的楼盘,上述《通知》提出:“对于存在非疫情原因连续停工三个月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应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盘一策’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对于前期已经出现延期交付情况的楼盘,要加强监管,区别情况处置,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要求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栋暂缓建设等措施保交楼。”

严跃进认为,此类做法是非常务实的,即要优先从购房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保住一些已经预售的项目,而减少其他未预售项目的投入,这样有助于汇集宝贵资金,确保楼盘及时交付。

江苏各地市密集调控

除了连云港之外,江苏乃至全国范围内针对信贷、购房政策持续松绑。在今年5月,苏州和无锡等地已经进行了限购放宽。

8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降首付、降利率、提升贷款额度、提升住宅品质等方方面面楼市利好政策: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至之前的两倍,最高8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可申请160万元/户公积金等。

同时,也为房企减轻了负担。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

江苏省会南京今年4月以来也频频出台新政,不仅多次放宽限购,南京还通过放松限售、调整公积金购房政策、增加多孩家庭购房套数等方式松绑楼市。比如,4月南京将非本地户籍人士申请购房条件从“需于3年内在南京连续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并且不能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来购买住房”调整为“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

在公积金方面,5月1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不过近期南京坊间流传“外地人购房无需社保可直接认购”的消息,对此,8月1日,南京房管部门回应称此为不实信息,所有申请要求不变,南京并未全面放开限购。

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建于2015年,隶属于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四大板块交易平台整合,集中统一管理12类交易项目,实现交易从分散到集中、规则从分立到统一、信息从分割到共享、系统从分设到联通的转变。交易

中心秉承“规范、优质、高效、廉洁”服务宗旨,围绕“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操作智能化”工作目标,倾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平台,为交易主体各方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场所设施       

交易中心位于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为办事大厅和信息发布区,为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发布、评委抽取、CA办理、费用收取、场地预约、资格预审、软件咨询等服务;二楼为开标区和候标区,拥

有大小不等的开标厅6个;三楼为评标区,拥有三种不同类型的评标室8个;四楼为办公、会议、档案和24小时评标区。交易中心设有信息展示、自助服务、电子监察、OA办公、网络安全和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能够满足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需要。

二、职责职能

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的管理规则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出(转)让、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特许经营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平台建设

和管理,收集、存贮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见证交易过程;收集、整理、保存交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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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3-04-0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首码项目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