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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剧情介绍:
取材于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欧阳锋(张国荣)在兄长成婚的那天离家出走,因为嫂子(张曼玉)是他最爱的女人。他隐居在沙漠小镇,经营着一家旅店,专为结识往来的过客,也做着为他人寻找杀手的生意。
风流剑客黄药师(梁家辉)是欧阳锋的好友,每年都要与锋畅饮一次。他既迷恋着好友的老婆桃花(刘嘉玲),也暗恋欧阳锋的嫂子。
盲武士(梁朝伟)是桃花的丈夫,欧阳锋手下的一名杀手。他浪迹天涯,一心只想在失明前再见到妻子一面。在欧阳锋的受命下,他一人独战数百名马贼,最终为马贼所杀。
桃花得知丈夫身亡的消息后,永远地离开了黄药师。黄药师为了心爱的女人,喝下名为“醉生梦死”的酒,忘却了一切。
慕容燕和慕容嫣是一对面貌相同的兄妹,慕容燕出重金请欧阳锋杀黄药师,而慕容嫣也要求欧阳锋杀慕容燕。实际上他们同是一人。
村姑(杨采妮)想聘杀手为弟弟报仇,却遭到欧阳锋的坚决拒绝。初出江湖的洪七(张学友)是一名连草鞋都买不起的刀客。他答应了村姑的要求,只身杀光太尉府的刀客,也失去了右手食指。他的报酬只是村姑的一只鸡蛋。
欧阳锋的嫂子当年因为无法忍受他的骄傲而故意嫁给他的哥哥。如今,韶华已逝的她即将不久于人世,她终于领悟道:我以为我赢了,其实我输了。
最终,黄药师隐居桃花岛,绰号东邪。洪七接管丐帮,是为北丐。慕容燕/慕容嫣改头换面,练成一代剑侠独孤求败。欧阳锋火烧了小店,返回故乡,人称西毒。
经典台词:
片头字幕:
{佛祖有云 旗未动风也未动 是人的心自己在动}
欧阳峰(旁白):
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我以为有一些人永远都不会嫉妒,因为他太骄傲。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所以很多年后,他有个绰号叫东邪。
因为今年是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旱灾,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有生意,我的名字叫欧阳峰,我的职业就是替人解决麻烦。
欧阳峰:
看来你的年纪也四十出头了,这四十多年来,总有事你不愿再提,或有些人你不愿再见。因为他们曾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或许你也想过要把他们杀掉。不过你不敢,又或者你觉得不值得。其实杀一个人很容易。我有个朋友,他的武功非常好,不过最近生活有点困难,只要随便给他一点银两,他一定可以帮你杀了那个人,你尽管考虑一下。
欧阳峰(旁白):
其实杀一个人不是很容易,不过为了生活,很多人都会冒这个险。
黄药师:
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酒,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你说,那多开心。
欧阳峰:
对于太古怪的东西,我向来很难接受。
无名剑客:
你知道喝水和喝酒的区别吗?酒越喝越暖,水会越喝越寒。
欧阳峰(旁白):
一个人记性不好,就不要去太多是非之地,因为你可能忘记了你的仇人。 年间总有好几个月好象人们不愿死似的,立春后,我一直没有买卖,整个月,只有一个人来找我。
欧阳峰:
这年头这么乐意花钱杀人的人,不太多了。 让一个人死,最痛苦的方法就是先杀掉他最爱的人。 有些人是离开之后才发现离开了的才是自己的最爱。
欧阳峰(旁白):
一个人受了挫折,或多或少总会找个借口来掩饰自己,其实慕容嫣、慕容燕只不过是一个人的两种身份,而在两种身份的后面,藏着一个受了伤的人。
慕容燕:
我曾经叫你带我走,但是你没有做到,你说你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你爱过那个女人,因为有人说你最爱的是她,我本来想杀了她,我始终没有这样做,因为我不想证明她是你的最爱。我曾经问过自己,你最爱的女人是不是我?但是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多不情愿,也不要告诉我你最爱的人不是我。
欧阳峰(旁白):
那夜过得似乎特别得长,因为我好象同时在跟两个人在说话,后来,我再也分不清到底她是慕容嫣还是慕容燕!
慕容燕:
告诉我,你最爱的女人是谁?
欧阳峰: 就是你!
欧阳峰(内心独白):
曾经有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却没有回答,换转了黄药师的身份,我发觉这几个字不是很难说出口。
欧阳峰:
没有人会为了一只驴子去招惹太尉府的刀客,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你长得难看,我会劝你死了这条心,你千万别误会我对你有什么企图,我只想告诉你,如果要卖…… 你会比驴子更值钱。
欧阳峰(旁白):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她却觉得很重要。
无名剑客: 我不该来这
对手: 现在后悔太晚了
无名剑客: 留只手行吗?
对手: 不行,要留就留下你的命
一招过后,对手倒地。
无名剑客: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我不该来,因为你不是我的对手,我说我留只手,你却要把命送给我。
欧阳峰(旁白):
花什么时候开是有季节的,马贼什么时候到,却没有人知道。
无名剑客(旁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走的时候,那个女人的眼泪在我脸上慢慢干。不知道那个女人(另外一个)会不会为我流眼泪。 以前我听人说如果刀够快,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会像风声一样很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流出来的血。
黄药师(旁白):
那天晚上之后,我的那位朋友再也没来过,我是为他而来的,但他到死一刻也没原谅我。
欧阳峰(旁白):
这个人的名字叫洪七,他的刀极快,但他不喜欢穿鞋。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许多钱,但我始终都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我命书中有一句话,“尤忌七数,是以命终”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刚从乡下出来。
欧阳峰: 知道我为什么请你吃饭吗?
洪七: 不知道。
欧阳峰:
因为我知道你肚子饿。其实我留意你很久了,我看见你蹲在破墙下面半天了,动也没动过。看来你不象生病,你这种年轻人我见得多了,懂一点武功就以为可以横行天下。其实行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懂了武功,你便有很多事情不能做:你不想去种地;又不耻于去打劫;更不想抛头露面在街头卖艺。你怎么生活?武功高也要吃饭的,其实有种职业很适合你。既可以帮你赚点银两,又可以行侠仗义,不知道你可有兴趣?你尽管考虑一下,但要尽可能快一点。你知道的,肚子很快会饿的。
欧阳峰(旁白):
在我带他去见村民之前,我替他买了一双鞋子。因为穿鞋子的刀客跟没穿鞋子的刀客价钱相差很远。
欧阳峰:
怎么你们觉得十两银子这个价钱很贵吗?那么你们可以找些便宜点的,那边有几个不穿鞋的,你给他们几两银子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可是一个连鞋子也没有的刀客,你们对他有信心吗?万一他们失手了,让那些马贼知道原来是你们主使的,你们猜那些马贼会怎样对你们?我不敢说我这个朋友的武功比他们都好,但是我现在和你们说的是你们一家大小二十多口的生命安全,最少在这方面,你们应该相信一个穿鞋子的人吧。
洪七:
如果我死了你不用带人来看我,我不想做一个会说话的死尸。
欧阳峰(旁白):
通常拿了钱看也不看就收起来的人,他们的钱很快就会花光,但洪七他数得很仔细。我知道这种人不会留在我身边太久。 别以为要欺骗一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事,越是单纯的女人越直接。
欧阳峰:
我曾经象你一样,一心打天下,以为可以抛下自己的女人,谁知道等我回家才发现她做了我的嫂子。
欧阳峰:
如果我是那群太尉府的刀客,我一定死不瞑目,原来这么多条命加起来,只不过值一个鸡蛋。为了一个鸡蛋而失去一个手指,值得吗?
洪七:
不值得。但我觉得痛快!这个才是我自己。本来我应该没事,但是我的刀没有以前快。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是对的,我就去做,从来不去想什么代价。我以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变,直到那个女孩来求我,我才发觉我完全变了,我竟然没答应她。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答应,那天我很失望。我觉得我已经和你混在一起,变成了一个人。没有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欧阳峰绝对不会为了一个鸡蛋去冒险。这是我跟你的分别。
洪七: 我想我以后再也不能用刀讨生活了。
欧阳峰:
不一定要用刀,赤手空拳也可以杀人。况且你现在只是少了一根手指,叫价会高很多,说什么这都算是战绩。怎么了?想回家乡了?如果这样就想回家乡,为什么当初你要出来?
洪七: 不知道过了这沙漠,后面会是什么地方?
欧阳峰: 是另外一个沙漠。
欧阳峰(内心独白):
每个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但我知道他不会听,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走过又怎会甘心?
欧阳峰: 你打算去哪里?
洪七:
去一个没去过的地方,希望可以闯出一个名堂,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到一个只有九根手指的英雄,那么一定是我。
欧阳峰: 那她呢?
洪七:
带她一起去呀,象你说的,事在人为。又没规定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对不对啊?
欧阳峰(内心独白):
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会喜欢洪七,可能是因为他够简单。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的心在嫉妒,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为何,我竟放弃了。
欧阳峰(旁白):
他走的那天,风是向南吹的,他故意逆风而行,我记得那天是十五,黄历上面写着:室星当值,大利北方。
洪七走了之后,天一直在下雨。每次下雨,我就会想起一个人。她曾经很喜欢我,不知道是因为巧合,还是其他原因。每次我离开她,要远行的时候,天都会下雨,她说是因为她不开心,后来她嫁给了我哥哥。她结婚那天,我离开了白驼山。
欧阳峰: 你为什么老是看着我的汗巾?
桃花: 这条汗巾是我丈夫的,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桃花: 他是不是已经死了。
欧阳峰(旁白):
也许太久没有看桃花了,翌年的春天,我去了那人(无名剑客)的乡下,我觉得很奇怪,那里根本没有桃花。
桃花: 这东西现在对我已经没有用了。
欧阳峰(旁白):
在我离开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地方根本没有桃花。桃花只不过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听到那个女人的哭声,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黄药师每年都来探望我一次。
欧阳峰的嫂子:
你觉得他奇不奇怪?从不理睬别人,老是一声不响,从没笑容。但是如果你不理他的时候,他就呆呆地望着你。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分明心里是想要的,嘴巴却不肯说,一定要你送到他面前才肯要。最初打算由他去吧,再下来,懒得迁就他。
黄药师(内心独白):
虽然我很喜欢她,但始终没有告诉她。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每次她凝望那个小孩子,我知道她的心在想着另一个人。我开始嫉妒欧阳峰,我想知道被人喜欢的感觉是怎样的。结果我伤害了很多人。
黄药师: 我一直以为你们会在一起。为什么你不嫁给他?
嫂子: 他从没说过他喜欢我。
黄药师: 有些事情不一定要说出口。
嫂子:
我只需要他说一句话,但他不肯说,他太肯定了!他以为我一定会嫁给他,谁知道我嫁给他哥哥。在我们结婚当晚,他叫我跟他走,但我没有答应他。为什么要等到得不到的时候才去争取?既然如此,我不会让你得到。
黄药师(内心独白):
如果感情可以分胜负的话,我不知道她是否赢了。但我很清楚,从一开始,我就是负方。我是因为这个女人才喜欢桃花,每年桃花开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她。我去探望欧阳峰,因为她想知道欧阳峰的消息。而因为有欧阳峰,我每年都可以找借口去探望她一次。
嫂子: 你知不知道,现在对我来说什么最重要?
黄药师: 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你儿子。
嫂子:
我以前也这样想,但是看着他一天天长大,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我现在只觉得什么也无所谓。以前,我认为那句话很重要,因为我觉得有些事一旦说出来就是一生一世。现在想想,说不说也没有什么分别。有些事情是会变的。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没有在我身边。如果能重新开始该多好! 其实你跟他这么好,为什么不告诉他我在这儿呢?
黄药师: 我答应过你,所以我一直没告诉他。
嫂子: 你太老实了……
黄药师(旁白):
没多久,她就病死了。临死之前,她把一罐酒交给我,要我交给那个人。她希望欧阳峰可以忘了她。人家说一个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从那年开始,我忘记了很多事情。唯一能记住的,就是我喜欢桃花。
欧阳峰(旁白):
立春之后就到了惊蜇,每年这个时候,有位朋友来看我。但是他今年没有来。没多久,我收到一封白驼山的来信,我大嫂在两年前的秋天,因为一场大病去世了。我知道黄药师不会再来,可是我还继续等。我在门外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不断的变化,我才发现,虽然我到达这里很久,却从来没有看清楚这片沙漠。
以前看见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了,我是孤星入命的人,从小父母早死,只好跟哥哥相依为命。从小我就懂得保护自己,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因为这个原因,我再也没有回去,其实那边也不错。可惜已经不能回头。我的命书里说过,夫妻宫太阳化忌,婚姻有实无名,想不到是真的。
那天晚上,我突然很想喝酒,就喝了那半坛“醉生梦死”,好象平常一样,我继续做我的买卖。
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地记得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和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
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会做同一个梦。没多久,我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可以把《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的番外发给我吗?谢谢
番外
1.
如果剥去所有华丽的繁复的动人的外衣,结婚这项大工程归根到底就只剩下两件事:请客,吃饭。
而陈默与苗苑的这桩婚事比较麻烦,因为他们要请三顿:陈默家,苗苑老家,还有陈默的兄弟们。陈默不知道他老妈还要缓多久才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下台阶,而兄弟们的时间得听夏明朗决定,于是这三顿中唯一可以由自己控制进度的也只剩下了一项。在婚礼设计这个问题上,苗苑是全世界最庸俗的人,她向往着那些最庸俗的东西,细腻的白纱,像山一样的多层蛋糕,很多很多亲友,很多很多的祝福。
这是她人生最大的盛事,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得到尊重和娇宠,好在陈默对这些繁琐的礼节完全无所谓,她说什么他都说好,因为心情舒畅的缘故,陈默的笑容很亲切,苗苑便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因为她有个全世界最疼她的老公。如果不算上那位可怕的婆婆,她的婚姻简直近乎完美,而现在也没有关系,因为缺陷也是一种美,假如一个人的心情足够好或者自信心足够强大,他就能欣赏这种美。
很显然,苗苑是前一种。
苗苑的老家城巿规模不大,于是半个小城都好像沾亲带点故,酒席单子列出来排开近二十几桌,陈默看着头疼,他家里人丁单薄,亲戚极少,感觉要认识200多号亲朋好友简直就像天方夜谭。
苗苑在自己家的地头上占山为王,兄弟姐妹们都被调派出来,苗江和何月笛两边都是大家族,有足够多的人让她去折腾,陈默恍然就有如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晚上他向陆臻报告进度时说起此事,陆臻郑重地关照他千万别不耐烦,陈默一叠声地答应了。然而很奇怪的,他倒还真没不耐烦,婚礼于他到底是桩新鲜事,他也很好奇,想知道一步一步地能怎么走下去。
陈默的兄弟不多,他自己请假走了,成辉要顶班,下面的连排长们也难磨开人,最后还是原杰有义气,自己请了年假陪他过去,同时做为男方唯一的陪客毫无悬念地当了回伴郎。方进收到消息在电话里很哀怨很伤心,强烈要求看照片,看到照片又嫌人长得难看,他总觉那人是代他去站站的,原杰完全没有帅到可以代表自己,陈默不得已安抚了方进良久。
婚礼上男方家里没来人,女方的亲戚们自然也有心生疑惑的,不过那些疑问全都被何月笛以家中独子,父亲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为由敷衍了过去。
其实何月笛倒宁愿陈默老妈别直接跟着过来,她对此人有心结,见面时脸色注定不会好看,陈默那个妈看着也不是省油的灯,万一她们两个老的闹得不好看,小城巿消息流传得快,一转眼整个小城都知道,那才叫不可开交。俩亲家相对成陌路虽然糟糕,总是要好过当面撕破脸。
因为陈默是孤身前来,小城里古早流传下来的那些繁琐的礼节也全没了用武之地,苗苑的表姐妹们便颇有些不甘心,开门费狠狠地敲了陈默一笔,敲得苗苑心里直滴血,她心想,你们这是在抢我的钱啊~~
婚礼那天陈默没穿西服,穿的是武警的礼服,前一天专门拿去浆洗过,笔挺的深绿色呢料,金黄的绶带,军靴黑亮,笔直地站在门外,即使没有一辆加长林肯在边上候着,看着也打眼得很。
苗苑的表姐妹躲在门后边不肯开门,笑嘻嘻地说着一堆堆的难题,陈默从来没有与人纠缠言辞的能力,原杰迫不得已只能挺身而出,不幸被人调戏得极惨。苗苑从楼上的窗子里偷偷往下看,只觉得那画面欢乐又喜庆,而她的男人,天下第一的帅。
最后陈默同志豪迈地用重金砸门,女孩子们欢笑着把人迎进去,陶迪抱着苗苑从闺房里出来,陈默顿时错愕。他对此人第一印象就不好,总觉得是个跟他抢老婆的,虽然前一天晚上苗苑详细地向陈默解释过流程,可陈默条件反射之下还是直接下手抢人。陶迪眼睛一眨的功夫,手里就是一空,他哭丧着脸笑道:哎,心急也不是这么急的吧!你自己抱下楼还是要付我钱的,我是你大舅爷!!
陈默冲他笑笑,轻而易举地抱着苗苑下楼去。
这是最热闹的婚礼,最杂乱也最平凡的,司仪有些恶搞,大厅里人声鼎沸,来来回回有很多小孩子在窜来窜去,苗苑穿着大红色的旗袍带着陈默跟着家人逐桌敬酒。她有些不开心,觉得这场面办得太不唯美,可是回头想想又觉得不应该有什么不开心,毕竟该做的都做了。
反倒是陈默觉得还好,原本他就是把婚礼当成一桩艰巨的任务来看待,没有过高的期待,也就不会有失望。他握着苗苑的手问累了吧?苗苑摇摇头,脸上红红的,因为喝了酒,更因为心情太激动。
人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洞房花烛夜,于是苗苑由衷感慨如果在花烛之后还有能力洞房,那得是怎样剽悍的体力?不过也对,古时的新娘是不用这样满场飞的,她们只需要坐在屋里等着陌生的男人来挑盖头。
可是……苗苑专心看着陈默,那样多可怕?
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
会亲密无间地守在一起过一辈子的人,总是要自己挑的才好,总是要自己喜欢的才好。天底下的男人多了去了,再好再帅又怎么样?不是自己的,只有这个人是她从无到有,慢慢地在心里刻下的。
他是自己的。
所以,即使有缺陷,即使还有很多很多的不美满,苗苑都觉得幸福。
总听说婚姻琐碎得可怕,总要有一点爱情在,才足以消磨那些细小却无穷尽的棱角。
陈默的工作很忙,苗苑也不闲,通共请到五天婚假飞来飞去的就把事儿给办了,沫沫戏称,你们这叫结飞婚。陈默在回程的飞机上看苗苑神色凝重不像平常时的欢喜愉悦,就疑心她还是在纠结婚礼的场面问题,于是打定主意在西安这场一定要办得够大够威,女人一辈子就风光这一次,他很乐意让她得个心满意足。
只是韦若祺那边依旧还在端着架子找台阶下,陈默提议了几个饭店都让她给拒了,陈默即使心有不满也只能顺着她,他也知道他妈不是真的看不中那些饭店,她只是需要显示她的权威与控制力,好在妈就是妈,妈总有一天会消气会妥协,陈默不着急,他可以慢慢等。
女人果然都是麻烦的生物,陈默感慨。
而男人……则是偶尔会让他欣喜若狂的生物。
夏明朗的一个电话就让陈默兴奋不已,他那位欠扁的队长用一种四六不着的淡淡口吻说周末有空不,有空一起吃点啥?陈默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顿时激动得声音都有点堵,他连值勤表都没看就直接说有,夏明朗了然地笑了笑,说行,到时候找个车来接一下,人不少。
陈默心怀忐忑地问他能来多少。夏明朗故意顿了一会,笑声诡诈,他说到了你不就知道了吗?
陈默握着话筒默默无语。
周末……不算太遥远的日子,陈默忽然也决定要把这个惊喜保留下去,他郑重地关照苗苑那些都是他的兄弟,最好最亲的兄弟,曾经无数次在枪林弹雨中救他生转。陈默说得太过激情,以至于苗苑被过分震惊得反而没了表情。
枪林弹雨……生转!
晚上,苗苑翻身抱住陈默半边身体:真好,你以后不必再经历这些了。
周末时陈默租了一辆小客车,他心中有不切合实际的期待,总觉得车子越大,来的人就会越多,苗苑在他的要求之下精心打扮光彩照人。陈默不知道飞机的班次,站在出闸的口子上翘首等待,苗苑从来没见陈默这么着急过,便走过去握着他的手。陈默绕一个半圈把苗苑揽进怀里,低头又一次说起:“他们都是我兄弟。”
苗苑惊讶地看到陈默眼底泛出水光,虽然是极淡极薄的一层,也是奇闻异事,她伸出手抱着陈默说:“我知道的,我知道。”
陈默的视力过人,夏明朗一行人即使穿着便装,也远远的刚露出个头就被他看到了,方进像一只小花豹子那样在人群中灵活地穿插,气势极猛地撞过来,陈默张开手臂抱住他,被撞着身子一晃。
“默默,我想死你了!”方进夸张地大叫,大眼睛里闪着光。苗苑好奇地歪着头看他。
陈默与他的兄弟逐一拥抱,最后才轮到夏明朗,老夏队长笑嘻嘻地抱着肩很有姿态地看着他,陈默蓦然心中一动,立正敬了一个军礼,说:队长好。
夏明朗连忙还礼,口气带着亲昵的抱怨:“玩什么呢,你这是!?”
陈默低头笑,伸手把苗苑拉过来推到夏明朗跟前:“我媳妇。”
苗苑笑得甜甜的,又乖巧又可人的模样,一本正经地给夏明朗鞠了个躬,笑着说:“队长好。”
“哟……哟哟,快别这样……”夏明朗夸张地指着苗苑:“这么漂亮啊?”他压低了声音贴到陈默耳边笑:“好小子……老牛吃嫩草啊?怎么拐上手的,真人不露相么!”
陈默脸上顿时一红,摸了摸鼻子问道:“陆臻呢?什么时候到?”
“哦,他还在天上呢,还得有一阵。”夏明朗脸色不改。
“那,找个地方等等他吧。”陈默转身招呼兄弟们。
来的人不算多,十余个,可也不太少,老一辈都退得差不多了,新一代与他到底差了一层,陈默想起问徐知着怎么没来,夏明朗告诉他徐知着去外面受训了,陈默点了点头,神色略僵了一下。
他知道那个受训机会,那是他曾经期待过的,不过,现在这样也好,都挺好。
即使穿着最普通的便装和运动服,像这样十几个身材高大精悍的男人凑在一起也仍然引人瞩目,陈默领着他们在机场的咖啡厅里随便点了些东西,饮料没有太多人碰,倒是把柠檬水喝了个干净。方进太久没看到陈默,兴奋过度,揪着他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其他的那些队员们也是,水北天南,好像个个都存了一肚子的话。苗苑很乖巧地没有插嘴,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陈默在桌下握着她的手,心里很感谢她这样懂事。
说话间,陆臻中校风度翩翩地从门外进来,因私出游,他穿的也同样是便装,浅色的高领毛衣,藏青色薄呢短风衣,工装裤,脚下踩着一双黑色高统军靴,十成十的精英模样,十成十雅痞气质,一推门就马上吸引全场目光,把那些个威猛的民工毙得那叫满地找牙(陆臻语)。
苗苑眼睛一亮,指着他说:“你你……我好像见过你……”
陆臻笑容可掬:“小姑娘,expresso,做得好喝我才会再点哦。”
“对哦!”苗苑确定自己的记忆力没退化,很是欣喜:“你看着比原来白多了,一下子就年轻了……都不敢认了。”
“是吗?”陆臻抬手摸摸自己的脸。
夏明朗猝然发难,从背后勒住陆臻的脖子,故作凶狠地威胁:“这么多人等你一个,摆谱儿哦?有什么表示?”
陆臻被他勒得直往后倒,马上求饶:“我罚酒三杯!!”
众人不屑地起哄,这算什么表示?
“得了吧,就你,三十杯还差不多。”夏明朗松开手,恶趣味地撸乱了陆臻明明很有型的短发。
陆臻显然并不介意,仍旧笑得极为灿烂,一头扎进老战友堆里问寒问暖。陈默很欣喜地发现众人的焦点在瞬间转移,他长长松一口气从围攻中脱身出来。苗苑拉拉他的手说:“人齐了吧,让他们回去聊?”
陈默低声说:“人多了点,等会喝过酒,可能会有点闹。”
“没事儿,最多砸场子嘛!”苗苑大力地推他。
按陈默的意思本来是要去馆子里吃好的,可夏明朗却觉得兄弟们难得聚一下,重要的是乐呵,吃什么不是吃,谁还在乎那个,在外面地方闹起来到底拘束不方便,陈默想想也有道理,就从相熟的饭店里叫了几个菜,到中午让他们送过来。
陈默领着众人回家,楼道里热热闹闹地挤着在一起,刚好有楼里其他住客要下楼,错肩而过的瞬间,陈默一打眼看着眼熟,竟鬼使神差地主动截住了他打招呼,那人僵了一脸受宠若惊的笑,声音发硬地冲着陈默直点头。陈默指着夏明朗他们很骄傲地向他介绍说:“我老战友。”
“噢噢……久仰久仰……”那人连忙做惊喜状,双手伸出去用力抓住夏明朗的手摇两摇。
夏明朗满眼天高云淡,说:“彼此彼此。”
于是那人傻着眼飘走了,走到楼梯转角处还忍不住回头张望,夏明朗笑眯眯地冲他挥挥手,转头对陈默说:“你吓到人家了。”
陈默愣了一秒钟,果断地决定把这件事忘记。
苗苑终于认定陈默这当口不正常,不能以他的常理来推断,她拿了钥匙先开门,招呼大家进屋。一帮长年住宿舍的男人们被“家”这种温馨美满幸福洋溢的东西刺激得嗷嗷直叫,发出种种强烈的艳慕及赤果果的嫉妒的目光来追杀陈默。
陈默一手搭在苗苑肩上,他笑得很有分寸很骄傲,表情平静淡定,暗中心潮翻涌。
于是众人不断地叫嚣着:陈默,你他妈的狗屎运……陈默,这好事怎么就落你身上了……陈默居然连你都能有人要……陈默……
苗苑从厨房拿了果盘出来,各色的水果切得整整齐齐,边上摆着精致的小点心,苗苑搓着手站在旁边笑容腼腆:“尝尝吧,都是我做的。”结果刚刚平静了一些的男人们又开始起哄哗然,方进伸手过去看了半天,到了没下得了手去拿一块,太漂亮太精致了,不像他能吃的东西,方进顿觉大囧,转头求救似的看着陈默。
陈默嘴角略挑了挑,从茶几上拿个苹果扔过去,方进手掌一翻接住了,在衣服擦了擦直接下口就啃,苗苑急着嚷:“哎,我给你洗一下。”陆臻拦住她笑道:“算了,你洗过他又吃不下去了,某些人就是天生的贱命啊!”他仰头感慨,用牙签挑起盘中一块果肉,极为优雅而斯文地吃了下去,方进几口啃完了苹果溜过来,脚下使绊子,把陆臻压倒在地。
不同的人表达欢喜与思念的方式也不一样,有些人喜欢拥抱,有些人不喜欢,他们会有更私人的交流方式,比如说:打!
方进虽然够猛,然而陆臻的地面功夫也相当可观,围观的众人已经开始起庄,开赔率,买定离手,不追不悔,夏明朗像个大爷一样地坐进沙发里,一边欣赏杂耍一边吃水果,神情相当悠闲享受。
苗苑偷偷拉拉陈默指着夏明朗说,这是你们老大吧。陈默点说是的,他是老大。苗苑顿时肃然起敬。
2.
很快的,人群中分出了阵营,陈默与夏明朗坐在沙发一角讨论关于人心变了队伍不好带了这一类具有学术性实践性的大问题,无奈夏明朗就连说正事也不正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偶尔抓起一个什么核砸过去,叫嚣着:陆臻,压他的腿……
小陆中校于是擦擦汗水继续战斗。
终于打到衣服都皱了两人才尽兴,自然看客也舒了心。苗苑又从厨房里切了新的水果出来补充,暗中感慨果然能吃啊,好在她是估计着十个陈默准备的东西。夏明朗听陈默抱怨90后的通病,笑嘻嘻地拍着陈默的肩膀说:行了,想当年我们看你们,还不是一肚子的火?可现在呢?还不是接得挺好。
陈默愣了一下,有点无奈。
陆臻打完架跑去卫生间里洗脸,方进没他那么多的穷讲究,直接扑扑身上的灰又扎进人堆里要好玩儿的。一开始苗苑被他拉着说陈默的光荣战史,苗苑听得杏眼圆睁惊愕地小嘴半张,她一向觉得自己老公天下第一,英明神武,可是到现在才知道她老公原来是如此这般的英明神武。可说了没太久广大人民群众都认为这些事他们都听过了,已经没有新鲜感,纷纷要求新节目。苗苑被迫抱出婚纱照来献宝,方进看着两眼闪闪亮的,不停地:嗷,默默好帅……嗷,嫂子好漂亮……
方进壮志雄心,双手握拳地发誓说将来他结婚也要穿礼服,说他们陆军的礼服比武警可漂亮得多呢!旁边有人埋汰他,说那礼服可眼跟前正在衣柜里挂着的,老婆呢?就凭你?
这话真是正中一脚踢到方进的心窝子里,他眨巴眨巴眼睛,眼神无辜而哀怨,苗苑从来就同情心泛滥,眼看着方进不开心了就试图安慰,她张口欲言,说:“方……方……”可怜这回一下子要认识的人太多,她到底没认全,方了半天终于方出一个词:“方小叔,你不要担心,你这么帅,肯定有姑娘会喜欢你的。”
“真的呀,嫂子?!”方进大喜,他对于苗苑叫他方小叔很是满意,尤其是对苗苑只叫他方小叔而不叫别人陆小叔、夏大伯之类的更为满意,他于是在瞬间充分地认可了这位大嫂:瞧瞧,人家那眼力价?一看就知道陈默跟谁最亲!!
“嗯,嗯!当然是真的!”虽然苗同学对嫂子这个词非常的感冒,可话赶话的,她也只能硬着头皮点头。
“那你托你嫂子给你介绍一个呗?”陆臻收拾完自己又暴帅地亮相,随口搭一句。
方进眼前一亮,马上拽着苗苑说:“对啊,嫂子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吧!”
“唔!”苗苑非常有责任感地严肃地皱起眉头,埋头苦想,转头看陆臻笑得明亮,马上好心地问道:“哎,你有女朋友不?要不要我帮你也一起留心?”她心想,我这真不是以貌取人啊以貌取人,不过这位看起来明显更好推销呀!搭着卖卖都能卖出去。
陆臻脸上僵了僵,依稀看到夏明朗目光戏谑地追过来。
“我有了!”陆臻很严肃很诚恳地说。
苗苑噢了一声,开始给自己认识的所有适龄、单身、未婚女性编号。
在饭店订的菜掐在正午时分送到,陈默开门时看到老板娘苏会贤亲自送货,马上愣了一愣,苏会贤于是笑得平和亲切:“刚好有空,就帮他们开个车。”
陈默把人让进门,看到后面跟着个穿白衣的厨师,苏会贤看到他眼神诧异连忙解释说:“今天店里不太忙,我就让小八带着材料过来了,这菜吧,现烧的总是要好吃一点。”陈默忙不迭地点头,心中很是感动。
苏会贤是个心思细腻的女人,她从陈默的只字片语中听出来今天这顿饭的意义非比寻常。世事常常如此,有时候我们为别人做很多,他们都不会太记得,因为那些事本来就不重要,可有时候偶尔尽心地帮一次忙,他们就会记长久,因为一些不足为人知的特别意义。苏会贤是个好商人,她一向都擅长用最少的时间精力来换取最大的回报,人情是中国社会最好的投资。
苗苑跟着她们进厨房,苏会贤领着助厨小八把材料铺开给她看,大都是些家常菜,但都是传统的美味,另外有几个考功夫技巧的,小八卷卷袖子已经开始干了起来。苗苑看到专业人士在场,声音有点怯怯,指着切配好的几盘素菜说这个我能做。苏会贤马上爽快地说那太好了,那就交给陈嫂了。
苗苑眼前一黑,用力抓住苏会贤说:“我叫苗苑。”
苏会贤会意地点点头。
夏明朗抱着肩慢悠悠地踱进来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苗苑吓了一跳,连忙摆手说:“不用不用。”倒是苏会贤为人机变,指着长案上的材料说:“您看着办吧!”
夏明朗一通翻找,从袋子里拎出酱牛肉之类的冷盘菜,他洗了手,松一松五指,从刀架上抽出一把刀来绕了个刀花,直接秒杀苗苑。刀光霍霍连闪,不光是架式,那肉是真的薄,又快又薄又均,小八停了手上的活很羡慕地瞧着夏明朗:“师傅,你这手艺练多久的?”
夏明朗手下不停,随口答道:“十几年了吧。”
不一会儿的工夫,夏明朗已经把冷盘全切配好,苗苑与苏会贤流水似的把菜端出来排上桌,分发了碗筷招呼大家上桌。陆臻探头探脑地溜到到厨房去张望,被夏明朗提着衣领给扔了出来:连洗个碗都能砸成八瓣的东西,还是安分点别来厨房捣乱。
苗苑被连带着吓到,瑟瑟地站在厨房门口看夏明朗嘴叼一根香烟拉开架式颠菜,由衷感慨老大就是老大,就连炒个菜都愣是炒出了铁马江山的气概。陆臻的脸上泛红,大概是有心帮忙却被人撵出来有点不大好意思,讪讪的没话找话说:“帅吧!”
苗苑点头说:“真帅!”
“赶明儿让你们家陈默也练一手。”
苗苑的眼睛亮了亮,回头想想,还是……算了。
夏明朗下手炒了几个拿手菜,不多,但是有型,得意洋洋地排上了桌。苗苑被苏会贤推出厨房,她说你是主人家,你还是去陪客。苗苑于是也扭扭捏捏地在陈默身边坐了,小眼神羞羞涩涩的。酒过三巡,方进忽然一拍脑门,从口袋里翻出个小硬盒子来递给陈默,异常豪迈地说:“给你的。”
陈默眉角一皱:“不是说了别给礼嘛!”
“那哪儿行哪……你结婚这么大的事儿我得见礼啊!咱俩谁跟谁啊?”方进瞪圆了眼睛。
陈默无奈地笑笑,接过来拆了盒子打开,当场就愣了,挺漂亮的一个首饰盒子放着一只火光灿灿的钻石戒指,据肉眼观察,比他前些日子送给苗苑的足足大了一号。陈默同志默默无语了十秒钟,抬头无比困惑地看向方进:“你这是想干嘛?”
您这是想向我求婚呢,还是要撬我墙角?
“给你送给嫂子呀!”方进理所当然地回答:“默默,我跟你讲结婚这东西最重要了,一定得买个大的,我就知道你想不到这……”
陈默清了清嗓子说:“这主意谁教你的。”谅你小子也想不出这么天才的主意。
方进眨巴一下眼睛,有点犹豫,他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与人分功劳,陆臻忽然从座位里窜出来溜到夏明朗身后去。
陈默拍桌子:“陆臻!”
陆臻笑得喘不上气:“我怎么知道他真买呀??我也就是那么一说……”
方进或者单纯无知,但从来不愚笨,他马上敏锐地意识到自己被耍了,起身就追过去,夏明朗抬腿格住他,笑道:“得了啊!吃饭呢!你自己没脑子啊?陆臻说的话都相信?该的你……”
方进不敢反抗,极为郁闷地站着。陈默叹了口气,把东西放好还给他:“行了,别难过了,先收着吧,将来总是有用的。”
陈默这样温和的语调让方进更觉得委屈,多好的表现机会啊,让人给搅成了闹剧。
“侯爷,我真不是故意的!”陆臻很拽地一手撑在夏明朗肩上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护:“是你问我结婚什么最重要,我说结婚戒指最重要,可我也没让你买啊……好好……你别瞪我,我是说过要不然你给陈默买个大钻戒吧……给他解决大问题……可我真是开玩笑的啊,我没想到你真会买呀!”
陈默拍方进的肩膀拉着他坐回去:“行了,心意都收到了。”
“对吧……你看陈默都不介意了……”
“行了啊!”陈默杀一记眼刀。
陆臻眨眨眼睛表示收到,可是笑嘻嘻的显然并不害怕。
苗苑不太搞得清形势,知趣地没有多搭话,她偷偷在桌下扯陈默的衣角,陈默拍拍她的手背给了一个安慰的眼神,说没事儿,闹着玩儿呢。陈默敏锐的指尖上碰到一点坚硬微凉的金属质感,原本不玻璃的老心陡然生出一丝脆弱感,话说,当时正中他心口的不是那个戒指倒是那颗钻,活脱脱比他买的大了一圈啊!
方进,你小子真不是故意寒碜我吗?
苗苑手上那颗钻石真小到让人都看不到的地步了?那我不就是觉得钱应该要花在刀刃上,一个石头嘛,戴着好看就成了,而且苗苑她也没要求过,不是吗?……啊啊!!
陈默没有说话,他不能骂方进,他知道自己吵不过陆臻,陈默很内伤。
方进觉得自己办砸了事,他很难过,但是他不能向陈默诉苦,因为他这次砸的是陈默的事,可是他也不能去揍陆臻,因为目前夏明朗在护着他,所以方进也很内伤。而且以此事为引子,在饭桌的后半程中他的陈年囧事被大家揭发了一桩又一桩,方进深切地感觉到他在苗苑面前丢了人,非常的不开心。而很可惜的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不高兴只能维持三小时的家伙,所以没有人觉得有必要去关心一下他的不开心。
苗苑偷偷观察方进的脸色,觉得他们是不是有点太欺负人了,唔……如果这个看起来特强壮的家伙真的暴走了,她的家会很惨烈吧……苗苑很小心地犯着愁。
在这张桌面上的都不是细嚼慢咽的主,所以饭菜虽然丰盛吃了没多久也就盆干碗净,苏会贤笑言他们真是饭店最喜欢的顾客。陈默原本打算招呼苏会贤和小八随便吃点什么,苏会贤笑着推辞了,说不习惯,还不如让她们早点回家。陈默也就没有多劝,他不是喜欢客气的人,他一向很乐意听别人说的办。
方进在饭后悄悄地跟上了苗苑,终于瞅了个空子把苗苑拉到无人的角落,额头上憋着一层热汗,声音急切,他说:“嫂子你们现在还缺点什么不,你让我表现一下。”
苗苑愣了半天,费劲儿地解释:“我们还真不缺什么。”
“嫂子,你也看到了,我今天这事整的……”方进苦恼地抓头。
苗苑想了一会说:“要不然你给我买个烤箱吧,一直想在家里买一个,可是想想店里……”
“好好……没问题,我给你买去!”方进等不及听完拔腿就想跑,苗苑一把拽住他:“你知道要买什么样的吗?”
“放心,我给你挑好的大的。”方进表忠心表得很豪迈。
苗苑额头冒汗,心想还好我把人给拉住了,要不然非得给我搬一个双层的柜子回来,她转头去找了一张纸,郑重其事地把她要的牌子和型号都写在了上面。对比方进的前一项结婚礼物,苗苑实在觉得结婚讹个400多块的电烤箱已经很厚道,相信陈默也不会说什么。
【释迦说水浒】武松与嫂子的那些事儿(下)
上节说过,要解武松杀嫂的过程跟杀法,且看原文:
“只见武松左手拿住嫂嫂,右手指定王婆。”
接下来武松先是对众邻居说一番话,接着又骂王婆,最后骂潘金莲是淫妇。
上节说过,武松连骂三个‘淫妇’,这是第一个,另外两个就不多说了。
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多少时间,也就短短两分钟左右,毕竟武松十分迅疾,并没有耽搁时间。
那么,武松是怎么拿住嫂嫂的呢?按照前后文对照,应该是拿住潘金莲的手,不给她走脱的机会。
我们不仅要问,就算武松不拿住潘金莲,她能走得了吗?
答应是,肯定走不了。
一是武松在场,二是士兵把门。
所以武松的这个动作,相对来说,多此一举?非也。
作者既然这样写,就肯定有他的原因,所以这个‘拿’字只是一个铺垫,因为比‘拿’还重要的字,就要出现了。
武松骂潘金莲淫妇,后者反驳一句,结果就遭到武松的暴力压制与侵害。
原文:
“用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髻,右手劈胸提住,把桌子一脚踢倒了,隔桌子把这妇人轻轻地提将过来,一跤放翻在灵床子上,两脚踏住。”
武松的动作,有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快若闪电。
先是改‘拿’为‘揪’,而且揪的是头发?接着又是‘劈胸提住’。
劈胸是个什么动作?‘劈’在这里并非是指用手刀去劈,将胸劈开,而是代表目标明确,动作迅疾。也就是说,武松的这个动作,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弥补遗憾。
那武松有什么遗憾呢?我们来看《武松与嫂子的那些事(中)》中,曾提到过一句“那妇人将酥胸微露,云鬟半軃……”
看到了吧?揪头发与‘云鬟半軃’相对应,劈胸拿住与‘酥胸微露’相对应。
武松的脚力与气力都不错,一脚踢倒桌子,又隔着桌子将潘金莲提起来。
那么这个提,是怎么个提法?是劈胸提起来。
大家自行脑补一下那种画面:光天化日,哦不,在哥哥灵堂里,当着众邻居的面,武松这是公然袭胸啊!而且把整个人都提了起来,可见用力不小。
接下来武松又做了一个动作,也有点奇怪,画面感太强,让人脸红。
“两脚踏住”是什么样的动作?也就是说现在的武松跟嫂子是这样的:潘金莲被放倒在地,武松两只脚踩着她的胳膊,让她不能动弹。
可能有人要问,这上面没有写踩着胳膊啊?那我问你,武松踏住潘金莲,总不能踩在她的肚子上吧?所以这里面有两次没有提起的,就是潘金莲的手。先是拿手,后是踩手,表面看上去是制伏潘金莲,但真实的用意,往下看,就明白了。
由此可见,作者的笔力有多么深厚,可谓是字字珠玑。
武松踩住潘金莲之后,又干了什么事呢?
先是右手松开潘金莲的胸部,然后拔刀指着王婆大骂,接着用刀指着胡正卿,最后是“提起刀来,望那妇人脸上便扌闭了两扌闭(bi)。”
这个字康熙字典上也查不到,只有扌外加繁体字的闭,最后在网上找到这个字的解释:用刀在石头上磨,可以让刀子变得更锋利。
在武松手上,就表现为磨刀的动作,要给潘金莲毁容。由此可见,武松有很强的心理作战能力,先是不容而屈人之兵,拿下何九叔。现在又抓住女人爱美的天性,迫使潘金莲交代前因后果。
接下来武松又做了几件事:
1.让胡正卿把潘金莲与王婆的口词都写了。
2.让邻居书名画字。
3.绑了王婆,卷了口词。
4.取酒供养在灵床前。
这四件事全部完成,少说也要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武松是一直踩着潘金莲的。
他高高站着,左脚踩着潘金莲的左手,右脚踩着潘金莲的右手,这个场景大家想到了什么?或许大家想到的都一样,男上女下。
从潘金莲的角度往上看,看到的是什么?不用我说,大家也能想得到。
如果大家不信,且看下面的一句原文:
“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
作者在这里点出踏住的真正动作,就是两只脚踏住两只胳膊,跟刚才我们想像的动作是一样的。
直到这里,武松杀嫂要开始了。
原文:
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
这里武松有三个动作:
1.扯开胸脯衣裳。
2.尖刀剜胸,口里衔着刀。
3.斡开胸脯,取心肝五脏供养。
4.割头。
四个动作,三个不离‘胸’字,这对于一个能够赤拳打死老虎的人来说,简直是多余的举动。
他完全可以直接割头供养,为什么偏偏要有前三个动作呢?这里有没有另外一层含义?且按下不说,我们来看武松是如何杀西门庆的。
原文:
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门庆的头来。
看到了吧?武松杀西门庆,只有一个动作,那就是按住头,一刀割下来,简单利索,不失打虎英雄气概。
现在回头来看杀嫂的三个‘胸’字。
看过《武松与嫂子的那些事》上中下三篇的朋友都知道,武松对潘金莲是有感情的,就算没有感情,也是有好感的,对嫂嫂是喜欢,而不是讨厌的。并且也很享受嫂子的那种撩拨,只看过她的酥胸微露,另外大部分,他是没有看过的。
可以说,他从来没有碰过嫂子,只有嫂子碰过他,就是用手指在他肩头捏了一下。
现在有个机会,摆在武松面前,就是杀嫂时,可以让自己完成心中的想法。在割头前,完全可以有三个多余的动作。
现在来详解一下这三个动作的隐藏含义,但请大家记住,之前武松已经隔着衣服摸过了,而且用了很大的力气:
1.扯开衣服之后,看到了胸,完成一个心愿,但他还没有碰到,怎么办呢?
2.尖刀剜胸的举动,武松已经开始有点变态了,如果潘金莲不是自己的亲嫂子,武松很可能把持不住自己。就因为潘金莲是他的亲嫂子,所以只能朝思暮想着嫂子的胸,对它有点念念不忘,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现在这把刀上面沾染了胸血,被武松衔在嘴里。这算不算一种间接的嘴巴与胸的接触呢?大家自己想像。
3.终于下手了,手碰到了胸脯,而且从中间把它分开,取出心肝五脏。
这几个动作下来,武松摸到了、看到了、尝到了、碰到了,可以说他已经得到了、满足了,接着就要毁灭了。
‘心肝’这两个字,如果放到现在,恐怕大家就要误会了,一定会想到心肝宝贝。可是,在水浒传里,杀人取心肝的事很多,所以在这里出现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衬托出,武松前三个动作,并不是多余的,而是有目的的,那就是取出了心肝五脏,供养哥哥,可以达到掩人耳目的作用。让人家以为,他真的在取心肝,而并非借此摸胸、看胸、碰胸了。否则,有失英雄本色。
讲到这里,《武松与嫂子的那些事》还有三篇,在另外一个平台上发布,这里就不发了。朋友们如果觉得小释讲的有那么一丁点道理,就请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朋友们有觉得哪里不对的,可以发评论与小释一起探讨,请文明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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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4-0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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